汐月的身體不斷顫抖著,好半天才回過神來,希望在內心說服自己,這僅僅是一個巧合。畢竟,嘴巴邊上有黑痣的人,又不是只有王紹杰一個人。一定是巧合,一定只是巧合而已
但是,結合鳶尾花的出現,讓汐月內心產生了一個陰森的恐懼。
她不會忘記,當初,王紹杰臨死前那雙充滿怨毒的瞳孔,臨死的瞬間,強烈的求生**讓他釋放出了令人感覺到毛骨悚然的惡意,這導致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她都是在噩夢中度過的。在那噩夢中,尤其讓她印象深刻的,就是王紹杰嘴角的那顆黑痣。
「不,不會的」
她的手不斷抓著沙,慘白的表情也是讓小華看得清清楚楚。她也是有些訝然,立即問︰「太太,我,我說錯了什麼話嗎?」
「不,沒,沒有。」
汐月不斷搖著頭,她此刻只想把腦海中的恐怖念頭驅趕走。畢竟,那個念頭太過荒誕無稽了。不管王紹杰生前再怎麼囂張凶狠,他死了就沒有辦法再做到任何事情了。
汐月只能認為自己是多疑了,但是,文倩的話對她造成的影響也確實非常大。長期以來,她也很清楚,自己畢竟有著那段黑暗的過去,如果不是嚴瑯和自己一起承擔著這段黑暗的過去,汐月是根本不可能一個人支撐下來的。
原本以為,隨著時間流逝,黑暗的過去也就會真正過去了。但現在想來,這似乎是她的一廂情願而已。
而與此同時,在公寓內。
正坐在電腦前,看著同學聚會期間拍攝下來的照片的李隱,突然感覺到心髒部位,一陣灼燒的劇痛產生了出來
他立即扭轉椅子,雙目鎖定著後方的雪白牆壁。鮮紅的血字一如往常,逐步浮現而出,看得讓人觸目驚心。
血字完全顯現而出後,心髒的灼燒停止了。這段血字的內容,卻是讓李隱愕然到了極點
血字的內容是︰「5月23日一整天時間內,跟隨在住于白嚴區弄月路265弄7號11o3室的嚴瑯,千汐月夫婦二人中任何一人半徑百米範圍內,即使這二人死亡也需要待在尸體的一百米範圍內。血字指示期間住戶們不允許進入公寓,也不可以讓嚴瑯和千汐月夫婦進入公寓。」
血字的內容就這樣結束了,而李隱卻依舊還是愣愣地看著這段血字,幾乎無法相信自己的雙眼。怎麼可能?
嚴瑯和千汐月?待在這二人身邊?還即使變成尸體也一樣?換句話說,這二人會有生命威脅嗎?
李隱根本就坐不住了,他立即坐了起來,飛地沖出了房間目前,他必須要馬上到底樓去,和其他要執行這次血字的住戶見面
沖到電梯前,他先是按下電梯按鈕,然後大腦開始飛思考起來,這一切究竟是屬于怎麼一回事?怎麼會那麼巧?還是說,這根本就是公寓針對自己所設定的血字指示?
嚴瑯和千汐月夫婦會有生命危險,誰會威脅二人的生命?如果是血字指示,那麼肯定不是來自人類的威脅,那威脅……必定是屬于靈異恐怖現象也就是說,他們受到了詛咒
這時候,電梯門打開了,他就一腳邁入。接著,按下電梯關閉的按鈕來。然後,他靠在牆壁上思考起來。
到底該怎麼做?是直接去問他們嗎?但是,如果直接問,那要怎麼問?如果把公寓的存在告訴他們,他們可能會相信這麼荒唐的事情嗎?
就在李隱思索這件事情的時候,正在和彌真見面的深雨,也是一樣感覺到了心髒部位的劇烈灼燒
深雨是第二次感覺到這樣的痛楚,所以還是相當不習慣,身體一下跪倒在地,頭狠狠磕在了地面上,接下來,才感覺到一切恢復如常。
「血字……」深雨用雙手支撐起身體說道︰「血字布了,新血字布了」
彌真連忙將深雨扶起,關切地問︰「你是第二次接到血字指示吧?不習慣很正常。那你快回公寓去吧,也不知道血字的內容是什麼。以後有機會再見面吧。」
深雨連忙點點頭,說︰「好的,楚小姐,我先去了。」
然後,她就頭也不回地飛奔而去。看到她這個樣子,彌真倒是莞爾一笑︰「她這樣單純的女孩真是很少了,僅僅因為一個人願意愛她,就願意為那個人付出所有,自願進入公寓。居然還有人自願進入公寓,這可是我本世紀听到的最瘋狂的話了。」
然後她看向上官眠,說道︰「那,下次再安排見面吧。我感覺我和深雨小姐很投緣,我會竭盡全力幫助你們的。」
「你先走吧。」上官眠冷冷地說︰「下次見面我會安排聯絡,在此期間,你不要私自和深雨見面。」
「好,好的,上官小姐。」
然後,上官眠就回過頭走了。目送著她的背影,彌真拍了拍胸口,吁了口氣說︰「好,好可怕,上官眠小姐真的是個可怕的人啊。」
而就在這時候,忽然,彌真口袋內的手機鈴聲響了。她取出手機來一看,來電的人,居然是汐月。她立即欣喜地接通電話,說︰「喂,汐月?心情好一點沒有?同學聚會搞成這樣真的抱歉呢……」
「彌,彌真,你有沒有留下過照片?」
「嗯?照片?什麼照片?」
「王,王紹杰的照片。你有他的照片嗎?我記得,以前也有過幾次在外聚會,在王紹杰還活著的時候,我們拍過一些集體合照。」
「那個啊,有留在我的QQ相冊里面。你訪問我的QQ空間就可以看到了啊,我又沒有設置過密碼。你還記得我的QQ號嗎?」
「當然記得,好,我,我馬上去看」
然後,汐月救掛斷了電話,接著,她就站起身,對小華說︰「你,你跟我來。」
她知道自己此刻的想法根本就是不正常,甚至可以說是荒誕至極,但是不確認一下,內心的恐懼陰霾就無法散去。所以,她還是將小華拉入房間內,打開了電腦。
在等待開機的這段時間內,她現自己的心髒跳動得非常快。盡管不斷在內心安慰自己,這是不可能的,這是不可能的,可是,她還是害怕到了極點。
終于,電腦屏幕上進入了桌面。她急忙抓住鼠標,去點桌面上的QQ企鵝圖標。她一直都將彌真的QQ號保存在自己的好友一欄。
終于,QQ面板打開,她立即訪問了彌真的QQ相冊。相冊內,有一個是專門存放李隱照片的,而旁邊一個,則是幾次在外聚會,唱kTV時拍下的照片。
接著,她點開了一張照片。那張照片,是王紹杰「麥霸」,抓著話筒高歌的照片
「就是這個人」小華馬上指著照片上的人說︰「對,剛才我在門外看到的,就是這個……」
「你,你看清楚」
汐月感覺到心髒猛跳起來,即使現在是大白天,可是她依舊是感覺到毛骨悚然
「你確定?」她指著王紹杰的照片,說︰「你確定真的就是這個人?」
「真的啊,你看,長得很帥氣啊,我怎麼會看錯呢,太太?而且你看,他嘴巴這里不就是有顆黑痣嗎?不會錯的,太太」
怎麼可能?
怎麼可能?
小華沒有理由撒謊,她不可能會來騙自己啊,在家里做保姆的這幾個月,一直都表現得很淳樸的樣子。可是如果她沒有撒謊,那麼這算是什麼?
王紹杰可是獨生子,他絕對沒有什麼雙胞胎兄弟啊而且就算是雙胞胎,不至于連嘴巴邊上的黑痣都是一模一樣吧?
在再三確認了幾遍後,她感覺到一陣陰森。恰好在此時,她放在電腦旁的手機頓時響了
誰?
是誰?
她連忙抓起手機,說︰「喂,喂?」
可是,手機另外一頭,卻是一點聲音都沒有。
「喂,你再不說話,我就掛了」
她立即將手機掛斷,甚至也將手機關機了然而就在關機後不久,客廳內的電話機響了起來。小華連忙跑到客廳,接通電話,說︰「喂,找哪位?喂?喂喂,說話啊。」
「不,不要」汐月連忙站起來,沖入客廳,搶過話筒,就死死扣在電話機上,然後,一把拔掉了電話線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汐月的臉色變得越來越差,她的指甲不斷扣在電話機上,把一旁的小華嚇得不輕。
與此同時,在公司內,嚴瑯剛開完會,走出來,就急忙沖向廁所。剛才憋了太長時間,現在感覺到很是難受。
進入廁所解決完後,他大舒了一口氣,然後,走到了盥洗台前,開始洗手。這個時候,他的眼角余光注意到,身旁也有一個人打開了水龍頭在洗手,而右手的手臂上,紋著一只龍頭。
洗完手後,嚴瑯關掉水龍頭,隨意朝旁邊一看,可是,旁邊卻是沒有人了。他一下納悶,怎麼那麼快就走了?
他又回過頭,什麼人也沒有看到。
旁邊的盥洗台,水龍頭還開著,而且開得很大,水嘩嘩嘩嘩地流出。嚴瑯皺了皺眉頭,說︰「真是浪費。」
他將水龍頭關上,便是準備離開,突然,他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
剛才那手上紋的龍頭,怎麼那麼眼熟?
突然,那段黑暗的記憶在他的腦海涌現了出來。
當時,他還記得,那一天,薛龍月兌掉上衣時,露出的右手手臂上,就紋著這只血紅的龍頭而這和剛才洗手的那個人手臂上紋著的龍頭一模一樣
嚴瑯立即沖出廁所,不斷地左顧右盼,沿著走廊拼命飛奔著,可是,都沒有任何蹤影。一路上,還撞到了好幾個職員。
嚴瑯甩了甩頭,靠在牆壁上,開始整理了一下思緒︰巧合,一定是巧合,那種紋身,不都是大同小異的嗎?我是太緊張了,薛龍早就已經死了,早就已經死了……
可是,仔細比對著記憶,卻是越加感覺到,太過相似了
難道,是找同一個師傅紋的?還是照著同樣的圖案紋的?但是紋的位置也是完全一模一樣啊
嚴瑯將手覆蓋住額頭,不斷地深呼吸,說︰「沒事,巧合,巧合罷了。巧合……」
話雖然是那麼說,可是,他還是感覺到一陣陰森。這平日里面走習慣了的公司走廊,也好像是變得可怕了起來。他連忙跑回了自己的辦公室,打開電腦,想沖淡自己的恐怖思緒。
突然,衣袋內的手機振動了起來。他馬上抓出手機,都沒有看誰打來的就接通了,問︰「喂,小華?太太出什麼事情了?是嗎?我知道了,讓她听電話。」
「喂,嚴瑯回來了,他回來了那束鳶尾花是他送來的,王紹杰,他的鬼魂回來找我們了」
「你,你說什麼瞎話?」
「真的,不會錯的小華看到了,她看到……王紹杰在我們家門口徘徊,剛才還有無聲電話打進來,不光是這樣,還……」
「你,你說清楚一點,什麼王紹杰在我們家門口徘徊,你以為是聊齋故事啊?這也太嚇人了點吧?」
「我問過了,我拿照片給小華看的……」
「她看錯了,怎麼可能,王紹杰明明已經死了啊」
「總而言之,我怕,我好怕,你快回來啊,嚴瑯,你快回來」
抓著小華的手機,汐月撫模著自己的肚子。孩子就要出生了,這個時候,絕對不可以有什麼變故啊
她對這個孩子傾注了所有的愛,如今,怎麼可以放棄
公寓底樓,深雨趕到的時候,執行血字指示的住戶都已經集合了。
「最後一個是深雨你?」李隱看著推動旋轉門跑入公寓來的深雨,連忙走了過去。而深雨看了看李隱身後其他的幾名住戶,分別是封煜顯,以及三名新住戶的面孔。
「好了,人到齊了,那麼,深雨,你要先上去看一下你的血字內容,還是我們告訴你?」
「沒關系。」深雨急促地追問︰「血字內容是什麼?要到什麼地方去?」
「是……必須要跟在兩個人身邊。他們,是我以前大學時代的好友,現在是一對夫妻。我們在23日那天,必須要跟在他們任何一個人一百米的範圍內」V!~!a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