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離婚後,好友開始幫她惡補「矜持」這東西,
說當初她就是太不矜持,才會前夫連勾指頭都不必,
她就乖乖點頭嫁他,然後被惡婆婆欺壓得慘兮兮。
很好,說的有道理,她也準備奉為新戀情的最高指導原則,
但怎麼她練習了兩年的矜持最後還是用在這男人身上咧?
說來可悲,誰讓她的愛情雷達只遇到他才有反應,
而他也賊,堂堂一位外科名醫,手術室不待,
卻深情守候在她開的甜點屋附近,于是當她被混混搶劫時,
「路過」的他立刻飛奔來救美,教她想自欺看錯人都不行,
唉,如果可以,她也想爭氣一點,跟他切八段,
但他光一句「重新開始」就讓她把持不住,還怎麼保持距離?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回她沒有愛昏頭,
至少懂得拚命警告自己他家的飯碗不是普通的難捧,
用力不甩他「結婚」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