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之倒戈日記 1第一章

作者 ︰ 黛色微微

「無論生老病死,無論貧窮還是富貴,你願意跟她在一起,愛護她,鼓勵她,永遠不離開她嗎?」

「我願意。」

新娘穿上代表純潔的白紗,站在教堂里接受祝福,一個女人,這個時候才是最漂亮最幸福的吧,重歌不是主角,她只是坐在椅子上觀禮的醬油黨之一。

三天之前接到請柬,當時重歌剛剛開完會,正準備出門吃飯,可是看到請柬之後,那一整天,她都沒有了食欲。

其實她根本不知道他要結婚了,婚禮前三天才給她請柬,重歌猜想,自己是不是根本就被忘掉了。

本來不想來,但終究忍不住好奇,她還是換上華服,來參加婚禮。

新娘她不認識,這是她第一次見到她,她熟悉的,不過是新郎罷了。

「……無論他將來是富有還是貧窮、或無論他將來身體健康或不適,你都願意和他永遠在一起嗎?」

「我願意。」

他們相視而笑,好像此刻,就是彼此的全世界,重歌個也跟著鼓起掌來,在眾多親友的掌聲中,看著兩人親密接吻。

「嘖嘖,哥哥也太速戰速決了,我一直還以為他會娶你當我嫂子呢,現在總算放心了。」賀子淇一邊鼓掌,一邊小聲在重歌耳邊說話。

重歌輕輕偏著頭,听她說完之後,深表贊同的點頭︰「你說的對,我現在也總算放心了。」

賀子淇看著她,哦了一聲,看著她的眼楮,想從里面出一絲破綻,可是最終失敗了。

其實她的懷疑並不是沒有道理,新郎,也就是賀子淇的哥哥,是她的初戀。

現在學校都嚴禁學生早戀,就連二十多歲結婚的都會被說早婚,可實際上,他們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往往就是十幾歲的年紀。

重歌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戀的太早,當初她才四歲,賀錦程比她大不了幾歲,幼稚的少年天天揪她的小辮子,然後笑嘻嘻的保證,說長大了要娶她做媳婦。

這一說,就是十幾年,等到他們真的長大,他就成了別人的人。

他身邊總是沒有空缺過,有時候牽著女朋友的手,也會捏著她肉嘟嘟的臉說︰「妞兒,臉上不能長痘痘呀,我以後可是要娶你當媳婦了,丑八怪我可不要。」

然後就在被女友的調侃中開始嬉鬧,留下重歌一個人,默默地看著他們。

她知道他只是在開玩笑,從小就是在開玩笑,幾歲而已,小孩子懂什麼呢?

可是謊言說了一千遍就變成了真理,哪怕是玩笑,被說了十幾年,也不會讓人覺得無所謂了。

在很久以前,她曾經真的很相信,自己長大了,是要嫁給錦程哥哥做媳婦的。

後來,她的相信,被他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一次又一次的消磨。

所以說,男孩子們真的很壞。

如果她有一個孩子,她一定會告訴他,年少無知的時候,千萬不要輕易對一個小女孩說會娶她做媳婦,因為那個女孩可能很傻,會相信很久,很久。

神父致詞已經結束,親朋好友們從教堂出來笑鬧著玩成一團。

重歌出來,就看見未婚的女孩子們站成一排,在等新娘子丟花球。

她站的遠,從這個角度,只能看到賀錦程春風得意的側臉。

這個人,終于從她年幼的幻想中徹底走出。

「還是我哥哥面子大,你都好幾年沒有回來了,這次打算待多久啊?該不會婚禮一完你就又要走了吧?」

「我還要上班,所以必須馬上回去。」

賀子淇點點頭,早有所料的聳聳肩,「看吧,我就知道!」

重歌沒說什麼,賀子淇再一次被晾在一邊,這讓她心里有點難受。她只比凌重歌小一歲,小時候經常一起玩,哥哥就是因為要照顧她才跟凌重歌認識,可是十幾年來,她眼睜睜的看著凌重歌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其實哥哥他……」

賀子淇一說話,凌重歌便轉臉看著她,被她這樣一看,賀子淇就什麼也說不出口了,眼前是十幾年的青梅竹馬,不遠處是哥哥跟嫂子幸福的婚禮,耳邊還蕩漾著婚禮進行曲的歡快音調。

她能說什麼呢?說哥哥以前其實喜歡過她?

可是再怎麼樣,也都是已經過去了,如今多說無益。

不過這也不能怪哥哥,任是誰,十年面對著一張麻木冷淡的臉,也會受不了,就連她,都無法喜歡凌重歌這張近十年沒有表情的面孔。

「今天是哥哥的婚禮,你應該笑一笑的。」最後,賀子淇只說了這樣一句莫名其妙的話。

重歌一愣,有點疑惑的問,「我沒有笑?」

賀子淇不知道說什麼了,那件事之後,重歌早就不是她記憶中的凌重歌。

已經有一個女孩搶到了花球,現在大家鬧在一起逼新郎新娘交代戀愛史,賀子淇作為新郎的親妹妹,自然成為陪伴賓友的主要人之一,跟重歌擺擺手,她也去了伴娘那里。

重歌看著神采飛揚的女孩子們,試著揚揚頭,覺得子淇說的沒錯,自己的確是該學著笑一笑了,自己的病,也是應該去醫院看看。

婚禮旁晚結束,重歌給莫志文發了短信說晚上住在京都,第二天早上回去,可是還沒有等到進駐酒店,就接到家里的通知,要她晚上回去。

既然如此,她也不得不放棄住在酒店的計劃,只能回家。

沒錯,的確可以算是家,因為這是她出生的地方,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可是,她也已經很多年沒有回來了。

重歌大學考去t市,上學四年只回過京都一次,後來畢業工作,就直接留在t市了,工作三年至今,她根本沒有打算回來,要不是賀錦程結婚,她大約還是沒有回來的打算。

當天晚上,重歌在外面吃過飯之後,才打車回到凌家別墅,佣人大約知道她要回來,早就在門口等著,看見她穿著淺灰色短裙施施然的從花園走過來,便急急的出來接,「小姐,您終于回來了,老爺中午就吩咐說您要回來,讓早些準備,吃了沒?參加婚禮光顧著熱鬧,怕是吃不上飯吧……」金阿姨一邊嘮叨一邊問她想吃什麼,重歌想說幾句好听的話,可是話到嘴邊,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金阿姨見她不說話也不覺的什麼,大小姐這樣已經好多年了,她早就習慣,只是心里還是難受,好好的一個姑娘,身份尊貴又有錢,長得又好,怎麼偏偏就……正在心中感嘆,就看見一個藍色的影子橫沖直撞的奔過來,金阿姨趕緊給截住了︰「哎喲,小少爺,你跑這麼快小心摔著!」

「姐姐回來了?姐姐!」小男孩興奮的從金阿姨懷中掙月兌出來,揮舞著小胳膊直往重歌身上撲稜,重歌淡淡的看他一眼,便直直朝前走了,小男孩被無視,很不甘心的追了上來,一手抓著重歌的裙擺,嘴里依舊嘰嘰咋咋說個不停,「姐姐給我買好吃的沒有?姐姐真漂亮啊,姐姐我們一起玩好不好,姐姐你帶銘銘去海洋館吧!姐姐你……」

重歌皺著眉頭,努力無視吵鬧不止的小孩,忍耐著不要把他踹出去。

她不習慣跟人親密接觸,人類的皮膚黏膩又高溫,讓她無法忍受。即便,對方是自己的親弟弟。

凌重銘是她的親弟弟,她大學唯一一次回家,就是因為凌重銘出生,現在他已經六歲了,重歌以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當初見到的還是一個又丑又皺的初生嬰孩,現在,他已經活奔亂跳的潑皮猴子一樣了。

姐弟兩人一個漠不關心一個死皮賴臉,從門口進來,凌夫人很是不滿的對重歌皺眉,「重歌,他畢竟是你親弟弟。」女兒對兒子的冷淡,讓她不高興,可是也沒有辦法,對這個女兒,她已經說不得什麼了,小兒子喜歡姐姐的沒有辦法,真希望他們多相處相處會好一些。

「姐姐,今天我們吃大龍蝦好不好!大龍蝦,有那麼大!」小男孩見姐姐站在原地不動,于是抱著她的大腿使勁往前推,重歌低著頭看了他好一會,小男孩終于發現姐姐注意到自己了,抬起小腦袋,睜著黑黝黝的大眼楮看著他,然後露出一個傻了吧唧的傻笑,一口小白牙展露無遺,重歌心里咯 一下,一張似曾相似的臉浮現腦海。重歌手一推,剛剛還傻笑的小男孩被推倒在地,他對著重歌露出萬分委屈的神情。凌重銘撅著小嘴,伸著小手臂等姐姐抱他起來然後道歉,他決定等她說了對不起就原諒她,可是一臉淡漠的人,只是愣愣的看著他好一會,並沒有上前。

凌夫人嘆口氣,將小兒子抱起來,轉身對女兒說道︰「重歌,你爸爸在書房等你,有事要告訴你,你去吧,記得早點下來吃飯。」

重歌點點頭,上樓了。

凌重銘看著她的背影,難過的要哭起來,「姐姐為什麼不抱我?」

「以後不要粘著她了,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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