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讀了冗長的文件後,才正式開庭審理案件。
因為公訴方提供的是黎天耀認罪的證供,法官也未再叫證人入庭作證,只是簡單的陳述了一下事實後,就問黎天耀是否認罪。
在獄中,已然心灰意冷的黎天耀,一改昔日的頹廢,十分傲然的站在當場,冷聲道︰「我不認罪,我不承認我與李經理有不可告人的關系與秘密合作,我更不承認派人去謀殺了他。」
黎天耀此言一出,全場嘩然。
原本很簡單的案件,變得復雜了起來。
法官變了臉,沉聲說︰「黎天耀,你已經在供詞上簽字畫押了,還想狡辯嗎?」
「法官大人。請你仔細看供詞,供詞上並未寫清楚我是如何謀殺了李宇。請問,這樣的供詞,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是否具有有效性?」
黎天耀是相當了解法律法規的一個人,他此言一出,法官就是面色難看的去翻了供詞,才發現供詞上真的沒有寫清楚黎天耀到底是怎樣殺人的,還是雇凶殺人的。
總之,證詞十分模糊。
法官在心里,將辦案的警員給咒罵了一番。
這些人也太不負責了,甚至太天真了。雖然法庭上有自己護著他們,可也不考慮清楚,萬一黎天耀翻供怎麼辦?弄出這樣的證詞,太不利了。
法官也不追究警方的責任,只是問黎天耀,「你既然認罪,為什麼寫得這麼含糊其詞?」
「因為警方對我進行了陷阱調查,我不得已才認罪的。但是在法庭,在大眾面前,我相信法官大人你的人品和公正,更相信群眾的眼楮是雪亮的,所以我要說出真相。」
黎天耀傲然的說著。
法官無奈,也沒法再刁難黎天耀什麼,只能將供詞的事,放下不談道︰「就算你的供詞模糊,就算你當場翻供,可若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本院還是會判你罪名成立的。所以,如果是你謀殺了李宇,倒不如當場認罪,還能爭取個寬大處理。」
黎天耀根本沒有請辯護律師,他的口才,他的學識驚艷全場,「法官大人,你這樣的提問,有誘導的成分在內,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但我必須要提出的一點是,此案如何證據確鑿了?」
法官被他的搶白,氣得險些背過氣去。
緩和了良久,他才再開口,「把關于李宇的絕密文件呈上來,既然被告說相信群眾的眼楮是雪亮的,那就將這份文件當眾展示一下吧。」
絕密文件當場被拆封,放在了投影儀下。
大屏幕上很快就出現了這樣的字眼,這是一段十分感人肺腑的戀愛故事,講述一個年輕女孩子與李經理結識後,相愛相殺,最後過上幸福生活的愛情故事。
這個故事看得在場不少人,都落了眼淚。
好感人的愛情。
這故事寫的真好。
法官的臉卻掛不住了,這是什麼,現在這些警員做事,太不牢靠了。這是在當眾打自己的臉嗎?證供證供錄不明白,找到的證據也不仔細看看。
看來今晚,全國日報上,要出現的頭條便是今天法院上的這一場鬧劇。
公訴方方面也變了臉色,面色鐵青的站在了當場,他們哪里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他們以為上頭都安排好的事情,他們只要準備好相應的文件與材料,在法庭上走個形式就好了,誰想到那黎天耀居然當場反水,簡直是太叫人……
法官依舊不為難公訴方,暗瞪了他們一眼,而後問黎天耀,「這樣的東西,為什麼打上絕密二字讓人誤會?」
黎天耀佔足了道理,十分振振有詞的說︰「我個人嗜好,難道這一點違背法律了嗎?」
法官啞無言,只好問公訴方,「你們還有什麼證據嗎?」
一干警員忙呈上了如同殺手 一般的證據,「我們這里有李經理給黎天耀的打款記錄,總價值一百個億,由此可以推論,這兩人之間,確實存在著不正當的交易。而且李經理出事的當天下午,有人看到黎天耀和他在辦公室里鬧得很不愉快,甚至我們還取得了一手的錄像資料。」
當天下午的事情發生經過,被當庭播放了出來。
當然,這其中略掉了不少有可能涉及到葉南天的記錄。
黎天耀淡然依舊的看著屏幕上的視頻,最後才說︰「這份視頻是經過事後剪輯的,我竟了國家研究院這方面的專家,當場來做鑒定,請法官大人允許他入庭。另外,在鑒定結果出來後,我將提供當天下午的完整視頻內容,以供當庭參考。」
黎天耀的這個要求,是合理的搖頭。法官沒有理由不答應,雖然他受到了上頭的指示,可終究是上了年紀的老油條,不會像那些年輕人那樣,辦事不牢靠。
當下他點頭應允,就有專家在杰森的陪同下,走進了法院,當場對視頻做了鑒定。
整個鑒定過程是公開的,並有專員在一旁進行講解。
很快,公訴方提供的視頻,就被證明是經過剪輯的。
當黎天耀提供的視頻,再一次被當庭播放後,很多人心里都有了不少的猜想。他們已經大約明白,黎天耀是無罪的。
他會出現在被告席位上,只怕是被人冤枉和陷害的。
法官處于他的位置,也越來越難做了,再這樣下去,就很難判黎天耀的罪了。
「黎天耀,視頻的是,暫且放下不提。請問你又如何解釋,這筆從李經理賬戶轉來的巨額資金呢。听說接收資金的賬戶,是你的私人賬戶。」
法官繼續挑著不利于黎天耀的事情問著。
黎天耀嘆了口氣,「看來法官大人你也太孤陋寡聞了,這個賬戶確實是以我個人的名義開的。但用途卻是作為慈善基金會的募捐。所以,有巨額資金打來,也是十分合理的。而且這個賬戶並不是我在打理,是手下的基金會在做。而且這個基金會已經做了六年,我從未在社會公眾面前說起過,是因為我不想張揚。但今天為了證明清白,有些事情還是得說出來的。」
法官哪信這些,當場命人查詢了一番,那個基金會還真是成立于六年前,每年都有不少的好心人募捐資金,所以這一百個億的資金,並不能直接證明與黎天耀有關。
法官在心里大罵做這事的人,難道是豬啊。找個靠譜點的賬戶好不好,居然找個慈善基金的賬戶。這分明是在幫黎天耀樹立好形象。
法官沉吟再三說︰「雖然不能證明黎天耀你直接參與到對李經理的謀殺中,但這個案子你也存在著很大的嫌疑。因為李經理最後接觸的人就是你,而且你們之間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
事情進展到了現在這種程度,黎天耀毫不猶豫的開口反駁道︰「法官大人,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難道你要說,因為我有嫌疑,我就要被判罪嗎?這似乎不該是你一個法官該說的話吧。何況我有嫌疑,就該警方來查,法官大人,你似乎越權了。」
法官生氣的敲了敲錘子,「安靜。」
黎天耀不理會法官的說辭,「我是被告,也是被告方的辯護律師。我是有律師執照的人,所以現在我在進行辯護,而且是合理的辯護。法官大人,你要求我安靜,是不合理的。我只是想說,這個案子還有三大疑點,第一,李經理離開天耀集團到最後被發現車毀人亡,翻車死在高架橋下,總共間隔八個小時。正常開車的行駛速度,從耀世集團到事發地點大約需要十二個小時。這證明李經理當時已經超速行駛了,試問,高達一百個億的匯款,若非本人親自到銀行辦理這樣的業務,怎麼可能當天下午打款,第二天早晨我就能收到?這就證明,李經理本人並未去銀行打款,至于是誰打來的錢,不得而知。但既然李經理並未打款,那與黎天耀之間存在不正當交易的說辭就不成立。」
「第二,昨夜我一直都在天耀集團中,不曾離開。這一點我的妻子,公司的保安,還有保潔大叔都可以作證。所以我沒有直接去殺害李經理的可能。如果說,我是雇凶殺人,那麼請警方提供相應的證據,再進行起訴。」
黎天耀說這些,法官的臉上已經很掛不住了,他試圖去喊停止,試圖讓黎天耀閉嘴,可記者們手中的照相機都對準了自己,他不能有任何的異動,只好容著黎天耀這般大放厥詞。
「第三,是我認為整個案件中,最不合理的一點。我們眾所周知的是,我國警方開出的逮捕令與搜查令上,都有時間表明。這些時間是隨著逮捕令與搜查令被打印出時,一同印上的。請問,警方是如何做到,在事發當晚提前兩個小時的時間里,就猜到了李經理會遇難,提前打好了逮捕令與搜查令?」
第三天陳述,是更為致命的陳述。
一時間,全場嘩然。
法官面色尷尬,嘴角牽動著,低頭去看逮捕令與搜查令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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