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圓的愛情 造化弄人

作者 ︰ 十月十三

工作不順心,日子還得照樣過。無依無靠了這麼多年,雲宵很明白這個道理。

沒錢沒勢就只能這樣,否則,女人如若能在職場上獲得成功,肉ti交易,是最快速最直接的方法。雲宵自認為自己不高尚,但為了生存她也不會去做這種事情,這是她最後的底線。這是她的自尊。

女人,可以不善良,但不能沒有自己的自尊。

當雲宵在外又跑了一天聯系業務回到家後,江曳琛砸碎的玻璃杯碎片依然靜靜的躺在地上。出門什麼樣,回來什麼樣,這才是孤單的可怕之處。

把自己的衣服換下,雲宵進了浴室。心情太糟糕,洗澡能夠緩解她的心情。

待浴室里的熱氣彌漫了整面鏡子,雲宵才拖拖拉拉的從里面出來。悶熱的濕氣立馬席卷了整個客廳,消散的無影無蹤。

一手關上門,雲宵穿著簡單的無袖長款字母玫紅色睡衣,另一只手拿著白毛巾包裹著自己的濕發。濕漉漉的頭發,水珠順著頭發滴下,她立馬走到房里拿出吹風機。紫色小巧的吹風機還是上次在y市時用手機積分兌的,瓦數雖然不大,但總比每次自然干得快。

雲宵的頭發並不長,只是堪堪到胸bu而已。一個人吹頭發,雲宵總是把自己的頭發吹得毛毛躁躁的,吹到七成干,就自然披散,也不梳理。幸而她的頭發發絲軟軟的,被洗發露清理了一遍的發絲留著清香。

雲宵坐在客廳里窄舊的沙發里,抱著腿,看著粉色豬頭拖鞋旁的玻璃碎片,她有些愣神。淡淡的香味縈繞在雲宵的周身,她不時抓抓頭發,發絲濕軟的觸感又讓她想起了一些事。

還在大學的時候,雲宵的頭發比現在長一點點,跟現在一樣從來沒經過燙染。每次洗過頭發之後,她借著室友的吹風機吹個半干,然後跳著腳步去找陳嘉衛。那時的陳嘉衛最喜歡把弄她的頭發。她的頭發,天生細密,雖然不夠厚實,但勝在柔軟。他特別的喜歡揪著一束頭發放在鼻子下面細細的聞著。後來,在他們**的那段日子里,睡覺的時候,他的頭埋在她的脖頸間,他也是這樣,嗅著香味。

想到**的事情,雲宵突然回神,直罵自己還沒長記性。伸腳套住拖鞋,雲宵去廚房的角落把掃把撿了出來,一邊掃著玻璃碎渣,一邊在詛咒江曳琛,希望他走路撞到樹。

把垃圾倒到垃圾桶,雲宵細細的又掃了一遍,拿著一塊舊抹布擦了擦地面,確定不會有碎渣了。雲宵才把抹布丟在垃圾桶里,順便去廚房洗手。

雲宵在廚房洗手台放了一瓶洗手液,平日里洗了碗,手里還殘留著洗潔精的味道,她懶得去衛生間洗,就順手把洗手液丟在了洗手台旁。因著是開放式的廚房,一進門轉身走幾步就可以清洗,比去衛生間方便多了。

等她把洗手液涂抹的都是泡沫之後,才覺得手掌心有些刺痛,趕緊把手掌沖干淨,才發現自己的右手掌心被割了一道小口子,不深,甚至沒有冒出血來。使著勁把手完全沖干淨,雲宵抽了張茶幾上的紙巾,擦干淨手。把廢紙準確的投進垃圾桶內,她才慢慢的踱步把電視打開。

開電視的右手停頓了一下,雲宵把自己的手掌翻了過來。看著那道細小的傷口,心里涌出一股酸澀。

她長得不算漂亮,五官端正,頂多是個普通女孩,可是她的皮膚白皙,她的手指也被白女敕的皮膚襯得柔軟修長。她和陳嘉衛在度過大學時光不是在圖書館就是在自習室,每次他靜靜看書的時候,她就坐在他的身邊,他握著她的手,有一下沒一下的搭弄著她的手指,沉浸在書的海洋。

陳嘉衛曾經形容過她的手,說她的手真的是柔若無骨,握著很舒服。得到他的夸贊,雲宵自然是開心之極,把自己的手更是當寶貝一樣供了起來。她是家里的獨生女,家里自然嬌寵些,從小到大她也沒做過什麼粗活,一雙手自然美得很。之後,她更是每次都買上好的護手霜進行保養。本來她的膚質就不錯,經過她用心的呵護一雙手更是白女敕如雪。

可是現在的一雙手,風吹日曬,經過洗衣粉、洗潔精化學劑的腐蝕,再也沒有以前的光彩。她已經29歲了,手上的細紋自然是增加了不少,手掌也起了一層薄薄的黃繭。雖然雙手粗糙了很多,但還是如以往容易受傷。

以前總有一位男生捧著她受傷的手指心疼不已,造化弄人,現在,她只有自己關心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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