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這樣平淡幸福的過著,許是老天爺嫉妒這樣的平淡幸福,99年七月份,陽志民承包的工地上出了事,死了十個人。所有人都說陽志民昧著良心賺黑心錢,買劣質的便宜材料,導致工地出事。對此,陽志民沒有否認。
後來,死者家屬把陽志民告上了法庭,判了15年有期徒刑。八月初,陽志民被關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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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樣的事,對這個家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陽志民交代張麗,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賠給死者家屬,把能賣的東西都賣出去,除了市區的房子,張麗照做了。
八月末,張麗帶著阿旭去女乃女乃家。張麗對阿旭說要出去買菜,回來給阿旭做好吃的,阿旭答應了。
到了中午,張麗沒有回來,阿旭坐在門口等,女乃女乃叫阿旭吃飯,阿旭說,媽媽出去買菜要做好吃的,等媽媽回來再吃。
到了晚上,張麗還是沒有回來,阿旭坐在門口問女乃女乃,媽媽是不是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阿旭的女乃女乃的看著阿旭,紅了眼眶,但是不敢在孫女面前哭出來,哽咽地說「對,媽媽一定是迷路了,阿旭乖啊,先進去,也許媽媽明天就回來了」。
阿旭猛地撲進女乃女乃的懷里,大聲哭了出來「女乃女乃,媽媽是不是不要我和爸爸了,媽媽是不是走了」。
「阿旭別哭,我們家阿旭最乖了,你不是還有女乃女乃嗎」阿旭的女乃女乃最終還是沒忍住,哭了起來。這個她捧在手心里疼的孫女啊,她還這麼小,這兩個月來都遭受了些什麼事啊。
那天,阿旭在女乃女乃的懷里哭到睡著。
那月,阿旭還沒滿十歲,只剩下女乃女乃在身邊。
那年,原本活潑可愛愛笑的阿旭,變得不愛笑,不愛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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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旭跟在女乃女乃身邊,九月一號,女乃女乃帶阿旭到小縣城的小學報了名。
在縣城讀三年級的阿旭,長得漂亮,白白的皮膚,水靈靈的大眼楮,長長的頭發被扎在了腦後,白色的公主裙,白色的公主鞋。
對于這個新轉來的漂亮同學,同學們不免好奇,都圍著阿旭打轉,對阿旭做的每一件事都覺得新奇。只是,這個新來的同學不愛講話,不太搭理他們。
對于阿旭來說,這個學校不是原來在市區的小學,同學不是原來熟悉的同學,老師也不是原來熟悉的老師,這一切都是陌生的,就像她的生活一樣,沒了爸爸媽媽在身邊,這一切都陌生的讓她害怕。
同學們的圍觀,更是讓她感到心慌,阿旭想,如果同學們知道她被媽媽拋棄了,會不會笑話她,會不會說她是壞孩子。
爸爸和女乃女乃一直都說我是好孩子啊,可是為什麼媽媽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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