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之謀國 第四章 街頭比武

作者 ︰ 我是吃素的

街上圍觀之人听見聲音之後紛紛閃開,只見來了一隊突厥騎士,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壯實,身著漢人的錦袍,一臉大胡子,烏黑的頭發梳著辮子,目光里充滿傲慢,看樣子應該是突厥人的大人物。

當初隋朝初建,實力不足,而突厥兵力強大,屢屢大舉入侵,侵佔北方要地,隋軍敗多勝少。

開皇二年,突厥四十萬騎兵侵隋,殺入長城關內,隋軍一敗再敗,四面告急,大隋江山岌岌可危,就在這關鍵之時,長孫晟出使草原勸說鐵勒進攻突厥老巢,最終以圍魏救趙之策逼突厥退兵,挽救了隋朝。

從此,楊堅便采用了長孫晟‘遠交而近攻、離強而合弱’的突厥之策,聯合弱小突厥部落,孤立強大的木桿可汗,並用離間之計,挑撥突厥各貴族間的矛盾,最終使突厥陷入內戰之中,最終分裂為東西突厥。

突厥內亂,有力緩解了突厥對隋朝的威脅,給隋朝贏得寶貴的喘息之機,經過近二十年的休養生息,南北統一,民富國強,隋朝已經到強盛時期。

為了進一步分化瓦解突厥,開荒十三年,楊堅又將女兒安義公主嫁給突厥突利可汗,長孫晟又勸突利可汗將本部落南遷至于都斤山舊鎮,使之成為隋朝屏障,兩年來,每有達頭可汗部南侵,突利便及時告隋,使隋將事先準備,突厥軍屢遭鎩羽而歸。

此次這些突厥人來中原,同樣是向隋帝求援的,因為今年初,東西突厥為了草原的霸主地位再次爆發大規模戰爭,由于**準備不充分,一時間被西突厥打的是連丟好多地方,最後無奈之下,都藍可汗只能讓自己的弟弟來向隋朝求援,按說他們從雁門關入關是最近的道路,可是為了擔心此次出使的任務被破壞,他們只能繞道幽州入境。

而這一群突厥人就是此次奉命向隋朝求援的師團,為首那個人就是都藍可汗的弟弟始畢可汗。始畢雖是突厥人,卻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歡漢人的瓷器和玉器,雖然此次任務很急,可是他們有心情到處亂逛,想買些東西將來好帶回草原去。

街上行人紛紛閃開,吳掌櫃也連忙拉著林子軒向旁邊去,他生怕林子軒跑掉,始畢可汗雖然心向中原文化,此次也是向中原朝廷求援的,但是他的心中仍然看不起漢人,認為漢人是懦弱的。所以一路之上一直都是目中無人的,但是這個金錢豹鮮艷的皮色卻讓他眼楮一亮。

胡人喜歡猛獸,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馬,大步向林子軒走來,氣勢威嚴,這下,就連見多識廣的吳掌櫃也害怕了,松開林子軒的手腕悄悄溜走。

林子軒打量著這個始畢可汗,這個突厥可汗雖然身材高大,但是剛剛下馬的那一刻卻腳步虛浮,並不沉穩,只是游牧民族的體格要略強于農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屬于中亞人種,碧眼寬臉,普遍的體型壯實,這個始畢可汗肩寬背厚,兩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雖然沒有什麼本事,但在馬上也是一員猛將。

「小子,這豹子是誰的?」始畢可汗不屑的問道。

林子軒雖然身高已近六尺五(約一米七左右),而且還有著後世二十幾歲的心里,可是這仍然無法改變他是一個十五歲少年的模樣,所以始畢可汗根本不相信這只豹是林子軒所獵。

林子軒抬腳從豹子身上越過去,站在那里傲然道︰「這是豹是我獵!」

始畢可汗的目光落在林子軒後背的長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這是一把很普通的弓,根本就不是什麼強弓,就憑一把連一石都沒有的普通弓能夠打死一頭金錢豹,就是打死他他都不會相信的。所以他眼中閃現出一陣驚訝,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林子軒,忽然一拳向他肩頭打去。

他是要試試林子軒的本事,盡管始畢可汗的拳頭又快又凌厲,但他還是遠遠比不過林子軒的迅疾,林子軒手一抬,封住了他拳頭,用力一推,始畢可汗竟站立不穩,蹬!蹬!蹬!竟向後連退五六步,他的臉頓時脹得通紅。要知道林子軒這十年來,為了快速提高自己的本事,那可是每天都在水里練拳,劈刀。因為他在當兵的時候,曾經听一個特種部隊的指揮官說過,一個人如果在水里出拳的速度能夠達到平時在陸地上出拳的速度,那麼這個人在陸地上出拳的速度就是平時的好幾倍。而且他非常金大師小說的中一句話,天下武功,為快不破。三年前他在水中練功的速度就已經超越了一般人在陸地上的水平,但是他仍然不滿足,後來他都會在自己的身上幫上沙袋練習,就這樣經過幾年的訓練,這些沙袋就像沒有了一樣,要不然他哪來的那麼大的力氣將一頭金錢豹拖回來呀!

旁邊圍觀人可不知道林子軒的本事,見到他將突厥人打退了都害怕了,盡管想叫好,可是卻沒有一個人敢叫出聲來。幽州靠近邊境,生活在這里的人自然知道突厥人向來凶殘,而眼前這位看裝束又是胡酋,得罪他,這個少年恐怕要遭殃,一時間眾人紛紛躲走,唯恐惹禍上身,片刻間,大街上走得一個人不剩,四周變得空空蕩蕩,只有林子軒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間。

始畢可汗的手下大吼一聲,四五個人沖上來,始畢可汗卻一擺手,制止住他們,他神情復雜地看了一眼林子軒,回頭用突厥語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漢將一把刀扔了過來。

刀是鈍刀,沒有開刃,這是突厥人為了表示自己對隋朝的尊重,進到皇城後不準帶刀的習俗,而他們又不願失去自己的傳統所選擇的一種折中的方案,所以到時候帶鈍刀進宮。

刀扔在林子軒的腳下,始畢可汗後退五步,緩緩拔出了他的刀,盯著林子軒,「來吧!我們一對一較量一番。」

林子軒雖然現在還是個孩子,可是身為後來人的他卻清楚的記得那些電視電影中所說的,要想贏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個辦法,擊敗他們。

他腳一挑,刀入手中,又揮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林子軒在水中訓練是用五斤刀,平時在陸地上用就覺得很輕,眼前這把刀卻正合適他在陸地上用。

始畢可汗見他舉重若輕,眼中的最後一絲傲慢也蕩然無存,他眼中變得凝重起來,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鈍刀,但是一把橫刀,重十斤。

始畢可汗自幼喜歡中原文化,他曾苦學過漢人刀法,而且得過名師傳授,盡管他很驚訝林子軒用重刀,但他尊貴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爭雄之心燃起,他向林子軒拱拱手,「開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林子軒劈來,只見一道亮光劃過,刀尖如閃電般劈到林子軒胸前,可林子軒這些年在水中的聯系豈是白練的嗎?再看他像魚一般,腰一扭,側身閃過這一刀,隨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還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勢沉重,力劈華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始畢可汗還是被這種凌烈的刀勢逼得幾乎窒息。

他心中大駭,仗著他反應靈活,猛地向後一退,躲開刀勢,不等他站穩,林子軒自創的第二刀便攔腰劈來,這招林子軒給他取名叫‘斬江’,顧名思義也就是在對手移動時斬斷退路,想想連江都能斬斷,更何況其他。

林子軒自己一共創造了十三式刀法,這些刀法看似相互**,但是實際上卻可以隨意組合,便能產生無窮變化,也沒有什麼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據實戰經驗來積累,或者臨場發揮,能有現在的本事,林子軒不得不感謝自己當年曾經當過兵的經歷,不得不說軍隊是個鍛煉人的地方。

而且從這一點上看,咱們的軍隊的確是個藏龍臥虎的地方,很多在外界已經消失的武功,在軍隊中還能夠見到,雖然隨著時代的變遷已經不具備太大的攻擊力了,但是仍然讓人不容小覷。林子軒這個刀法就是從軍隊中學來的,當然也加入了一些自己的東西。

林子軒現在就屬于臨場發揮,他天資聰穎,反應極快,他發現始畢可汗的弱點是下盤不穩,便隨手將自創的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異常流暢。

這一下始畢可汗躲無可躲,只得用橫刀去挑開林子軒重刀,不料他卻感覺對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過他的橫刀,刀快無影,腰一痛,他已經被刀劈中。

始畢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橫行草原,從未敗過,可是今天這個少年,只用兩刀便將他收拾。

他感到一種深深的挫敗,但也對林子軒生出一絲佩服,便拱拱手問他︰「你師傅是誰?」

他不關心林子軒是誰,他更關心是誰教林子軒,林子軒也不隱瞞,拱手回答他︰「我沒有師傅,這一切都是我自創的。」

突利可汗動容,失聲道︰「不可能?」顯然他是不願意相信這個結果,自己的居然會敗在一個自創武功的人手上,而且這個人還是一個少年。那麼假以時日,這個少年的武功豈不是深不可測。

「信不信由你。」林子軒懶得搭理他,居然敢懷疑自己的本事。

雖然始畢還是不相信林子軒會自創武功,但是草原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尊重強者,被對手擊敗後,盡管心中並不認輸,但他們會尊敬對方,會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禮相待。

他抱拳施一禮,「少年郎,你贏了!」

林子軒將刀還給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雞毛遞給他,「看你的樣子應該是遠道而來的,這樣一來你就是客人,我剛才無禮,這個送給你。」

始畢可汗一點都不笑,他表情嚴肅地雙手接過鮮艷的羽毛,卻把自己瓖著寶石的黃金短刀解下,鄭重遞給林子軒,「收下吧!這是我的心意。」

林子軒一怔,他沒想到這個始畢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將如此貴重之物贈他,他連連搖頭,「不!不!我不能收這麼貴重之物。」

「在你們漢人眼中或許貴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為貴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漢,又何必拘禮。」

林子軒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覺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黃金打造,他听村里的人說過,一兩黃金賣給邸店可值百吊錢,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錢,還不說上面的寶石,這絕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東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麼大方,他們一樣嗜財如命,他總覺得這個突厥可汗贈刀的背後似乎還隱藏著什麼?

林子軒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錢豹,「我把這頭豹送給你。」

始畢可汗仰頭哈哈一笑,他又拍拍林子軒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禮,沒有什麼貴賤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將來有緣,我們還會相見。」

他用突厥禮儀向林子軒行一禮,翻身上馬,「我們走!

眾突厥騎士簇擁著他繼續向前而去,林子軒望著他們走遠,心中覺得很不踏實,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問問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問就贈以金刀。

「難道說這就是草原人的性格嗎?」林子軒心道,看來以後得好好地研究一下他們了,要不然萬一那一天和他們交手,自己不知道對方的性格怎麼行呀!

就在這時他感覺到衣服一緊,有人在拉他,一回頭,卻是剛才的吳掌櫃,吳掌櫃死死盯著林子軒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貪婪之色,他是識貨行家,這把黃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瓖的百顆寶石顆顆名貴,尤其刀柄上的水藍寶石更是罕見,這把金刀至少價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賣給我,我給你百兩黃金!」

林子軒一把將他推個跟斗,「滾!」

他把金刀揣進懷中,抗起豹子便走,吳掌櫃也知道他不會賣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雖貪婪,也不敢真買,但林子軒的豹子他卻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賣給我吧!我給你六百吊錢。」

這個價格不錯,林子軒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賣給你!」

雖然六百五十吊已經超過市價,但豹骨也價值不菲,如果這一切和得到賀若弼的賞識相比,又算得了什麼。吳掌櫃便點頭答應了,「好吧,我們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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