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是個女的……在廁所門口我故意摔倒在他身上的那個女孩!開什麼玩笑,簽下那種鬼合同就只是來伺候一個長得像男生的女孩,那我來這里的目的到底是什麼?爸爸真是的,不把對方的性別搞清楚就答應要求,難道是要我和一個女孩搞同性戀嗎?
「怎麼會是你?」
「那你覺得應該是誰?」
「你就是芝間?」
「是沒想到這麼快又見面吧?!」
我明白了,這丫頭小肚雞腸,就因為那天被我誤認為是男生而耿耿于懷,所以才會在看見照片時答應由我來做伴讀。根本就是想要整死我,看看她現在一副拽樣,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一年,還不被整掉半條命。
「哈~!合同作廢!我……不干了!」我甩下這句話,轉身就要離開。
「很好啊!」
「你什麼意思?」
「合同上寫得很清楚,乙方毀約的話將賠償甲方雙倍金額。」
雙倍,也就是說由原先的一百萬變成兩百萬?合同上有寫這條?怎麼可以寫出這麼不公平的合約。兩百萬!以老爸現在的處境,兩百塊還差不多。
「怎麼可以這樣?憑什麼我們毀約就要賠償雙倍金額啊?」我這爆脾氣壓抑太久,總算是爆發出來了。
「合同是你們自願簽的,不是我逼你的。」
「你……!」
「還有!……」芝間從桌上的一堆書中抽出一份文件朝我丟了過來,幸好我反應快不然就砸中腦袋了。「這是以後你必須遵守的事項!」
「是什麼?」我好奇地打開文件。總共有三十二條,每一條都十分苛刻。「哎,你這算是什麼意思?一年之類不可以給家里打電話?也太過份了吧,你能在一年不見父母一次的情況下還不打電話嗎?」
「第二十八條,不許沖我大呼小叫!」芝間取下耳機不滿地說道。
「哎,遇到這種事誰還能心平氣和地跟你講話啊。其他的苛刻點也就算了,電話怎麼可以規定不許人打呢。我爸爸和媽媽還在家里等我的電話呢,總得給他們報個平安吧。」
「我會讓林姨打的。」
「那怎麼一樣嘛,林姨是我爸媽的女兒嗎?」
「第二十八條,不許沖我大呼小叫!」
「臭丫頭!」
那話怎麼說來著?不蒸饅頭爭口氣!這樣蠻橫無理的丫頭不給她點苦頭嘗嘗,真把別人當病貓了。我握緊了拳頭就朝芝間揮過去……輕而易舉地被芝間給接住,接著以身高優勢用另一只將我提了起來。雙腳離開地面讓我沒有著力點,雙手完全使不出力氣。
「第二十八條,不許沖我大呼小叫!!!」
芝間面無表情地把我提到門外,像扔只小貓一樣將我扔了出去。接著啪的一聲合上房門繼續欣賞好听的音樂。可憐我的**~!
t╴t痛死了~!我的眼淚嘩嘩地流,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人敢打我。就算是上次被樸易扔在地板上也沒使她這麼大的力氣,這可能就是男生和女生在對待異性與同性的處理方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