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神象 第35章 血魔再現

作者 ︰ 蘿卜蔥

萊芙?本斯?布拉迪之杖,也就是俗稱的靈杖,乃是血族十三聖器之一。

對于人類而言,這件血族的聖器應該稱之為魔化聖器,因為這類聖器都潛藏著讓人魔化的力量,其中隱藏著各種詭異莫名的能量。

就像是這根靈杖,其中的技能——魔化鮮血汲取,其實無時無刻的在汲取潘志的精元血氣,但是他的體質實在強大恢復極快,而這靈杖又是殘破狀態,所以在他身上造成的傷害不明顯,若是換了一個人來,不用半天就吸成干尸了。

但是,這並不代表著,此聖器的魔化力量就是浪得虛名。

汲取精元血氣,魔化身體軀殼不過是比較低級的手段,真正決定一個生命體是正還是邪,主要還是看思想精神與靈魂。

人類的思想向來都是一對矛盾體,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惡的一面,人人如此可稱絕對,再完美的善人也會閃現惡念,再凶殘的惡徒心中也有溫馨的閃光點。

而靈杖之上,源自于血魔的大批血管,就擅長挖掘人類心中的惡念,不斷引導放大,最終改變整個人的思想。

在過去幾天,潘志心里多次的自我懷疑,各種雜念叢生,醞釀到了現在,終于引發了血魔血管的全面進攻。

一根根詭異的血管,扭曲著從潘志身上長了出來,靠近大樹的小部分,直接刺穿了堅韌的樹皮,開始汲取大樹的營養,然後血管迅速分裂成長,短短三五分鐘,整棵兩人合抱那麼大的大樹,就開始干枯落葉,世界還是夏季,但是大樹已經邁入了秋季,很快直接到達冬季,落葉滿地,樹干也干枯產生斷斷裂紋。

正在書上傷春悲秋的潘志,察覺到有點不妥,睜開眼一看,到處血朦朦一片,卻是血魔血管的大量分裂生長,構築成了一個碩大的繭,把潘志完完全全的包裹了起來。

「一定是我睜開眼皮的方式不對。」潘志茫然的眨了眨眼,想伸手揉揉眼皮,卻愕然發現,整個身軀從上到下,捆綁得密密實實,21點的力量奮力一掙,頓時倒抽了一口冷氣,扎根于體內的血管糾纏著血肉神經,這麼一掙扎,源自于全身的痛楚差點讓他痛暈過去。

「媽蛋的死定了!」潘志驚慌失措︰「不就在樹上躺了一躺麼,怎麼就罪大惡極得要遭此天譴了?不對,這些構建成網的絲線,怎麼這麼像血管啊?我擦!是靈杖!這破玩意,居然敢來坑爹!」

說實話,憑借一身強健的體魄,潘志還真是早早的就把靈杖這魔化特性給忘得一干二淨,沒想到被他當成是病貓的魔化效果,居然是不曾發威的老虎。

這下樂子大了。

數之不清的細小血管像是蜘蛛所吐的絲,纏纏繞繞,層層疊疊的把潘志越裹越厚,漸漸的氧氣開始缺失,路燈的光已經無法透入。

「死定了死定了!」潘志肺活量巨大,還能苟延殘喘︰「不要急不要急,越是急的事越不能急。」

「你妹啊!人都要死了能不急嗎!」潘志心里怒吼著,強忍著劇痛,想要把血管從身上掙月兌,卻發現這些血管已經與自身的血管相融合,甚至直通心髒,無力掙月兌。

強壯的心髒每一次跳動,都能把血液一直送到體外,沿著細小的血魔血管,繞著潘志轉幾圈。

潘志的身形不斷的瘦弱著,精元血氣都被血魔血管抽了出來,慢慢的只會剩下一張堅韌的皮包裹著骨頭,形同干尸。

但暫且他還沒死,21點的體質,靈杖的自愈光環都在起著作用,《白骨訣》淬煉過的骨骼,阻擋了血魔血管想要汲取骨髓的行為,但是,撐不了多久的。

痊愈之靈試了試,居然不能使用,看來是被血魔血管搶奪了主導權,潘志滿心焦急,該死的系統,也不說給點指示什麼的幫幫忙!

媽蛋!血魔血管鑽進了蛋蛋!疼死爹了!潘志尋死的心都有,這下更不敢反抗了,不然一動就扯著蛋,真心蛋疼不解釋。

氧氣的缺失更加嚴重,潘志漸漸覺得渾身乏力了,眼皮像是沾了強力膠水,朦朦朧朧睜也睜不開,迷迷糊糊中,就昏迷了過去。

潘志感到自己像是墮入了無盡深淵,永無止盡的快速墜落著,上不著天下不著地,思維也陷入了停頓狀態,再這樣下去,他的精神就會永遠沉淪,最終意識崩潰。

就在這個時候,潛伏在潘志體內的一根不起眼的毛細血管,流淌著一抹閃亮的光澤,一股淡淡的而充滿優雅與壓抑的意識流,蘇醒了過來。

「呵呵呵呵!想不到,我血魔這麼快就尋找到一個完美的容器。」

「你們以為,把我碎尸萬段,血肉分離,我就會徹底死去麼,呵呵呵呵,我說過我會回來的,哪怕只是憑依在別人的軀殼上。」

「我永生者血魔,回來了!你們給我等著!待我掌控了這個軀體,促使進化,很快,我們就能再見面了,這次,我絕不會再輕敵了。」

這根毛細血管游弋到了潘志的眉心。

「渺小的靈魂,薄弱的意志,迷茫的意識,真是天助我也。」

「不能繼續等下去了,萬一老對頭們察覺到我蘇醒的氣息,此刻我太孱弱了,先佔據這個軀殼,正好,我的血管無意識的促進著他的進化,等我佔據這軀殼後,進化大致就完成了。」

「顫抖吧血肉蒼生,你們,不過都是我的食物而已!」

「安心的等待著我的進食吧!美味的食物們!呵呵呵呵!」

數千年的沉睡,血魔蘇醒過來後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語,雖然是高手,但也依然有著自己的寂寞,自言自語,也是排遣寂寞的一種方法。

在自己的意識里發泄了一通後,他也沒有耽擱,心念一沉,直接進入了潘志的意識海。

一個宅男和高中生的意識海,能有什麼特別的呢,根本不可能阻擋偉大的永生者血魔大人,血魔自信滿滿的踏出了復仇的第一步,佔據潘志的身軀!

所以有的時候,真是倒霉了喝水都會塞牙,稱霸過去無數個年代,雄踞天下無可匹敵,傲視群雄誰與爭鋒的血魔大人,在進入潘志意識海的瞬間,就呆住了。

在意識海中,他恢復了過去的強健形象,紅黑色斗篷的襯托下,整個人顯得高大魁梧氣勢非凡。

順著他的眼光看去,潘志的自我意識正處于迷茫中,渺小得如同路邊一顆小石子,絲毫不起眼,就算是在自己意識海里,也沒有呈現出半點光輝燦爛的無敵自信。

這與血魔此前的判斷毫無二致。

但是,渺小的潘志身旁,卻有著一顆光球。

看起來不過拳頭大小,但越是盯著看,越是覺得偉岸,血魔明白這是為什麼,面對遠遠超出自己的偉大存在時,自身所見所聞都會被對方氣勢所影響。

有個詞叫做神威如海,一般人面對神祗時,只會感覺神祗身軀偉岸高不可攀,不可直視難承榮光,若是站在對立面,更是能感受到神祗的威壓如同茫茫大海,根本無法抵御,甚至連抵擋的心思都興不起。

如同凡人面對大海,還能如何抵擋呢?就算大海僅僅興起一波浪濤,就已經足以讓人心生絕望了。

此刻血魔面對光球,就是陷入了這種恐懼的絕望之中,整個人像是面海嘯巨浪的凡人,反抗是徒勞,逃跑也是注定無功,一切,都只能這麼靜靜的等著巨浪撲下。

意志為之所奪,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時間像是過去了許久,又像是只是過去一瞬間,在光球威壓之下,血魔對時間的觀感被徹底扭曲,失去了判斷能力。

畢竟,時間也只是一種相對概念。

醒悟過來後,他眼光死死的盯著光球,血魔大人決定戰略撤退,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只是可惜了這副軀殼,但是既然此人意識海有著這麼可怕的事物存在,為安全打算,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心念一動,血魔就往外飛去。

就在此時,一直安安靜靜毫無反應的光球中,突然伸出了一只白女敕女敕的手掌,手指小巧可愛,皮膚像是涂了一層水晶般,有著晶瑩剔透的感覺,顯而易見,這是一只小女孩的手。

已經逃到了潘志意識海邊緣的血魔,愕然發現,自己回到了剛進來時的狀態,神情動作與此前毫無二致。

在一些存在面前,時間毫無意義。

而眼看著距離還很遙遠的光球,其中手掌不過略略伸出,就已經一把揪住了血魔的衣領。

在一些存在面前,空間毫無意義。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

血魔能切實的感覺到,抓住自己的這只小手,屬于極為高端的偉大存在,絕非過往自己的敵人可以相提並論的。

也就是說,以前他能逃過一劫重獲生機,但現在,若是小手的主人要殺他,那將是靈魂層面上的徹底抹殺。

沒有人想死,尤其是心願未了之人,求生的**極為強烈。

但是面對小手散發的恐怖威壓,血魔唯一的求生手段,就是可憐巴巴的看著光球,祈禱對方良心發現善心發作。

光球原地轉了幾下,一把可愛的聲音嘟囔道︰「就知道胖子都是軟弱的!還得靠最可愛的莉莉絲!」

話音剛落,一直沉淪墮落著的潘志,意識忽然一下清醒過來,在自己的意識海睜開了雙眼,看到光球旁邊,詭異的站立著一個高大的黑影,紅黑色的斗篷讓其顯得倍兒有神秘感,不等他上前搭話呢,那斗篷人瞬間被光球吸走了。

我擦!潘志嚇了一跳,光球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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