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慈笑了笑︰「你不問是哪位藝人麼?」
夏奈奈︰「……」
剛才听到包吃包住,還月薪一萬二,實在太激動了!
她問︰「是哪位呢?」
顧慈接過助理遞過來的合同,說道︰「因為是公眾人物,所以我們要簽保密協議。你之前沒有擔任過類似的工作,所以我們要先試用兩個月。」說著把手中的試用合同遞給夏奈奈,「如果你考慮清楚了,我們簽下合同後,才能告訴你。」
助理又補充道︰「藝人本身已經有助理了,不過你身為私人助理,是要時時刻刻都和藝人待在一塊的,開車,進組拍戲,代言廣告,你全部都要陪同。」
夏奈奈愣愣的︰「所以包住不是我住公司宿舍,而是和藝人住在一塊?」
「是的。」助理點頭,「而且藝人經常要半夜拍戲,你也要時時跟著,要有耐心,最重要的是要保密,不管藝人做什麼,你都不能說,包括好友家人,更不能發到網上去,否則將面對巨額賠償金,還有,不能對任何人透露你的職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夏奈奈心道,這就一個助理,搞得跟007似的。
不過也是,明星就是明星,有點風吹草動讓記者們捕捉到就會被各大媒體夸大其詞。
據說私人助理會知道太多私事,因此一般藝人都會請自己的親朋好友來擔任,要經紀公司請的,只有兩個理由。
第一︰名氣太小;
第二︰太難伺候。
不過這份工作可是包吃包住耶,一個月一萬二,一年就能有十四萬!
以現在的物價估計,不吃不喝五十七年就能買回房子了,夏奈奈覺得自己努力一把,還是可以活那麼久的。
而且明星長年飛往各地,甚至還能時不時去國外拍攝和參加活動,那不就意味她也可以免費蹭吃蹭玩?
好像,還不錯的樣子呀。
夏奈奈下決定,道︰「我願意試試這份工作,不管如何,我都會努力的。」
顧慈笑眯眯的讓助理給夏奈奈講解了一些合同上的要點,然後雙方都蓋章簽字。
夏奈奈這才表情慎重的問道︰「顧姐,我是給哪位明星當私人助理啊?」
「是段寒之,他剛好就在隔壁辦公室。」顧慈對夏奈奈笑道︰「你還沒見過本人吧?」
夏奈奈︰「……」
我不但見過,我還得罪過。
我不但得罪過,還不止一次。
就剛剛,他還大喊著保安讓人把我叉出去。
話說,現在毀約來不來得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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