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心里已經做好教一只熊孩子的心理準備了,但他發現事實並不是如此。
原本沈佩的感覺就像讓一個博士生被有錢有權的家長半逼半請的去教一個幼兒園的孩子,人家有錢有權的家長還這麼跟你說︰我這孩子雖說才上幼兒園,但我希望你能在短時間內讓他大學畢業!不然你懂的……
苦逼的博士生已經有了從一二三開始教這個幼兒園生準備了,卻驚喜的發現,喲,這孩子不止幼兒園水平啊,不用從一二三開始了。
第一天上完課後沈佩果斷拋棄幼兒園水平的教案,進化到小學水平,結果更驚喜了,第二天上完課後他的教案到了初學水平。
沈佩很欣慰,他一直錯怪安平王之前的師傅了,看來人家也有努力教的,虧他還一直在想安平王是個大字不識幾個的文盲呢。
沈佩研究過眾多給安平王上過課的大儒們上課方式,知道如何上才讓熊孩子會有興趣。他家里就有一個熊得不行的弟弟,將安平王的智商和年齡下降到跟他8歲的弟弟差不多就行了。因此這些天他幾乎都是以講故事為主!
李湛听得津津有味,不愧是上輩子年紀輕輕就能跟王相國爭權奪利的人,確實有一套!總之就一句話︰別人的陰險都看得見讓人不恥,沈佩的陰險在于他總是將自已的奸險狡猾包裝在一層光明正大的表皮之下,被賣了你還傻乎乎地跟他道謝那種!
沈佩沒有讓安平王死練字,或干巴巴的讓他去背一大堆高大上的道德規則。他只講歷史故事,還鼓勵安平王將自已的意思說出來。這獨特的上課方式也讓李湛覺得有趣之余十分苦惱。
說得太好了可不行,每天都得絞盡腦汁將自已的智商拉低。
沈佩感覺到違和感了,別人家的孩子都努力表現自已很聰明,為毛這孩子給我的感覺得努力表現自已很笨呢。
李湛盡管私底下告誡自己要藏拙,但還是在沈佩那里露了點餡,實在沒辦法,他上輩子起碼也是大學生水平的極別了,還是優等生那種,你讓他裝天真無邪他真的很想死!
所以沈佩就發現不對勁了,像他這樣的17歲就博士畢業的天才就不說了,這是特例。但以安平王這樣年齡的少年確實應該是中學畢業水平啊,那問題就來了,為什麼人人都認為安平王應該是幼兒園生?!而且為什麼安平王也努力讓人家認為他只有幼兒園水平!
是大家都弄錯了,還是安平王在藏拙?但這也說不通啊,皇室人員少得可憐,就算安平王大逆不道想當皇帝,以德崇帝的性子絕對會很高興,這不明擺著嗎,德崇帝兒子都沒有,就這麼一個弟弟,皇位不用說肯定是傳給他的!這樣的情況下安平王根本沒藏拙的必要!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他第一次見安平王時,他是9歲,那時的他是真的本性暴露還是在藏拙?難不成是他看花眼了,將美玉看成石頭了?
沈佩覺得安平王身上的謎一層又一層,對于解謎什麼的他其實興趣不是很大,興趣害死貓,但安平王的態度很值得深究。
怎麼說呢,盡管安平王隱藏得很好,但他總不經意中露出一種很奇怪的表情,比如說看他的時候,那種尊敬崇拜又帶著幾分可惜……
沈佩很確定自已以前不曾和安平王打過交道,他也很確定自已不曾做過什麼讓人崇拜的事!
而且他並不喜歡安平王這種態度,尊敬是好事不錯,但敬而遠之就有點討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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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淙淙,彎彎的溪流流向遠方,將盛夏的暑氣帶走了一些……
天好熱啊,小花擦了擦臉上的汗水,她頭上帶了頂李湛送她的大帽子,李湛用藤條編織的,還染成淡淡的藍色,帽子上還用深藍色的緞帶弄了個好看的蝴蝶結,小花喜歡得不行,沒想到李湛挺有編織天份的。
可惜他們夢想中的樹屋也沒弄,木頭都還沒干呢。
這里到處是樹木,甚至是百年的蒼天大樹,小花做了件現代人都會唾棄的事︰砍伐森林。說是砍伐森林,小花砍的不過是一些常見的速生樹罷了,做地板還是得拿木板才行,至于牆壁什麼的,用竹子或藤條編織就行了,這山上有大片竹林和藤條,尤其是藤條這玩意山里多得很,又長得快,隨便怎麼砍伐都不會造成水土流失。
李湛當時還極不滿,那麼多的樹木,為毛要這麼節儉。小花懶得和這沒有環保意識的家伙說話,只是說︰「用竹子和藤條做牆壁更輕。」
李湛想了想說,「也有很輕的木頭的,我想想……」
李湛覺得自已是藝術家,他就喜歡有藝術感的東西,但小花卻是實用主義的推崇者,之前他想弄紫檀來做樹屋被小花噴得狗血淋頭,說他奢侈浪費。對于這樣的口口聲聲追求美感的藝術家,當然也要有別出心裁的說服方法。
「竹子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編織各種花紋,你想想有各種圖案的牆壁不是很有意思嗎?到時還可以涂上綠色……」
李湛大樂,他原本只想弄個夏天遮陽的樹屋,但小花這一弄,不就成了藝術品了嗎?對于藝術品,他向來不嫌麻煩的。
于是這幾次他出來時都是小花弄好吃的,他用竹條或藤條編織牆壁,還不許小花幫忙,說是她弄的東西沒美感,然後以烏龜爬的速度弄他的藝術品。自他向府里的匠人請教學會編織之後就很有創造精神的編織出各種美麗的花紋。
小花翻白眼,只嘆了口氣,說真希望在炎熱的夏天住到樹上去,這一定很涼快。然後李湛不由得加快速度,對小花拙得不行的編織物也不說什麼了,不管美感了,先弄個房子出來吧。
小花的手快是經過廚房認證的,編織的東西雖然沒什麼美感但速度確實快,再過幾天樹屋就可以建了。
小花看著香噴噴的魚湯,好香!這里的魚真是讓人百吃不膩!
然後看著在樹陰下冰在水里的一大盤涼拌豬耳朵吞了吞口水,夏天熱,多吃點涼拌的東西最開胃了。
小花朝樹下看過去,發現原本在樹下坐著弄編織的李湛頭靠著大樹睡著了。
這不是第一次了,他很累嗎?
小花不忍心叫醒他,直到吃飯的時間她才叫他起來吃東西。
「這豬耳朵真好吃。」李湛贊道,「沒想到大富大貴人家認為是賤物是豬肉居然有這麼多吃法。」
李湛只要好吃就行,才不管賤不賤,他上輩子連蟲子都啃過呢。但上流社會以羊肉為貴,海鮮次之,以吃豬肉為最賤。但對兩人而言羊肉貴是貴了,但那羶味真讓人無法忍受,而且羊肉上火,夏天吃燥熱得不行!
「豬肉最好吃了,那是他們不懂吃。」小花撇撇嘴說,「而且豬的肉這麼多,同一樣的時間養豬和羊,豬絕對是長肉最多最快的。」
看來對小花來說,豬的肉多才是重點吧。
「你剛剛又睡著了,最近很累嗎?」
「有點累,我哥讓我幫他打理家業了,還怕我做得不好給我找了個師傅每天都上課。」
「那每天都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了?」怪不得這麼累。
剛好相反啊,李湛幾乎想嘆氣,他絞盡腦汁想的是差差學習,天天向下啊。他從來不會小看沈佩的智商,最近裝笨沈佩好像發現不對勁了。對這個長了狗鼻子,一絲不對勁都聞得出來的小沈探花他頭有些疼。
「花啊,你說如果你想藏一樣東西不被人發現,但偏偏有人發現了,怎麼辦?」
「寶藏?」小花好奇地問,永遠抓不到重點。
「不是,哪來那麼多寶藏?」
「那有什麼好藏的?」
「就是一些秘密,不想讓人知道。」
「殺人滅口」小花不負責任地說,不是說了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嗎。
李湛瞪她,「發現的人是一個很了不起的人,將來注定是萬人景仰的大人物。」
「那這個秘密被人發現了會有生命危險嗎?」
生命危險倒不至于,大慶現在還沒有敢讓他有生命危險的人物,就算人家知道他有所不同也不至于敢來檢驗他是不是原裝貨,而且就算檢查也不怕,殼子絕對是原裝的。
「不會有生命危險,就是不大想讓人知道這個秘密而已」
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睡覺磨牙?香港腳?狐臭腳臭?小花胡思亂想著
「那就干脆讓他看唄,既然是品德高尚的人物,想來不會說出去而且搞不好他還得想辦法為你守住秘密。」
對啊,我怎麼沒想到,對沈佩這樣的人而言,反正都沒辦法隱瞞了,干脆光棍點,而且最好讓他配合一下,反正他也不可能以紈褲的面具活一輩子。而且不是有句話嗎,共享一個秘密會讓彼此之間關系更親密嗎?
想通了的李湛胃口大開,「這豬耳朵是怎麼做的?」
「蒜,姜,梅子切末,加鹽,白糖;大蔥切絲,再放八角,胡椒粉,和醬油一起拌煮好切絲的豬耳朵就行了。」
「真好吃。」李湛覺得自已一生做過最正確的事就是第一次見到小花的時候巴住她不放了。
其實真的挺簡單的,但大戶人家的廚師跟本不會做這賤物,更不用說豬耳朵這種賤物中的賤物了。小戶人家倒是常做,但油水不足的他們不會拿肉來做涼拌這麼奢侈的事,就算舍得,也不會做,豬耳朵處理不好可是有怪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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