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鬼帝 第十二章 愛為何物

作者 ︰ 夜月生

清新的早晨,還飄著清新的雨絲,于是這便成了一個清新的世界。

想來是昨夜的雨還未停歇,依舊緩緩飄散在這喧囂的塵世中。只不過是它換了一種面貌罷了,拋棄了夜色,沉湎于光明。與夜雨的淒涼不同,晨雨是溫潤的,不會讓人避之不及。它甚至還會使人放下頭頂的傘,敞開胸懷迎接它。難道這會讓人享受小草被春雨滋潤的那般舒適的感覺嗎?

一輛出租車停在路邊,有一個人走了出來。他還靠著出租車,駐足在這雨中,遙望又微笑,似乎在細听晨雨滴舒緩的節奏,細品在這個人世間的悲歡離合。那人就是周輝,一名三十三歲的出租車司機,已經在暮城的地界跑了十年。

他的年紀並不算大,但已經雙鬢斑白,額頭已經有深刻的折痕。而且那雙眼楮,一看便知道他是那種經歷過人世滄桑的人。呵呵•••,一個人的一生雖然短短幾十個歲月,但其中的豐富多彩是難以言喻的。每一個人這一輩子都會哭過、笑過,還會瘋過、傻過,更會變過,往往面目全非,誰能保證自己不改變呢?

不要看現在的周輝安靜穩重,但他曾經卻是一個街頭小混混。那些年的他為意氣之爭打架斗狠,砍過別人,也被別人砍過,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地揮霍這自己的青春和熱血。這樣的日子對于他來說本是沒有盡頭的,最終的結果大約就是橫尸街頭罷了。這些他都明白,但他就是不願意低頭!憑什麼有些人就天生高高在上,隨意將別人的尊嚴踐踏,而他就只能低著頭,彎著腰,屈辱地忍著!

在很久很久以前,周輝也曾經是一個好學生,在親人面前乖巧懂事,在老師面前好學上進,但這一切都不過是曇花一現。進入新的環境,他面對這人生重大轉折。

周輝因為軟弱而被別人欺負,且一次比一次讓他屈辱。直到有一天,他爆發了,將欺負他的人狠狠踏在了腳下。那一瞬間,他感覺自己憑空高了一截,第一次感覺到了什麼叫尊嚴!他也迷戀上了強者的感覺,放下了學業在他心中的地位。因此,他漸漸成了打架狂人,在學校稱王稱霸,在外面也有了些名頭。

一個三好學生變成了一個小混混,其結果可想而知。沒多久,周輝就被學校開除了,且把他的父親氣得半死,後來就徹底不管他了。而失去約束的他更加瘋狂了,一到外面便加入了幫會組織,由揮拳頭變成了揮刀子。////

瘋狂的日子有開始,也總有結束的那天。某一天,他遇到了曾經的女同桌,一個十分淳樸,或者可以稱之為傻氣的女孩子。一個倔強不服輸的混混少年與一個單純到傻氣的女孩,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呢?呵呵•••

有時候不得不感嘆,人生不過是一部沒有剪輯的電視連續劇。英雄救美不是電視劇里的戲碼嗎?但它在現實生活中也並不缺少,至少周輝就有過那麼一次。

那時的他雖然剛踏入社會一兩年,卻已經完全適應了這個社會的黑暗面,一身十足的痞氣更加濃重,甚至轉化為了凶狠的煞氣。

在那天,風有些微涼,周輝習慣性地叼著一根煙,無所事事地走在街頭小巷,顯得古怪且迷茫。在轉彎處,他看到了一群和他一般行頭的小混混在欺負一個衣著素白的長辮子女孩,模樣似乎都很囂張啊。

這樣的事情,他已經看過了很多次了,但以前他都是一笑而過,優哉游哉地離開。畢竟是一路貨色,他也沒有那麼虛偽裝什麼英雄救美。可這次他卻不能當做沒有看見了,因為被欺負的女孩是他認識,還是他曾經的同桌,一個很有意思的女孩子。

于是他用上了當下的流行語,大吼道︰「禽獸!住手,放開那女孩!」

這樣,禽獸們,哦•••,不,應該是小混混們都一愣,收手起身準備教訓叫他們禽獸的愣頭青。可當他們將目光放到了周輝身上時,卻都有些莫名其妙了。

周輝在這里也算是道上的,而且小有名氣,畢竟這一兩年他也沒有白混,還做了一個小頭目。這里的小混混他雖然都不怎麼認識,但小混混們卻沒有幾個不認識他的。小混混們天不怕地不怕,整天一副我就是天王老子的樣子,但他們還是給了周輝一些面子的。說是講江湖上的道義,但事實只有他們自己就知道了。

最後,他們沒有一擁而上,而是選出一個領頭的和他單挑。

挑戰權威,哈哈•••道上的規矩,把上面的人踩下去,誰就能成為上面的人!顯然,小混混們是借這次機會將周輝作為墊腳石了。

開玩笑,小混混們選出來的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肌肉男,比周輝要高大半個頭,而且那一身硬邦邦的肉,一看就將人惡心到了,還打什麼啊!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站出來怎麼還有灰溜溜地退回去的道理?即使不為救人,也要為自己道上的地位拼一拼吧。

干了!

周輝揮拳,先下手為強。猛烈的拳風直襲肌肉男的下顎,沒有任何意外,一擊得手!可是肌肉男後退幾步,揉揉下顎竟然沒有像沒事人一樣。

肌肉男並不可怕,只是經打一點。憑借著多年的打架經驗,或者是說被打的經驗才對,周輝還是輕易地就將比他壯一截的肌肉男給打趴下了。其實這是因為弱點很明顯,肌肉男反應遲鈍,只能被動挨打,只不過多費了些他的手腳罷了。

作為勝利者,周輝揚起高傲的頭顱,甩起飄揚的長發帶走了一旁傻傻的女孩子。剛開始時,他對曾經的同桌並沒有什麼想法,因為他總覺得女孩少了一根筋,說白了就是很傻,即使傻得可愛也改變不了傻的事實。

他將女孩從一群小混混之中救出來,只是因為在他們同桌的那半年里女孩幫他抄了不少作業。雖然那都是他強迫女孩的,但他還是記住了女孩的好。不得不說英雄救美的戲碼雖然很老套,但效果卻出奇地好。女孩一改對周輝不好的印象,竟然轉而崇拜了他起來。

自此,女孩時不時就會來周輝的住所幫他洗衣做飯,美其名曰,為了報恩幫他改善生活。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女孩對他有意思。愛這個東西很莫名其妙,他不知不覺間竟然也愛上了女孩——缺一根筋,傻到無可救藥的同桌。哦,難以想象•••

如果不是一場意外,他是永遠不會知道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在周輝的眼里,這個世界充滿了骯髒。當然,作為小混混的他並不厭惡這個骯髒的世界,而是心安理得地在其中暢游。可是那件事情發生以後,他第一次產生了毀了這骯髒世界的念頭,比當初他被別人欺辱還讓他憤恨!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同樣很危險。對于傻傻的女孩而言,步入這里幾乎就注定了悲劇的下場。在找工作的途中,女孩落入了人口販子的手中。得知女孩被人口販子拐賣了的周輝,瞬間覺得自己的世界瞬間灰暗了,從來都沒有那麼恐懼過!不管怎麼樣,他都要將女孩救回來的。

狐朋狗友也並不是完全沒有用的,至少他們會給周輝提供一些消息。終于,他在一家夜總會的單間找到了女孩•••

女孩被綁在床上,臉上有烏青,嘴角還流著血。遲到了!周輝上學時,每次都會遲到,但這次遲到卻幾乎讓他瘋了!但,不論怎樣瘋狂憤怒,他都不會在女孩面前表露出來,只是默默走到女孩面前解開繩索,抹去女孩嘴角的血跡。

自始至終,女孩都沒有任何反應,如果不是女孩依舊睜開的眼楮,周輝都會以為女孩死去了。但睜開眼楮又怎麼樣呢?

那眼神••••••

那晚是周輝第一次殺人,血濺得老高,但他沒有一絲恐懼不安,只有無限的快意。干掉了所有與這一件事有關的人以後,他帶著女孩來到了暮城。

當然,他沒有管女孩願不願意,只是緊緊跟著女孩,死磨硬泡。

幾個月之後,一直失魂一般的女孩終于出聲了。她哭著大叫︰「我不要你可憐我!」

周輝沒有任何言語,只是抱著女孩,緊緊的。他要用事實證明他能為女孩改邪歸正,于是他做起了出租車司機,以行動告訴女孩,他能夠給她幸福。

女孩的心終究是水做的,經不起周輝的火熱,不久便滾燙了起來。終于在一個美麗的夕陽之中,女孩收下了他廉價的結婚戒指。沒有婚禮,沒有見證人,只有兩只手在夕陽的晚霞之中緊緊握著。

後來,女孩給周輝生了一個女兒,但女孩不久卻死去了。一場突如其來的地震,女孩為自己的孩子撐起了生的空間。他無法忘記那個場景,女孩拱起背的那個姿態。一塊巨大的水泥板就那樣死死壓在女孩的身上,而女孩竟然將之撐起來了。

才五個多月的女兒安然地在母親的身下睡著,粉女敕的小臉蛋很可愛啊。現在,周輝的女兒已經八歲了。他很愛她,與女孩一樣,願意為之付出一切,乃至于生命。

平靜的生活堅持了將近八年,但在一個星期前卻發生了一件事,打破了他平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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