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字一句地說道,「藍小姐,合同第三條,契約期間,望乙方做好本職工作,不要試圖以任何方式窺探甲方的個人**,包括干預甲方的生活方式和習慣。所以,下不為例。」
說完,轉身離開。轉身的那一瞬間,藍薇不知道哪里來的勇氣,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臂,繞到他面前,微眯著桃花眼,「我覺得我有權利弄清楚一些事情。第一,你為什麼非要和我結婚?我沒錢沒權沒貌,我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好處,你到底在算計什麼?第二,為什麼你姓唐,你兒子姓鄭?孩子的媽媽是誰?第三,你結婚了沒有?還是結婚之後,又離婚了?」
藍薇非常佩服自己,這個時候,竟然還能思路清晰,一點不亂,把條條疑問全都說了出來。
唐浩宇甩開她的手,非常不屑地笑了笑,那笑容里帶有諷刺,「第一,並不是所有人都那麼卑鄙齷齪,非得為了得到什麼才會做一件事。」接著他哦了一聲,「對了,我和你結婚,也不是沒有原因,完全是因為覺得好玩。第二,無可奉告。第三,無可奉告。」
藍薇咬牙,這個人的嘴巴真賤。為了好玩?果真他是缺愛長大的。
唐浩宇見她沉默,拂袖離去,邊走邊說,「對了,睡覺的時候,別忘了關燈。還有,明天早上6點起床做早餐,要中式早餐。我要上班,小韓要上學,白天我們都不在,晚上7點回來,你把家里收拾一下,洗衣機里的衣服要分開洗。就這樣,晚安。」
他嘰里呱啦地吩咐一通,完全不顧藍薇扭曲的臉,然後消失在她的視線里。
藍薇的嘴角狠狠一抽,真把她當保姆使喚了。
她可不可以罵人呢?
藍薇關掉所有的燈,走回房間,有些清冷的房間。這是第一次,和陌生人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而且要生活兩年。
兩年的時間,說長不長。但是,兩年,絕對會發生很多事情。藍薇心中暗自垂氣,不知道兩年後,她和林銳是形同陌路,還是會恢復往常。
即便林銳知道了真相,原諒了她,兩個人的感情還是會有裂痕吧。
就像是一團白紙,揉成團,再打開,無論展的有多平,還是會有折痕留下。
更何況人呢。
況且,她沒有百分百的把握會得到林銳的原諒,說不準,他又會認識新的女孩。他現在那麼優秀,一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他的。
她和林銳的感情,已經成了過去式。林銳是一個高傲的人,他有他的驕傲和自尊。他們兩個是一類人,因為自卑,所以不會低聲下氣地祈求被人拋棄的感情,那樣只會覺得這是一種踐踏。
上次說出分手的話,林銳都沒有挽留。所以,她理解。
幸虧他沒有挽留,否則,藍薇的那些勇氣和絕情一定會被他擊的七零八落。她一定會抱住他,告訴他實情,告訴他她說的都是假話,她不願意分手。
這樣想來,是不是她愛林銳比林銳愛她還要多、還要深呢。她可以為了林銳,放段,拋棄面子,甚至不要尊嚴地答應唐二無理的要求。
但是,林銳卻為了那該死的自尊和自卑,答應她的分手,甚至連挽留都不舍得。
藍薇仰頭,看著窗外的月光。彷佛回到了小時候,兩小無猜的那個年紀,她和林銳也是這樣看月光。那個時候的月光是不是更亮一些呢,她已經記不得了。
只記得,林銳經常嚇她,自編自演,講一些很滲人的鬼故事。每次,藍薇都被他嚇哭。可每次,又因為好奇心,纏著他講給她听。
那個時候的感情,真的很美呢。現在想想,都覺得好溫暖。
她其實挺恨林銳的,怪他為什麼不堅持一下,不問清楚,不挽留一下。
但是,就算堅持了又怎樣,他的公司會破產,他可能會一蹶不振。這樣,又有什麼意思呢。
現在,他生活的很好,就足夠了。
道理明白,可是,她還是想要難過一會兒。
藍薇擦去淚水,沒有換衣服,沒有打開燈,縮到一角,雙臂緊緊地抱著小腿,整個臉頰埋在雙腿之間。
心里的恐懼、不安、痛苦一擁而上,像是丑陋的惡魔把她困在黑暗里。明明很安靜的夜晚,她的耳邊卻充斥著惡魔般的叫囂,刺耳的聲音拉扯著她,好像硬生生地要把她撕碎、吞噬。
從小到大,記憶中,這種痛苦的感覺只有過兩次,每一次都給她留下觸目驚心的黑暗回憶。
第一次,4歲的時候,初到孤兒院的那個晚上。她瘋狂地喊著、哭著,後來院長來了,擁著她,低聲地安慰她。她永遠不會忘記那個溫暖的懷抱,熟悉的很像媽媽的懷抱。
第二次,8歲的時候,初到養父母家的那個晚上。她偷偷跑了出來,卻怎麼也找不到回去的路。次日早上,才被人發現,送進了警察局。院長帶著林銳來接她,林銳也是那樣抱著她。
可這次呢,身旁沒了院長,也沒了林銳,誰來保護她?
她拿起手機,顫抖著手按下了那個熟悉的號碼,卻遲遲沒有撥出去。淚水一滴一滴地落到了屏幕上,每滴淚水都像是雪絨花,頑強地散落在屏幕。
林銳總說她的心里有一扇門,里邊裝著兩個人,一個堅強,一個柔弱。一個白天伶牙俐齒,像小獸一般張牙舞爪地保護著自己,一個夜晚楚楚可憐,獨自舌忝shi著內心的脆弱和孤寂。
她的眼淚,也只屬于夜晚。
林銳說,等你下次晚上哭泣的時候,就把那個堅強的自己放出來,這樣會好受一些。
可是,她根本做不到。她要的很少,只是一個擁抱。
現在,連擁抱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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