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花花鄭重其事的眼神,小劍的心下未免著慌,該不是現在就要結婚吧?雖說在農村沒人在意法不法定年齡,結婚全以辦酒席為準,可自己也太小了點,莫非要奪了老家魚穩坐了幾十年的早婚頭把交椅?老家魚是朝正輩上的人,十五歲那年結的婚。再早些也是有人十一、二歲就結婚,可那是啥時候,都算古代了,而我則生活在現代。不過,如果真要能回到過去也不錯,好歹能多娶幾個老婆。一瞬間,小劍轉了幾個念頭,想著想著他笑了,三妻四妾不知怎麼應付過來的。
「小三也不是外人了。」花花接著說。
「對,對,小三不是外人。」小劍忙收住笑容,極力擺出個成熟的樣子。
「小劍」花花抿了下嘴唇「小三不是外人,他以後會是我的男人。」
「什麼,什麼?」小劍的眼楮睜得溜圓,眼神卻如那只不知名的鳥,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愛情是經不起推敲的,糊里糊涂時最美。如果非要刨根問底地說清道明,那麼最後留下的就是千頭萬緒的悲傷和無奈。愛情也是似是而非的,裝聾作啞時最為珍貴。看似形影不離出雙入對的兩個人,很多時候只不過是情投意和的朋友。而很多形如路人,甚或見面就吵,分開無謂的人反而是千年共修的戀人。
小三對花花心儀已久。她的樸實,吃穿住用行,遮不住的的簡單美麗;她的勤勞,柴米油鹽家里田外,掩不盡的日作星回;這深深地吸引了小三。
花花對小三也早有鐘情。他的實誠,一二當斷丁卯分明,那是絕無僅有的令人信任;他的本分,不見油腔滑調,更無半點虛頭八腦,更是今世唯一的依靠;這讓花花無限著迷。
而花花對小劍,就是再親密,那除了伙伴之間的友愛,更多的是一種記憶骨髓地感恩。從來就不對等的兩個人,怎麼會產生真正的感情?
當確定花花的真實意願並知道無可挽回後,小劍哭了。他揚起巴掌想狠狠地摑一下眼前這個逢場作戲的女人,但最終沒有下得了手。他掩面跑了幾步,心有不甘,又跑了回來,死命地踢了小三一腳。小三沒有還手,他知道他和小劍單純的兒時情誼到今日就算走到了盡頭。
少年的心裝滿了對未來的憧憬,也承受著愛情的脆弱。小劍躲在自己的被窩里,一邊安慰自己,我擁有了她的第一次,一邊抹著眼淚,花花回來吧。
人是很善于欺騙自己的。兩周後,小劍已開始為擁有花花的第一次,卻沒有讓花花綁架著進入婚姻而沾沾自喜了。原來,戀愛是可以分手的。小劍仿佛懂了愛情最重要的一課。懂了也就看穿了,看穿了也就想開了,想開了才發現世界上的美好無處不在。
月光皎潔下,黃燦瑩閃的田地散發出的濃郁豐收氣息,讓小劍和朝正的腳步輕盈地像隨風四溢的麥香。
朝正手提著一支雙桿獵槍走在麥田間的小路上,小劍離他不遠,背著只蛇皮口袋走在主路上。春日漸逝,夏日逼近,連深藏在洞穴中的野兔也感覺到了這一點。每當夜晚蟈鳴草響時分,它們也一只只地,或獨來獨往,或成雙成對,蹦跳盤旋于綠草黃麥之間。白天,小劍在家里養精蓄銳,朝正在鎮里焦頭爛額;晚上,小劍精神抖擻,朝正容光煥發。爺倆結伴去打野兔。朝正本就有著高超的射擊技術,再加上獵槍散彈擴大了準頭,他簡直成了百步傳揚的神槍手,指哪打哪,打哪有哪,槍聲起,野兔落。小劍開始也扛著支獵槍認真追逐獵物,不料幾日下來一只也沒有打著。小劍這人有一個優點,就是頗有自知之明,學習不好就不上學了,兔子打不著就不打了,他專做爸爸的跟班,撿野兔。有時一晚上下來,朝正能打到十幾只野兔,爺倆分背著都有些吃力。
平靜賢淑的麥田突然像少女見到了情郎不自禁地展開了笑靨,一陣羞澀的抖動向主路上傳感過來。父子同時看到了,小劍「噢哧、噢哧」地叫喚起來,朝正舉槍瞄準,單等著那只膽小的野兔被兒子的呼聲趕往自己這邊。可這只野兔不知是聾了耳朵還是被麥香薰暈了頭腦,麥田里的笑臉仍然直直地向小劍傳來。小劍放大嗓門「噢噢」地叫了起來。笑臉多少感覺到了他的不友好,雖然沒有直接轉身朝向朝正,但還是改變了路線,斜斜地往小劍前方漫去。
小劍有些奇怪,他閉上嘴站在原地靜靜等著,看看鑽出麥叢的會是怎麼樣一只與眾不同的兔子。不一會,一只有些營養不良的野兔一躬一曲著身體,像蛇那樣爬動著鑽了出來。小劍一看它瘦瘦的樣子,心想兔子中也有懶惰之徒,吃草也不賣力,若不是它一身金黃油亮的毛皮遮蓋著,那身骨頭就曲線分明的惹眼。而兔子不管人類的嘲笑,它仍是悶著頭細風逐浪般起伏著往前爬。小劍看著看著就覺得奇怪了。好吃懶做瘦掉了身軀,還瘦弱了智商不成?那只兔子不遠離危險的聲源,竟然將計就計爬到大路,還膽大包天地坐在了路中。它橫坐在路中間,前腿伸直撐起了身體,先正對著南方,擺出動物界最優雅的蹲姿,爾後轉過頭望向小劍,完成了深情款款神態的剩余部分。這幾個動作前後有序,就像一名世襲的貴族,舉手投足間流露出千年積蘊的紳士溫文。只是它那雙碩大的眼楮很讓它無奈,迎著月亮的光芒,它們四射出了海洋深處的藍色,干干淨淨、晶瑩幽然,藍地讓初夏的夜晚顯得格外深邃寧靜。小劍從沒見過這樣的美麗,藍色的美麗,他呆呆地站立著。「 」地一聲,這時槍響了。紳士呆了一下,然後整個身體僵直地倒向了一邊。小劍心頭一陣劇痛,他埋怨地看向父親。朝正擠在齊腰的麥田中,左晃右擺著像過河一樣朝主路上移過來。小劍因痛生憐,又把目光投向野兔。那只野兔卻翻身而起,半蹲在地上,雙手抱著腦袋兩邊晃了幾晃,不像是中槍,倒像是被震暈了的一樣。然後,它俯身,四肢趴在地上,繃直身體舒了舒筋骨,又一搖一扭,儀態萬方地順著主路向西方走去。小劍看傻了。
這時,朝正也趟過麥田走上主路,他問兒子「野兔呢?」小劍用手指了指前方,一個優雅的小身軀正緩緩向前。朝正緊盯著看了一會,輕聲對兒子說︰「那不是野兔,是黃鼠狼。走,跟去看看。」
小劍一听說是黃鼠狼,再回想起它瘦弱縴細的身材,果真不是野兔那麼單純地肥胖,于是他心頭的悲傷大減,代之而起的是好奇之心︰百發百中的父親是怎麼失手的。
朝正和小劍躡手躡腳跟在後面,黃鼠狼不知是有恃無恐,還是確實笨頭笨腦,它仿佛全然不知身後跟著人,仍是閑庭信步地扭動著它那曼妙的身姿。它和人一樣,盡量不穿麥過溝,而是順著泥路或者田埂,先往西再往南,漸漸來到了「大炮台」。
「大炮台」挖河泥土堆積而成,經雨之後常會板結,在月光下白晃晃的一邊。它河堤一樣的身軀上,滿是剛載不久的山芋,山芋株距之間甚遠,每株上有三兩片心形的葉子,在月光下黑綠色地搖曳著。大炮台在北部已縮短了十幾米。村人蓋房壘圈常會前來取土。大炮台本就不是有主的地,上面所種的莊稼,也是臨近的村民圖個地多糧廣,在春種秋忙之時順便把它整理出來的。因此,大炮台縮短了,取土的人理直氣壯,種植的人也不以為意。土是取走了,遺留下的地方也平整了,但是原來的沃土在底下積壓幾十年,早就貧瘠地厲害,沒人在上面枉費心思,只有自生自滅的幾叢野草當風水寶地式的,東一簇西一伙地點綴著。
黃鼠狼爬到那塊平地上,停了下來,然後像人一樣,前腿貼在胸前兩側,後腿用力挺住,站直了身子兩邊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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