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作者,按敘事學來講,我擁有全知全能的視角,當然不包括我偶爾忘記的內容。我看著他們每一個人一步步走來,鮮活得好像周圍的好友。
還有些被人遺忘的小角色,或許大多數人不關心他們的去向,我還是願意交代清楚,請允許我一一道來。
宋亞妮的男友好像走馬燈似的換了一個又一個,看著周圍人紛紛開始結婚生子,她的心里也突然開始有些不安。現在交往的人顯然不會是將來結婚的對象。如果現在她是十七歲還好說,可現在她已經二十七了呀,難道還要這樣晃晃蕩蕩一輩子?
最美的事物果然走得最快,囂張如宋亞妮,也有不得不感慨的一天。想起種種少年行徑,有時也會覺得羞愧難言。比如那段幼稚到極點的初戀,再比如那次傻乎乎的選秀行為。前幾天看報紙,總結了大多數星女的生存狀態,大多數人在一夜成名後,立刻寂寂無聞。那種迅速膨脹的虛榮心理和之後極不平衡的生存狀態讓大多數人都生活在一種對現實極其不滿的狀態中,一樁樁悲劇、丑聞應運而生。老實說,賽後她也打算過去做個京漂,甚至也覺得大學沒什麼意思。後來想想還是覺得自己吃不了那個苦,耐著性子把大學混完再說。
大學一畢業,家里給她安排了一份工作,別人看來樣樣都好,她卻覺得無聊乏味到了極點。工作到第三個年頭,家里人再也忍不住,拼命替她安排相親。
這年頭流行相親,相親也可以作秀上電視,甚至還可以因為相親一夜成名。她開始來回奔波于不同的相親場所,認識了奇奇怪怪的相親對象。有謝頂的中年大叔,大學剛畢業的小女乃娃,也有第一次見面就急著問她什麼可以結婚的狂人。大家好像都把結婚當成一件任務來完成,在相親的道路上越來越疲憊。
見到他的那一天,她正趕完上午場,對接下來要見的男人沒有一點興趣。百無聊賴地坐在玻璃窗邊看風景,突然就看到了他走過來,把一張面巾紙扔進垃圾箱里,一下子沒扔進去,他又耐心地折回去,重新放進垃圾箱里。
在這樣浮躁的時代,還能夠專注于扔垃圾這樣的小事,她突然就對了這個男人有了種好感。
他進門,第一眼就把宋亞妮認了出來,恍惚記得當年老媽看星女,他也跟著看了兩眼,正好趕上一個女孩出場。打扮得很夸張,火紅的長發,睫毛又黑又密,稚女敕的臉蛋上涂著厚厚的一層妝,但是卻有一種青春的特有的活力。他記得她開始在裝可憐求評委,後來又憤怒下台,好像還說了句「姐姐不玩了!」突然就覺得這小姑娘挺有意思,所以印象深刻。
時隔幾年,他推門時看見她亮晶晶的眼楮盯著他看,差點樂出聲來,好像掌握了她的某種秘密。
她變多了,穿著職業套裝,頭發梳得一絲不亂,外表看起來與一般事業單位的女孩無異,介紹人也說了,她工作不錯,屬于那種適合結婚的穩定型工種。可是他還是能夠看得出她的不同,她身子扭來扭去,似乎想要從這身制服里逃月兌出來。她倒茶的時候,手腕上方有一個小小的刺青。
宋亞妮覺得這男的不錯,可是他為嘛一直偷笑呢?笑得讓她如此不安?
林瀟瀟一直覺得自己是天生的女一號,對于把她當成了女七感到很憤怒。
「我覺得我沒有存在感!」
「你為什麼不寫我考取了電影學院,自此一路飛黃騰達?我覺得我比章子怡還漂亮誒!」
生活中的林瀟瀟的確應該是全能女一號,走到哪里都似小金人似的閃閃發光。樣子美,成績好,家境優,多才多藝,簡直讓別人都沒有辦法過下去了。
可惜,這個故事里,林瀟瀟就是女七號。
她太過傲嬌,不懂得放段去交朋友,談戀愛,所以總是鶴立雞群,寂寞無比。她愛過王梓,愛過他的整個青春期。斷斷續續,一直愛到大學畢業,才發現自己不能再愛。讓她永遠想不明白的是王梓為什麼會選了笑笑。沒有一點征兆地愛上了那麼平凡的一個女孩。
讓她念念不忘的後來漸漸演變成了這次失敗而不是那個男孩。
她周圍一直不乏追求者,最後她選了一個高干子弟,家世無可挑剔,對她更是沒有原則地好。
她的每一步走得都讓人羨慕,在別人的故事里她是女七,可在自己的故事里,她是永遠光彩照人的女一號。
江臨波對于林瀟瀟的抱怨表示嚴重抗議,「你好歹還是個女七?我都不知道我是幾號。匆匆出現兩場就領了盒飯!同學,你知道你的文為什麼寫不長麼?情敵這種東西要從始至終要不斷出現,你的情敵領盒飯領得太早了!沒事搗搗亂,造成點誤會,東拉西扯不就再能寫上50萬字?」
如醍醐灌頂,恭敬深鞠一躬︰「受教了。」
江臨波很滿意︰「那我的結局呢?是不是嫁了個真正的王子?」
模頭︰「我還真沒想過你的結局誒,你都說了,你自己都不知道是女幾,干脆你自己想象一下好了……」
江臨波︰「……」
李萌還在讀書,有種誓把學校坐穿的意思,天天在圖書館里磨腳印,不談戀愛,不去泡吧。寫論文寫得痛苦,不會喝酒的現在都會喝了,不長痘的現在都長了一臉。已經變成了一個胡子拉碴的大叔,天天到點去食堂吃飯,跟著一群大一大二的粉女敕小娃一起排隊,用低沉的嗓音說一句︰「給我來半只雞腿。」過年過節,他還是會給金璐的父母打電話,這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
他有時候在想,如果金璐沒死的話會是什麼樣子。他們應該不會在一起,他對她的印象已經漸漸模糊,記憶里她並不能算是性格可愛的女子。也許談了一場短暫的戀愛,現在早已分道揚鑣。她的死讓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一刻,沒有誰的青春花開不敗,只有她在照片里笑得永恆甜美。
下面是我家大叔最羨慕的一位同學——譚木匠。他常常說︰「整本書里最爽的人就是譚木匠了,做男人做到這個程度真是幸福呀。什麼萬言悔過書,分明就是作者自己對現實生活不忿而YY的產物,太貓血了!」譚木匠同學從小就是明星。長得好像廣告里長睫毛大眼楮的胖女圭女圭,每天上幼兒園阿姨都會輪番抱著他親。他是絕對的園草,每次有領導光臨,他一定會被指派去獻花。園草慢慢長大,變成了班草,校草。
一直以來,他都是女生傾慕的對象,他習慣于有人照顧他,愛他,那簡直是亙古不變的真理。譚木匠愛宋岳麼?也許愛的,可能只有一點點,那也是愛的,何況他們在一起那麼久,他覺得宋岳真是足夠幸運。
畢業,他同宋岳分手,心里沒有一絲歉意。在一起是你情我願的事,畢業了不能在一起了也只好分開,有什麼奇怪?這樣的男生的結局一般有兩個版本。
一是找一個愛他愛得死心塌地的姑娘,(參見《一個女人的史詩》中田蘇菲,那才叫做真正情聖。)繼續王子一輩子。
另一個是到了三十幾歲仍然一身驕毛,隨隨便便找了個姑娘結婚,婚後戰爭不斷。
有沒有可能譚木匠同學突然遇上了個無敵清純美少女,令其一見傾心,轉而性格大變,由冰山面癱男變成了咆哮教主呢?不排除這種可能性(參見台灣小言。)
還有一位同學的名字想必大家都記不住,班小花也記不住,也得去前面翻一翻才能想起來。
宋子文同學,沒印象?他同小花一起參加過英語大賽,在華大的食堂里偶遇過班小花,並且是她第一件手繪T恤的買主。
很可惜,生活中宋子文這樣ungelivable的同學太多了。他們永遠不能被人記住,平凡的老好人。他暗戀班小花很多年,卻從來不敢去表白追求。他知道她的失戀,知道她單著,可是他就是不敢去表白。
所以他被所有人遺忘了,繼續他默默無聞的老好人生活。這樣的老好人也許最幸福,將來找一個人好好過日子,愛老婆,愛家人,事業上或許沒有太大的成就,卻安定無比。
性格決定命運。
還有一個危險分子存在。席慕同學,他這次沒有耍花腔,他真的離開了學校。也去書店買了幾本解剖學的書來看,剛開始的時候,他的確拼命工作兼臥薪嘗膽。日子久了,他也累了,再隔了一段時間,他也有了新的愛人。他想好了,再此見到姜子婷,他不會喊打喊殺,但是會往她臉上吐一口唾沫。再過了一段時間,他連吐唾沫的興趣也沒有了,那個名字已經漸漸模糊。
故事講到這里真的該收場了,說故事的人寫得快樂,希望听故事的人看了高興,說故事的人向听故事的人深鞠一躬,感謝這幾個月以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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