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不過是到pub里玩,又剛好看到有人打架,
怎麼後續的發展就變成了——
她是某人目前“約會的對象”,進而被狗仔狂追?!
好啦!她坦白承認,害她落得如此淒慘落魄的男人的確是長得——
很好吃、讓她很想吃的樣子;
而她也真的吃了他——或者被他吃了?
只是,這男人簡直霸道、狂妄到令人發指!
因為對兩人“在一起”的感覺良好,
所以她說要以結婚為前提和他交往,
他卻毫不考慮地說“不要”!還硬要她當他的秘密情婦!
當情婦?她這麼有骨氣的、從鄉下到都會發展的現代女性,絕對不干!
哼!再ㄍㄧㄥ嘛,嘴上說她不是他的菜,心里其實很high又很愛。
唉!他果真是她的克星。
看來,為達目的,她只好先答應當他的情婦,再慢慢調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