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里時而傳來冤魂的嗚咽之聲,和著 啪的雨滴。
胡琴告訴我,仇千身上有伏地魔的法力,早在多年前就應該已經在策劃這一切了,他設法喚醒四大凶獸就是為了混淆視听,將所有上神吸引出九重天,之後仇千就帶領魔軍趁機而入,打入天界直至九重天,摧毀神泉之杯,然後給我們一切措手不及。
當神泉之杯被打碎,眾神身上神力散去之時才意識到這一切,卻依然為時已晚。
女媧彌留之際把女媧石注入了胡琴體內,就是為了讓他想方設法封印仇千。
擒賊先擒王,只要打敗仇千,六界就還有希望。
所以,胡琴就用自己的神身鑄成了這面玄天境,現如今也就只有這面玄天境才可以制服得了仇千。
沉重壓抑的嗚咽,悲涼的大雨顯得更加悲涼。
我抱著玄天境孤獨而又悲涼的屹立在滿山遍野的尸體和血泊中,猶如一把殘破不全的孤劍,劍魂內包含了太多的絕望和死寂。
落葉黃花拂過面頰,鼻息間似有若有若無的血腥深深的刺激了我的神經,使我渾濁的大腦瞬間清醒,這六界彌漫的血腥和冤魂都是仇千造成的,如果我就此退縮,那就表示整個九重天都要遭受滅頂之災了,眾神的犧牲也就變得毫無價值。
若是女媧看到自己親手教導出來的弟子,這麼輕易的就被打敗。是不是就算羽化也不得安寧。
不,絕對不可以這樣。
現如今我是九重天、乃至六界最後唯一的一絲希望,所以我不能退縮。
當我重新站在九重天重生之門時。只見雷神被倒掉在天門之上,半眯的眼楮看到我去而復返閃過了一絲復雜的情緒。
是喜是悲,不過這些已經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做了最正確的抉擇。
被眾魔軍扣押著來到女媧殿,只見仇千負手而立背對著我,渾然一副高高在上當家做主的樣子。
仇千說,九重天大勢已去,眾神都已羽化而去。你一個垂死掙扎的螞蚱還敢堂而皇之的來見我,就不怕我讓你灰飛煙滅。
抬眼看到他身側的赤影,我說。你我畢竟相識一場,事到如今就算死是不是也應該讓我死的明白一點。
有了片刻的死寂,仇千呼啦轉身,笑盈盈的看著我。說。好,那我就成全你。
他對著言玦點了點頭,就坐在了凳子上一副看好戲的樣子。
言玦沉默著,柔弱嬌女敕的臉上已不復往日的溫柔,冷冰冰的仿佛浮上了一層冰沙,烈焰若火紅裙像一朵正值綻放的杜鵑,從里到外都透著股寒。
她漆黑如墨的眸子閃爍不定,沉寂了半響。嘴角浮出一抹笑意,道。你已經猜到了,又何必……
我道,你呢?你究竟是不是赤影?
她苦笑一聲,其實我挺想成為赤影的,只可惜我是言玦,一個被你當做替身的影子而已。
你知道你最失敗的地方是什麼嗎?就是赤影,她是你心里一道拔不去的刺。
我們相遇是場騙局,這是真的,當初魔尊告訴我你對赤影有愧于心,我就特意佯裝成她的樣子與你相識,騙取你的信任和真心,後來在白流島我地獄之海地的魔毒蟲瘴甚是劇烈,得知四大凶獸極有可能就被封印在那里,那晚我不告而別,就是趕回魔界將此事稟告給了魔尊。
我眼里閃過一絲恨意,原來她當初的不告而別是了四大凶獸……
言玦愣了一下,繼續道,我以為我們就此將再無瓜葛,誰知你竟然用情如此之深,不僅找到了帝都,模清了我的,還混進了魔界來找我,當初我是有一絲為你動心的,後來魔尊告訴我了這個計劃,我也就將計就計被你帶到了九重天,一切顯得很是順利成章,毫無破綻。其實說實話和你一起那段日子,挺開心的,只不過你我神魔殊途,不會有什麼結果。邢晨山修仙,在你的幫助下我的進展很快,竟然已經渡劫成仙。女媧活得久了,或許老糊涂了,對我的身份絲毫沒有疑問,還讓我跟你一起去除掉窮奇,你知道嗎?窮奇只是個幌子而已,真正的目的就是讓窮奇來解封饕餮、混沌、杌的,而我借機從霧柳鎮的悄悄離開就是為了把神泉之杯的位置告訴給魔尊。
我咬牙切齒,手指捏成拳頭,個蹦直響,呼啦一道白光閃過緊緊遏制住了言玦的脖子。
言玦面色發紫,奮力掙扎著,眼里的絕望深深地刺進我的眼里。
我深吸了口氣,道,你有沒有真正愛我過?
良久,言玦的眼楮泛紅,兩顆晶瑩的淚水劃過雙頰,她搖了搖頭。
那一刻,我的整個心像是被掏空了一般,淚眼之下一狠心就要活活把她掐死。
此時,仇千瞬移至我身側一掌將我打飛,救下了言玦。
家沒了,親人也沒了,就連我曾付出一切的愛人也都是騙人的。
絕望之際,我掏出玄天境施法向仇千投去。
幾戰下來不僅絲毫沒有傷到仇千,反而我的神力卻越來越弱。
神魔大戰,九重天瞬間被夷為平地,刀光劍影、法器四射。
沒想到仇千身負伏地魔的法力,竟然與女媧可以相提並論,而以我如今的能力就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眼看我已經回天無力之時,言玦忽然從仇千背後偷襲,一道掌風打在了仇千的魔靈之處。
只听魔靈雲珠應聲而裂,仇千一時魂不歸體。
我才找準時機用玄天境對仇千進行封印,而仇千在掙扎之時無意中傷到了言玦,言玦的就像被此刻飄零的雨滴般掉落了下去。
迎風鋪張而開的紅色耀眼而又醒目,那猶如蝶翼般的睫毛下是意味深長的眼神,讓我的心瞬間碎了一地。
言玦已死,我看著滿目瘡痍的六界,決然之心應運而生。
我將自己的二魂六魄注入玄天境,徹底的將仇千封印在了玄天境中。
只是已是殘魂破魄,無力收回玄天境,就將玄天境投入了地獄之海。(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