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裴先生與張先生因裴致遠撫養權糾紛一案,原告張先生于××年11月28日向本院起訴,本案受理後,依法向被告宋女士、裴先生送達應訴通知書和起訴狀副本,被告依法作出答辯,本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針對各自的主張及理由,當庭舉證質證和辯論,並陳述了最後意見,由于雙方意見分岐較大,經本庭休庭評議,現評判如下裴致遠經由代孕協議兒童,撫養權歸生母宋女士所有,宋女士與裴先生所簽屬離婚協議,即時生效!」
「下面宣布閉庭。」
(敲錐)
「請審判長、審判員退庭。」
「請旁听人員退庭。」
…………
從法院離開,宋安陽的腦子一直在發蒙,不再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是那份即時生效的離婚協議書.
+du.這麼說,她和裴鉞之間已經離婚!
宋安陽一直跟在裴鉞身邊走著,思緒有點渾亂。
男人瞅見發懵,便伸手把人攬在身側,啟唇提了句︰「我們可以復婚。」
縱然宣判離婚協議生效,但沒人能阻擋他們復婚。
這事兜兜轉轉,最後就成了瞎鬧騰?
若是復不了婚,宋安陽就是單親媽媽,她要是還和裴鉞住在一起,那就是非法同居,雖沒有明文的法律規定,但卻有輿論道德的指責。
或許宋安陽和裴鉞都沒有想過,他們想復婚的道路,很漫長、很漫長。
審判結束後,宋安陽就跟著裴鉞準備,快上車時,阿鳳突然遠遠的喊了句︰「宋安陽……」
聲音揚得很高,遠遠的盯著宋安陽,若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她想上去抽宋安陽兩巴掌。
不是這位宋安陽,她的孩子怎麼會死。
就像諸小姐說的,宋安陽其實一早就知道孩子到蘇家會發生的事兒,所以才精心設計下圈套,把她一步步套進去。
沒了孩子的阿鳳,此時最恨最恨的莫過于宋安陽。
宋安陽听到有人喊她,微微停下腳步,順著聲音,看到了阿鳳。
微微一怔,宋安陽抬頭看向裴鉞。
裴鉞也同樣看到了阿鳳,斂了斂眉,攬著宋安陽示意她先上車,不太喜歡宋安陽和阿鳳有過多的接觸。
宋安陽這會倒也老實听話,轉身正要鑽進車里,那邊阿鳳又撕聲力竭的喊道︰「你以為你能和裴先生復婚嗎?我告訴你,你們以後若還繼續在一起,就是非法同居,你永遠都是不合法的,你的父母、你的家人、你的親戚、你的朋友、都會知道你是不合法的。」
宋安陽最在乎外人看她的眼光,到時候她和裴先生復不了婚,所有人都會知道,她是單親媽媽,她是非法同居。
此時的阿鳳,說完話後,突兀的笑了起來,她孩子死了,和婆婆怨恨嫌棄她,離了婚,受盡輿論的指責。
她一定會把這些痛苦,全都還給宋安陽。
宋安陽听聞阿鳳的話,原本要上車的動作,微微停了下來,轉身急匆匆的走到了阿鳳面前,開口追問了句︰「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她一直格外照顧她,她提出的要求,她都會盡量的滿足她。
她想把她當朋友,在心里感謝她把母乳分給裴致遠一半;為什麼,她會對她積下這麼重的怨氣。
宋安陽走近了問,阿鳳則開始奮力的掙扎,掙月兌了保鏢的阻攔,雙手揪住宋安陽的衣領,連哭帶喊的要把她的事說出來。
那邊保鏢反應,忙在阿鳳開口說話前,捂著阿鳳的嘴,將人拖開。
任是她如何掙扎,半絲不為動容。
宋安陽看到這種情況,提步想沖把保鏢推開,卻被裴鉞拽住。
「小家伙還在家,他這麼久沒看到你,會想你。」
男人低聲提醒,拉著欲帶她回家。
宋安陽先是怔了怔,停住腳下的步伐,倒也想直接和裴鉞離開;但好奇心驅使,宋安陽又掙月兌了裴鉞的手,提步急急的追上了阿鳳。
宋安陽追了,裴鉞則沒再阻攔,眸光深深的望著的身影,面色變得更加冷酷銳利。
阿鳳孩子死了的事兒,宋安陽遲早會知道。
裴鉞並不是想瞞著宋安陽。
只是,宋安陽和裴老的關系本就微妙,如果有什麼能改善她們之間的微妙關系,最好的法子,莫過于愧疚。
自從阿鳳的孩子死了之後,裴老就一直處理愧疚中,其實裴老當初也認出抱走的不是裴致遠,只是她隱隱中在擔心,因此才把那個孩子當成裴致遠帶到蘇家。
在蘇家,發生了一場變故,孩子丟了命。
無論那個孩子是不是裴致遠,這就是裴老考慮不周的錯。
因此,現在的裴老,是支持把孩子留在宋安陽和裴鉞身邊,對宋安陽保護自己的孩子也予以了一定的認可。
而宋安陽的性格本來就軟,只要裴老刻意針對她,她依舊會尊重長輩。
原本,應該能和睦相處。
可此時,她們的關系,會變得猶如婆媳關系那樣纏人。
宋安陽自從听完阿鳳所說的話後,坐上車回家時,就一直噤著聲未回話,目光空洞的毫無焦距,腦中思緒混亂不堪。
裴鉞瞅見的神態,眸色沉了沉,伸手握住的手,開口問了句︰「在想什麼?」語畢,男人握著的手微微收緊,眸色變得更加幽黑深遂。
聞言,微微一怔,扭頭看到裴鉞,笑著搖了搖頭回道︰「我在想我爸媽,他們倆獨自呆在老家,太孤獨了,我想帶寶寶去看看他們。」
宋安陽雖然一直惦記著回家看父母的事兒,但並不是時時刻刻都想回家。
必竟,很多東西在不知不覺中改變。
就算她回家,沒有裴鉞和她一起去,她的父母也會不停的勸她回來。
她的家,已經由原來的那個家,變成了擁有裴鉞和小混蛋的這個家。
「你想什麼時候?」
宋安陽再次提起回老家的事兒,裴鉞沒再阻攔,讓宋安陽散散心也好,裴家這邊,恐怕會有更麻煩累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