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挽歌才淡淡說道︰「你覺得,孤,還能相信你嗎?」。
她的話中充滿了迷茫,來這個地方,她就沒有一天是順心的,人人都功于心計,沒有一個人嘴上說的是真話,她疲于應對,只感覺好累。
司晨目光如矩,他幾乎在挽歌問出這句話的同時,就點頭硬聲回答道︰「能!」
「哈哈哈,果然像你會說的話。」
挽歌突然笑了起來,她起身走到司晨面前,伸出一只手,道︰「既然你這麼說,孤就相信你。」
這下子又由到司晨犯愣了,他沒有立刻伸出手,而是看了眼挽歌伸出來的手,又看向挽歌的眼楮,似乎企圖從里面看出些什麼來。
心中疑問,她就這麼容易就相信他了?
司晨本以為要讓挽歌再次相信他,勢必要費一些功夫的,可沒想到挽歌竟然立馬就說會相信他,因為承諾得太輕巧,反而讓人覺得其中有詐。
司晨的猶豫挽歌看在眼里,她舒了口氣,挑眉道︰「孤願意相信你,你現在反而不相信孤了?」
她其實也明白司晨猶豫的原因,一個人受到另外一個人的欺騙,卻立馬再次選擇相信那個人,除了傻子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選擇相信,正常人必然都會心存芥蒂的。
挽歌傻嗎?還要選擇相信司晨。
她當然不傻,司晨的確傷她,騙她,可是她還是想選擇相信。這並不是來自盲目的自信,以為自己魅力報表,也不是因為想和寧遠行對著干。
做出這個決定,自然也有她自己的考量。
今晚愛荷將信交給她那一刻,她相信,司晨也知道自己的計劃暴露了,計劃暴露後最好的選擇有兩個,一是趁事態還在僵局時逃走,二是破釜沉舟,把甄寧公主殺人滅口。
可是他一沒有逃走。二沒有殺她。還選擇守在挽歌的宮外,靜靜等待著挽歌的召喚,這就說明他是有意道明真相的。
這是挽歌選擇相信司晨的原因之一。
第二,挽歌認為司晨的話中。並不是全部都是謊話。人們常說謊話的最高境界是一假九真。這樣最不容易叫人看出破綻,所以挽歌相信司晨說的大部分話都是真的。
司暮之于司晨,一定是特殊的存在。
從行刺她那一次就能看出。晉王府的死士都是絕對服從命令的,可是那一次他為了司暮而放棄了殺她的大好機會,足以證明司暮是特殊的存在,是比所謂的任務更加重要的。
司晨開出的條件,讓挽歌救出司暮,這可能是晉王府引出寧遠行的人的計劃,也有可能是司晨真心開出的條件,二者可能參半,但是挽歌萬一冒著一半的風險,相信司晨。
而現在,又輪到司晨做決定了。
他看了挽歌的眼楮好一會兒,也看不出對方究竟有什麼陰謀,最後嘆了一聲,伸出手與挽歌握住,微笑道︰「公主,你果然和我見過的其他皇室成員不一樣。」
挽歌揚眉,心想,當然不一樣,她本來就不是真正的公主嘛。
當然,這話她不可能說出口。
她有些好奇司晨眼中,她和其他皇室的區別,于是反問,「怎麼不一樣了?」
司晨眨了眨眼,唇角勾起一絲調皮的笑意,道︰「公主,你和皇宮的其他人比起來,實在太過單純了些,這麼單純,在這個爾虞我詐的皇宮,究竟是怎麼活到現在的?」
這個家伙!!
簡直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典型,挽歌氣極反笑,一腳向著司晨的膝蓋踹,「孤怎麼活到現在的,用不著你操心。」
司晨沒有躲閃,硬生生抗下來,挽歌一愣,司晨卻像沒有感覺似的,搖搖頭,無奈道︰「你以為我想操這份閑心嗎?公主,你還得替我救司暮呢。」
挽歌冷哼一聲,「你現在已經沒有讓孤救人的籌碼了,以為孤還會幫你?」
司晨一愣,「你剛才還說相信我」
「相信是一碼事,做又是另一碼事,年輕人,這點事兒都分不清楚?你還女敕著呢!」挽歌微微一笑,很滿意司晨此時的表情。
救人,她當然會救,可是她見司晨得了便宜還要裝大尾巴狼,心里就不是滋味,到嘴邊的話,也拐了個彎,說成了截然相反的意思,別說她太幼稚,她還沒滿十六歲呢!正處于很傻很天真的年紀。
挽歌上輩子的年紀也不大,比甄寧大不了幾歲,只是比一般姑娘多了幾年上戰場的閱歷,說到底,還是個有小姑娘脾氣的女子。
成功見到司晨傷腦筋的沒有,挽歌通體舒暢,她正要開口,回旋點余地,哪知道司晨像是認命一般,嘆了口氣,道︰「既然這樣,那就沒辦法了。」
說著,手開始模向腰側的佩劍。
挽歌眼角余光踫觸到這一幕,臉色頓時一白,內心激起千層浪,心想不會開個玩笑,司晨就當真了吧,現在是要干什麼?殺人滅口嗎?
因為對司晨的第一印象就是殺人不見血的凶狠刺客,所以挽歌一見對方模劍,就本能地想著是不是要殺人滅口,之後頭皮發麻。
哪知,司晨只是將佩劍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後做出一臉欲拒還羞的模樣,扯開自己的衣襟。
這個動作為何似曾相識?
挽歌一愣,驚悚地看著司晨半褪下自己的外衣,一臉嬌羞,還十分惡心地朝她眨了眨眼,和之前的蕭墨有異曲同工之妙,她渾身一個激靈,唇角抽搐地問道︰「司晨,你這是要」
司晨將臉轉向一邊,十分無奈惆悵地回答道︰「公主說我沒有讓你幫忙的籌碼,我只好用其他的當做籌碼,正巧我這副皮囊還過得去,公主又喜好男色,那我只好犧牲自己的軀體,供你玩樂,救出自己的同伴了。」
說著,他雙手向外,扯開自己的外衣,沖挽歌道︰「公主,不要客氣地撲倒我吧!」
下一刻,杯子,碟子,花瓶什麼地向司晨飛了,挽歌青筋乍現,怒吼道︰「我打死你這個臭流氓!」(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