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皓的巴掌顯然也震住了丁家少,他的巴掌當是沒有用多少力的,但是聲音卻十分響亮。登時間所有人都看向她,讓她覺得十分難堪。
「真是厚臉皮!被打完之後,面皮的顏色都沒改變一點!」景皓不忘添油加醋,他只是個十幾歲的少年,若是打了個年歲差不多的,別人會說他欺負,若是打了上了年紀的,又會說他目無尊長,唯獨丁少這個年紀,再加上她那凶悍的表情,大家就不覺得景皓有什麼不對,反倒覺得能給這樣一個仗勢欺人的人一個教訓,是很痛快的事。而這也證實了林雨的猜測,景皓確實是沒有使力,或者說是使了巧力的,不然怎麼會打得她面不改色?
景皓又隨手撿起了一個碎在腳邊的貔貅碎片,只一眼,便道︰「原以為厲雲城丁家也是童叟無欺之家,誰料這位張口便是謊話。還說這貔貅是官窯制品,值幾百兩!就這樣的品質,官窯的殘次品也不會是這樣的水準!整個陶瓷,你這物件,唯一可取的也就是這釉色部分了,但是到底不比官窯的色彩明快。你還想拿這個逼林姑娘就範?用心當真是惡毒!且不說你那長得肥頭大耳的夫君林姑娘看不上,就算能看上,要和你共伺一夫,也是失了身份了!」說罷,那碎片一扔,正沒入了丁少前面的土中。
這是冬天,大地都上凍了。用鐵鍬挖坑尚且十分不易,他這輕描淡寫地一扔,便沒入土中。讓丁少更加膽寒。
而本來對林雨十分不齒的眾人,這時候也不免懷疑起丁少的話,畢竟林雨在這街上久了,也未見她和哪個男人不清不楚。
丁少仿似支撐不住,往後退了一步,被身側的丫鬟扶住了。
「你、你休要胡說八道!」
「是否胡說,一鑒便知!只是怕你不敢去驗吧?你若誣告林姑娘。那你和丁家都是要受懲罰的!」
丁少咬牙暗恨,卻也不敢再有動作。良久,方低聲道︰「我們走!」
「打砸羞辱一番就想走?當真以為林姑娘沒人撐腰就任你們欺侮了?」景皓斜出一步。立刻讓丁少倍感壓力。
「你到底想怎麼樣?」
「不是我想怎樣,是丁少你應該怎麼樣!」景皓嘴角一彎,倒顯得調皮起來。
丁少掩在袖子里的手握了握拳,終于從頭上拔下一支金釵下來。一把放在了丫鬟的手里。道︰「如何?」
「呵呵!你戴過的東西拿來賠償,林姑娘還嫌髒呢!」景皓的諷刺更讓丁少氣得臉都白了,「還有啊,我剛剛還忘說了一點,林姑娘可是正經從宮里出來的宮女,雖說沒有什麼高的門楣,可也不能被人隨意侮辱了去。否則,讓人誤會了皇家不會教養宮女。這可就是不敬皇家的大罪,不知道丁家能否擔得起?」
丁暗恨。只得道︰「回府從我庫房里取二百兩銀子賠給林姑娘!」說罷,從袖袋里拿出鑰匙,遞給了旁邊的丫鬟。
丫鬟得令,飛一般的跑了,沒過多久,就拿了二百兩紋銀,交給了林雨。
「我記住你們了!」臨走前,丁少咬牙道。
「只怕你還不知道我,又怎會記住我?出了城門,十二里處,翠微湖畔,青田雅居。」
隨著景皓自報家門,人群中再次爆發了議論,連丁少的身形都晃了晃。
這青田雅居是什麼地方,林雨並不知道。但是從大家的語言和神色中,林雨就覺得這個地方神秘又不簡單。
景皓這下子可是替林雨出了一口氣,而林雨,窩了一的火,也獲得了二百兩銀子的賠償。
這一耽擱就是一的時間,本來林雨今日收攤便晚了,再收拾完倒得亂七八糟的桌椅,天就已經黑透了。不過好在他們砸壞的都是盤子、碗碟一類的東西,鍋灶和桌椅都是十分結實的,只是倒了、髒了,並不影響繼續使用。李父把東西都放到了推車上,一行人才要往回走。
林雨看了看景皓,之前自己職業病犯了,非得出言教訓幾句,覺得他太過桀驁、任性,可最後,他的這些「缺點」卻在她最艱難的時候救了她,又讓她十分感激。
「景少爺,剛剛幸虧有你。如若不嫌棄,一起到家里吃頓便飯吧?」
「只要你沒事便好。我還需趕回家中,就不了。」景皓道,「對了,其實我今日看到你在這里便想說了,你一個女子拋頭露面的終究不好。若是可以,我想你暫時緩緩,另外,我家中還需要一個做點心的師傅,你能來幫我們的話,我相信我母親也會高興的,至于價錢,我更不會少給了你。」
林雨低著頭,這一天的事對她來說還是很震撼的,她險些成了階下之囚,「你說的話,我會認真考慮的。天晚了,風大,你的時候要小心些。」
「嗯!」景皓笑笑,回身上了馬車,待要進車廂,又轉身對林雨道︰「我後日去你家里,希望你給我個答復。」
林雨輕輕點了點頭,算是應了。
晚上回到家里,林雨第一次沒吃晚飯,而李母他們見她心情不好,便也沒有吵她。
林雨一個人躺在炕上,也沒有點燈,就在那漆黑的環境里一個人呆著,頭下的枕頭已經被淚水打濕了。
林雨終于體會到一陣陣可怕。若今日景皓不在場,她怕是就要嫁進丁家了!
她不稀罕丁家,也看不上丁家的人。她一心就想著好好工作,努力賺錢,有一片屬于自己的世外桃源。可是,為什麼這麼難?她來古代不過堪堪三個月,孫淑娥、李月靈、鄭氏、丁、丁少、丁家掌事、魯大嬸……這一個個的人物都像是和她犯沖一般,她很不想理睬,可終究是逃得了這時,逃不過那時。她不想爭吵、不想與人做對,可偏偏事情一件一件接踵而來!她想做一個獨立的女強人而已,她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得來的,她有能力,可為什麼大家看不到?還說她謀劃著捷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