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池將頭靠在後座上,車子穩穩的駛出風池大酒店。
他搖了搖頭,腦海中的那些景象已經很久沒有回想起過了,自從葉菲兒走後,雖然他會經常拿起她的照片想念她,可像今天這樣失常,只有在葉菲兒剛剛消失的時候出現過。
這樣的異常是從何時開始的?
他想了想,大概從蘇落言和自己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開始的。
為什麼會這樣?
如果真如自己想的那樣,自己喜歡上了蘇落言為何又要想起葉菲兒呢?
是不甘還是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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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無比讓蘇落言擔心的王詩詩,此刻心中卻是無比的甜蜜。
她完全沒有想到陳臣居然會找自己約會。
陳臣的臉上時刻都掛著賤賤的笑容,可就是這樣的笑容,配上他那雙好看的ˋ桃花眼,讓王詩詩無比沉醉。
約會地點當然首選西餐廳,對于第一次約會的小情侶,來點紅酒是最好不過的了。
王詩詩為了今日的約會好好的打扮了一番,她本來底子就好,一打扮,放在顧池眼里連\"驚艷\"兩個字都不夠形容的。
在酒店里陳臣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當然注視不到她的存在。
此刻面前的王詩詩所有的一切都那麼符合他對另一半的標準,美麗,性感,單純。
可惜的是,他並不是真的來約會的,所以還保持著一些理智。
一頓飯下來兩人都是高高興興的,王詩詩更是整個人都如同掉進蜜罐里似的。
因了喝了一些酒的緣故,王詩詩的雙頰緋紅,看上去楚楚動人。
陳臣看著王詩詩的模樣,心跳不由得加速的跳動。
但最後他還是什麼都沒說,在他心中,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比不上他此刻正在做的來得重要,所以盡管王詩詩讓她有些動心,他並不敢輕易地淪陷。
王詩詩並沒有住酒店宿舍,她獨自一人在酒店附近租了一間房子。
因為料到了會喝酒,所以陳臣沒有開車。
他先將王詩詩送回了家,然後才回了榮城大酒店。
因為喝了酒,王詩詩很快便睡著了,不過她的嘴角始終帶著微笑。
陳臣剛回到辦公室還沒走進去燈就被人打開了。
他眯著眼楮,在看清面前的人以後,將衣服擱在辦公桌上,動作行雲流水,瀟灑至極。
\"怎麼還沒?\"
女子從秘書辦公桌走出來,眼里帶著不快︰\"陳總,听說你約了前台的王詩詩吃飯?\"
陳臣聞言也有些不快,一個秘書質問起老板來了。不過琳達和自己在統一戰線,有些事情還是應該知曉的。
\"對,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她和蘇落言是朋友。\"陳臣一邊喝了一口水一邊說。
\"蘇落言的朋友,她那樣的人也會有朋友?\"不知琳達對蘇落言的敵意是如何來的。
是因為蘇落言搶了她的總裁秘書的職位?
女子走近陳臣︰\"陳總,你可說過,在沒達到目的之前,你是不會談情說愛的。\"
陳臣笑了笑︰\"當然。\"
他看著女子眼角的淚痣,點了點頭。
一向以風流示人的陳臣,當然懂得如何拿捏一個,都是重情義的,所以愛情就是他最好的籌碼。
他當然知道琳達的心思。
為了讓她踏踏實實的為自己做事,如今就算是欺騙她也是沒辦法的事。
陳臣又和琳達說了幾句便回家了,他本來想到辦公室休息一下,沒想到琳達還在辦公室,干脆回家了。
有的時候一個執著起來真是可怕,陳臣皺了皺眉,他之所以不願意傷害琳達並不是因為他憐香惜玉,而是他的身邊有一個甚至比琳達還要傻。
陳臣一回到家,看到母親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母親轉過身來,看著看著陳臣︰\"回來了?\"
她的臉上帶著笑,雖然四十來歲了,可是皮膚卻保養得極好,一雙桃花眼,笑起來給人一種撫媚的感覺。
看來陳臣的桃花眼就是遺傳了他母親。
\"嗯,回來了。\"一回到家陳臣便卸下了防備,他有些疲倦的倒在沙發上,臉上刻意表現出來的笑容也不見了。
陳母看著疲憊的樣子心中滿是不甘,不過面對自己的她依舊是和顏悅色︰\"累了吧,我炖了魚湯,喝點就早點睡覺吧。\"
陳臣看著自己的母親,她還那樣年輕,卻過著活寡般的生活,他心中不甘︰\"媽,你就從來沒怨過嗎?現在所經歷的這一切苦難本不是我們該經歷的,為什麼爸爸要這麼不公平?\"
陳母看著自己的,一時間卻也找不到合適的語言安慰他,她背過身,假裝繼續看電視,可心中卻難以平靜。
公平?
這是她選擇的路,她選擇的時候當然知道自己會受到許多不公的待遇,但沒想到連累和自己一起受苦。
陳臣見母親不說話,知道自己過分了,他坐正身子,輕輕的說︰\"媽,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怪你的意思,這一切本就不是你可以主宰的,就算沒有爸爸,我也會很幸福,有您就夠了。\"
陳臣安慰著母親,只有他自己知道,說出這一番話的時候心中有多不甘,他看著窗外的眼神無比的冰冷,他一定要奪回屬于他的一切。
一定。
陳母轉過頭,臉上帶著笑,她又何嘗甘心,可是不是自己不甘心就能改變的,她的臉上又重新露出笑容︰\"臣兒,媽知道,從小到大你受了很多委屈,你不要怪你爸爸,他也是迫不得已的。\"
陳母依舊選擇不責怪,可心中的不甘卻不是那麼容易抹平的,所以當知道要采取行動奪回他們的一份的時候,她並沒有阻擋。
陳臣突然起身,他並不覺得那個人沒有錯,既然他是他的,他怎麼能不管他,在這個現實的社會如果背後沒人,那要奮斗多少年才能成為人上人?
如果他一生下來就注定是個普通人,那他可以安安心心地靠自己的努力,可事實並不是這樣的,是有人把屬于他的那一份一並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