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下一秒,當他看見余小雙隔壁屋里出來一個男子,站在余小雙面前跟她說話的時候,林譯本來充滿驚喜的臉突然變得暗淡起來。
「警察先生,我找到我女朋友了。她就在這里,謝謝你們了。」
林譯轉過身,跟警察致謝。
「那太好了,總算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快上去找你女朋友吧。」听到林譯這麼說,警察也總算放心了,這個年輕的小伙子,冒著雨在找他的女朋友,現在這花花世界,對于這樣痴情的男生不多見了,所以警察先生也算是挺感動的,好在,現在女朋友找到了。
「哦,不用了。知道她在這里安全就可以了,我就不去找她了。」只是,「警察先生,能不能麻煩您幫我個忙?」
「你說。」
「我就不去找她了,她手機丟了,麻煩警察先生,將這`.``部手機,交給她。」說著,林譯掏出自己的手機,遞到警察手里。
「你好不容易找到了,為什麼不去找她了?」對于林譯的做法,警察先生表示不理解。
「這是我們倆的感情問題,還是留點空間的好。」警察想了想,覺得也有幾分道理,畢竟人失蹤了警察可以幫忙找,但小兩口吵架這事兒,他們可真的管不了。
于是便答應了林譯,拿著手機上樓去。
林譯看著監控畫面里,余小雙再次打開門。說什麼也不收下林譯的手機,接著,警察跟余小雙說了些什麼。之後便看見,余小雙收下了手機。
林譯這才放心的露出一個笑容,跟警察道謝後,轉身離開。
其實林譯並不是因為出現的那個男子生氣,而是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余小雙。林譯自認為是個果敢的人,但對于這件事情。他真的選擇了懦弱的處理方式。
出了門,便去了朋友那里。
這天晚上,余小雙睡得很舒服。還夢見媽媽給自己做雞腿吃,夢里余小雙吃了一只又一只,吃飽了就躺在媽媽懷里睡著了,真是幸福。
而林譯卻在朋友那里買醉。雖然他是個不經常喝酒的人。
朋友告訴他。這件事情如果非要計較個對錯,那就是林譯錯了。
本身,女生就是比較敏感的動物,再加上林譯那麼相信發小,而忽略了余小雙的心理情感,而事實卻正如當初余小雙所言,是師嵐自編自導的一場戲。
所以,越是這樣細細解剖。林譯越覺得痛苦。
最後,在朋友的勸說下。林譯決定明天一早,就去找余小雙。
他要去跟她道歉,他要告訴她,他相信她,並且再也不會懷疑她了。他還有很多事情想要跟余小雙一起去做。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
當林譯出現在那所賓館的時候,才得知,余小雙比他更早的退了房,竟像知道林譯一定會來一樣,把昨天林譯留下的那部手機留在了前台。
至于余小雙去了哪里,林譯不得而知。
突然想到昨天晚上住在余小雙隔壁的那個男子,林譯順便詢問了一下,才得知那名男子是今天早上和余小雙一起走的。
這讓林譯心里不放心極了。
那男子是誰,什麼時候跟余小雙認識的?是以前就認識嗎?他接近余小雙有什麼企圖?帶著余小雙去了哪里?這一系列的問題想下來,林譯的心,已經沒有辦法安寧了。
「這位先生,你是這部手機的本主嗎?那位留下手機的小姐要我告訴您,她已經回家了。」
「回家了?」如果是回家了,那林譯就放心了。但是跟那男子一起嗎?現在的她,安全嗎?
就在余小雙千般思念的時候,余小雙已經坐上了回Q市的飛機,是和尹竹一起。
本來尹竹說,他也要去Q市,因為有點事要去辦的時候,余小雙是不相信的。
直到今天早上一睜開眼,尹竹過來敲門,遞過來兩張機票,余小雙這才相信,他說的是真的。雖然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要去Q市。
回去之後,余小雙不敢告訴媽媽手機被偷了,便先將白露露約了出來,兩人商量了一下對策,最後決定,先用零用錢買一部跟以前一模一樣的手機,不管怎麼樣,以前是不能讓媽媽擔心,現在是不能露餡。
至于林譯
白露露給出的建議是,先冷戰幾天,彼此都冷靜一下,也就是說,看看到底什麼才是自己最重要的。
余小雙覺得白露露說的很有道理,冷戰其實余小雙也想到了這個,既然跟閨蜜都不謀而合,那就這麼做了。
反正手機是丟了,他也聯系不上自己。
回到Q市的余小雙,有朋友,有家人的陪伴,感覺整個人都好多了,至少不會像那天一樣,孤苦伶仃,無依無靠。
這也促使余小雙,更加珍惜在身邊的每一段感情,和每一個人。
而相比較于有滋有潤的余小雙,林譯則顯得可憐了許多。
余小雙回到Q市的當天,林譯也緊接著回到Q市,但無奈,手機無論如何都打不通。
林譯打電話給白露露,得到的結果是,不知道余小雙去了哪里。最後急的不行,林譯只能親自登門,去余小雙家里找林譯。
卻沒想到開門的是,余小雙的媽媽溫詩茹,她告訴自己,小雙跟別的男孩子出去玩了,讓他以後不要再出現在小雙的面前。
實在沒有辦法,林譯只好回到學校。
渾渾噩噩,感覺像是度日如年一樣。
這樣的時間過了大約有一個星期,那天正在上課,林譯有些心不在焉,他跟王雲霄陳述了這件事,王雲霄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對他的理解。
但人生的路,都是需要自己去走的,別人代替不了。
課上,林譯看著講台上張牙舞爪講課的教員,他講的課形象生動,但林譯卻一個字都听不進去。
何曾幾時,一向認真做事的林譯,竟也變成了這個樣子,他痛苦的抱住頭
直到王雲霄再次拍了拍林譯肩膀,「別想了,要麼強迫自己,好好听課,要麼,就寫日記,記在日記里,會好很多。」
對,可以給她寫信!把想說的寫在信里,寄給她。
于是,林譯坐直身子,開始提筆寫字。(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