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剛才趕來時我便感覺到你所學功法很雜,既有道家的心法也有陰陽家的咒術,可這些卻都不是佔大頭的,真不知道你是怎麼修煉的。」
「不過我也不打算向你問這些功法的開路,我只想知道你的真實身份是什麼?」鬼谷子並沒有首先就將條件提出來,反而問起了肖揚的真實身份。
「我名扶陽,為秦國的公子,若鬼谷子前輩不相信大可親自去驗證。」肖揚微笑著說完了這番話,對于鬼谷子提出的這個疑問肖揚並沒有做過多的掩飾,便將真實身份說了出來。
「秦國嗎?算了,這些也不是這一個將要退隱之人該想的事。蓋聶在十幾年之後會有一場命劫,我希望到時候你能救他一命,這便是我想讓你答應我的事。」
鬼谷子在知道肖揚的身份後也沒有過于詫異,可能之前也已將肖揚的真實身份猜出了十之七八,對于肖揚不對自己隱瞞身份的這種做法也很滿意,也就將自己真實的目的說了出來。
「鬼谷不是從來只會有一個人成為鬼谷子嗎?既然蓋聶會有命劫,那說不定就是衛莊做的,到時候我豈不是破了鬼谷的規矩了。」肖揚一听鬼谷子談的是蓋聶的事也提起了精神。
要知道在原劇里蓋聶已經可以算是男三號了,在前面就連男二號項羽的戲份都沒有他多,甚至可以說整個秦時明月的故事就是以蓋聶救天明才引出來的,對于蓋聶的事就連肖揚不想關心也得關心才行。
「要是真是他們兩人相殘最後才導致蓋聶身亡的話,我也不會找你,這本來就是我們鬼谷的宗旨,可是他的命劫卻並非是由衛莊所導致的。」
「我們鬼谷的人從來不會死于外人之手,一怒而諸猴俱,安居則天下息。」
「這才是我們縱橫家,就算是敗者也應該死在另一個人的手里,鬼谷的人在進入鬼谷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便只能屬于鬼谷,鬼谷的人只能死在另一個人的手中。」
「而我自己在三年以後也得退隱了,而且十幾年以後蓋聶也已成長了起來,而我在那時就算不死也恐怕救不了他,但你在那時候雖不說肯定能縱橫江湖,可想找到與你抗衡的人估計也沒有幾個了。」
「只要你答應了這件事,我就答應讓你學一些鬼谷的功法。」鬼谷子一五一十的將自己所求的事說了出來。
「好,我答應你。」肖揚也覺得整件事都變的有意思了起來。
難道最終蓋聶是真的死在了天明的手里,難道真的是最後天明知道是蓋聶殺了自己的父親,才將蓋聶殺死來報仇,可這也不對啊!
依天明的性格,就算知道蓋聶是殺父仇人也不會立即去報仇的,要知道天明從小便沒受過父愛,基本上已將蓋聶當做自己的父親了。
而且真要細算的話也不能說是蓋聶將荊軻給殺死的,只能說是蓋聶幫荊軻終結了生命,蓋聶與荊軻一開始可是好朋友,而蓋聶也不可能是一個為了金錢、地位而出賣朋友的人,那最後只會有一個結果了。
荊軻在事先並沒有什麼把握,于是就找蓋聶商談了一番,要是他刺殺秦王沒有成功的話就讓蓋聶幫自己終結生命。
不過這終究是肖揚的猜測,肖揚還不能斷定整件事就是這樣的,肖揚還得親自了解、了解才行,只有親眼見到的才是真實的。
肖揚就在這鬼谷里呆了一年,這一年里肖揚不僅與衛莊與蓋聶熟絡起來,還親自去了魏國王宮多次見了見魏國公主紅蓮,與魏國都城周邊的地勢,以備日後之需。
現在的魏國還未被姬無夜完全掌控,所以姬無夜也沒有逼迫紅蓮公主嫁給他。雖然沒有姬無夜給她帶來的煩惱,可她依舊過得並不愉快,基本上就從沒有出過魏王宮。
而魏王也不喜歡自己的這個女兒,再加上她的母親也早已病故,可以說她每天在宮殿里都過得很孤獨,而肖揚則完全代替了衛莊,應該說比衛莊做的更好了。
鬼谷子的名聲可謂是聲名遠播了,魏王總會來鬼谷希望鬼谷子能幫他,可這任鬼谷子卻並不想參與各國之間的事。
而且鬼谷子雖不似道家與陰陽家那般通曉星象之術,可鬼谷好歹也獵及到了這些學說,陰陽家與道家能在幾年前便知曉秦國要一統天下。
一個迅速來到秦國投靠,一個立馬封閉山門不讓弟子隨意下山出宗,而鬼谷子怎麼可能到現在都看不出一些端倪,他應該也知道大勢已去,所以才並沒有幫助魏王。
可也礙于情面,別人一國之君親自來了你鬼谷這麼多次,你也不能就這樣視而不見吧!
沒辦法鬼谷子只能去了一趟魏王宮,提出了幾條建議便又回來了,而這一次的魏宮之行正好也把肖揚三人也帶了過去。
肖揚一听鬼谷子要將他們三人帶進魏王宮,一下就知道衛莊要與紅蓮見面了,不過還好的是劇情會有其推動力,肖揚只用在這場宴會上一直跟著衛莊便可以了,衛莊自然會帶著肖揚去見紅蓮。
之後肖揚與衛莊果然見到了紅蓮,本來肖揚打算是將衛莊給支走的,不知是因劇情的影響,還是其它的什麼原因肖揚失敗了。
沒有辦法肖揚只有做第二手打算,只要在紅蓮的印象里自己比衛莊深刻就可以了,而肖揚的事先做的準備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了,現在紅蓮頂多比自己大兩歲從未有出過宮。
對于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除了每天所見的宮女、侍衛以外也從未見過其它的人,而她自己也因體質原因吸引蛇類而導致被魏王所不喜。
所以這個時候不論是誰來到了她的面前都會使她烙記下來,這也是原劇之中為什麼衛莊是那麼一個不解風情之人,也會得到紅蓮真心的主要原因。
肖揚這次還特意在集市之上,買了一些適合與這個年齡女孩喜歡的玩具,與一些精美的飾品。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