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幾篇日記還不是最嚴重的!
最嚴重的——
是她早戀了。
按照國家教育的觀點,只要是上學期間暗戀明戀苦戀單戀,只要被發現的,都叫早戀,不管你是四五歲,還是十四五歲。
任夏瑾喜歡上她初一的同班同學,那個男同學擁有一切女孩愛慕的優點,優秀高大,俊朗儒雅,言辭幽默,還能打籃球,簡直就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這個男同學,正是赫連胤的好兄弟,韓洛宵。
任夏瑾在日記里寫道,她上初一的時候,男生們因為擠兌她,常常從課桌里伸出腳來絆倒她,有時候她起身回答問題,男生們會偷偷挪開她的椅子,讓她摔在地上。
久而久之,她對男生產生了一種恐懼意識,不敢接觸男生,也不敢跟男生說話,每次經過過道時,若有男生堵著,她都是靜靜地等到男生察覺她為止,不敢出聲讓男生借過。
直到那個冬日,霧氣攏起淡淡的朦朧,她被一個胖同學堵在過道上,那胖同學正在跟韓洛宵幾人說話,口若懸河的,完全沒有意識到任夏瑾的存在。
忽然,談笑風生的韓洛宵踢了那胖子**一腳,「喂,人家要過呢,胖子你讓開!」
那是第一次,有人向她伸出了援手,盡管只是那麼微不足道的一句,但是任夏瑾感動了,她心中覺得溫暖,亦覺得這個男生很靠譜,很有安全感。
胖子閃開後,任夏瑾低頭經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好一會才敢抬起頭,她默默地看著那人優雅的背影,挺拔地混在人群里。
「我忘了道謝了。」她心里想。
一個人在另一個人心里投下影像,也許只需要短短一秒時間。
往後的日子里,她總不由自主地留意他,關注他,目光在他身上小心翼翼的游離,像是每天中,干的最幸福的事情。
她偷偷看著他,聆听女同學談論他,坐在賽場上默默為他加油吶喊,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無不在映她的眼里,刻在她的心里。
誰的青春不騷動?
任夏瑾雖然自卑,但也有青少年萌動的心思,一樣會有漣漪暈漾,不過她知道自己就是一片不起眼的綠葉,不會沉迷于其中,像她這種低微的女孩是不配喜歡他的,所以她沒表現出任何異樣,學業也毫無影響。
可花樣年紀的悸動由不得她掌控,她思念他,思念得壓抑,她總在想,哪怕他只是對她笑一笑,枯燥乏味的學習生涯就可以從此點綴。
青春是動蕩不安的,不問緣由,不問對錯,只因不經意的滴水之恩,從此芳心暗許,風雨不改。
那人在她心中極具魅力,連眼角發梢都透著驕傲,讓她移不開視線,她心中痛苦,唯有把一切寄托在日記本上。
她是迷茫的,很希望把這個美好的秘密分享出來,可是她沒有朋友,老師更不可能,家人只會責罵。
這個時候的任夏瑾,敏感又脆弱,甜蜜又悲傷。她沒想過要個結果,只想有個傾訴的地方,這樣暗暗喜歡已是不錯。
可任夏瑾沒有想到,她的日記本丟了,或者說不是丟了,而是被唐芯偷了。
她的日記在校園里掀起了軒然大波,唐芯還將她的日記本交給了老師,她被請了家長,日記中詛咒自己父母快點離婚的內容被任夏瑾的媽媽看到了。
任媽媽站在教學處里,迎面就把任夏瑾狠狠扇了個巴掌!
任夏瑾像被巨雷劈中,臉色慘白得仿佛是個死人。
任媽媽把日記摔在任夏瑾的胸前,這破舊的日記本裝載了太多的痛苦,哀嘆一聲落到地上。
「我這麼辛苦把你拉扯長大,你居然詛咒我跟你爸爸離婚!你真是不要臉,不思進取!我供你上學,是為了讓你好好念書,將來報答父母,不是讓你仇恨父母,沒事閑的看男人!你懂不懂得矜持兩個字怎麼寫?你要不要臉?到底你知不知道?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一張臉,你怎麼可以這麼下作……」
任媽媽的話有板有眼,像一柄柄冰冷的刀,重重地插在任夏瑾的心坎上,所有的老師和同學都看著,看著任夏瑾血淋淋的傷口被扒在陽光下,撒上海鹽。
空氣中都是壓抑的黑雲,夾雜著雨滴, 里啪啦地落在窗台上,就像任夏瑾被吹打得千瘡百孔的心,她心如死灰地從教導處里出來,臉上的巴掌印觸目驚心。
任媽媽罵完女兒就回家了,而任夏瑾的日記事件並沒有在校園里落幕,她同時背負了老師,同學,家長的失望,變成一個不折不扣的賤人!
在同學們眼中,詛咒父母離婚是大逆不道的,而任夏瑾不止做著大逆不道的事情,還敢暗戀學校的名人之一,韓洛宵。
像她這樣低如塵埃的丑女,居然敢幻想著學校名人韓洛宵,簡直就是找死!
她變成了全校公敵。
詛咒父母的人不值得被同情!
校園里無論男女都極度排斥她!
韓洛宵的粉絲紛紛找到她,也不分青紅皂白,‘啪啪啪’幾聲,巴掌紛紛落在她臉上,任夏瑾沒有反抗,低著頭,頭發被扇得一甩一甩的。
「就你這個賤人也配喜歡洛宵嗎?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長得就跟博物館里的恐龍似的,讓人看了就反胃!」
「就是,還天天把洛宵寫在你的日記本里?你要不要臉啊?人家要是知道你做了這樣的事情,估計飯都吃不下了!」
「臭不要臉的!賤人!心理扭曲!丑八怪……」
語言可以救活一個人,亦可以殺死一個人。
在漫無盡頭的辱罵中,任夏瑾的情緒近乎崩潰,十三歲的她畢竟是個孩子而已,承受不起這樣眾叛親離的壓力,她的頭越壓越低,淚水劃過臉頰,已起了鑽牛角尖的念頭。
既然活著這麼痛苦,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