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不能幸福了
七天又一個七天,一個月過去,林江已經大好了。他在半個月後就能夠自行調息,自然好的很快。他也便不常待在他的院子里,而是帶著小鑼,到處的游玩。美其名曰是找地方散心,但誰都看得出來,他出門只帶小鑼,就是想和她單獨在一起。
加上最開始的那個有實際情況作準的流言,全林府上下的人都認為林江這是看上了小鑼沒錯。說不定,待到敬公子他們離開前,二公子一定會出手,將小鑼要來。甚至,還會給她正式的名分。能嫁給林二公子,這是多少女人都夢寐以求的。
尤其,是這林二公子輕易不踫女人,一旦動心一定會負責到底。很多見風使舵的人,已經大多把小鑼看成了是他們未來的林二夫人。對小鑼別說是禮敬有加了,說是討好巴結都不為過。
小鑼對此,很是無奈,可是也是一點兒辦法也沒有。嘴長在人家的身上,人家要怎麼說,要怎麼樣也隨便好了。反正她跟楚陽之間的緋聞也沒斷過。不過,只要他們兩個人知道,他們只是最好的朋友和兄弟就夠了。
小鑼也懶得理那麼多事來傷神。反正,到時候,她該離開還是要離開。而林江呢,他一定不會娶她,不管是為了什麼。這是原則問題。所以現在,能跟朋友在一起,稍稍放松些心情也好。而且,小鑼其實也在等待著機會,好問問他,那天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們之間的默契,應該不用她說太多,他應該就能夠明白的。可偏偏,他的反應的確是太大了。要說他是看出了什麼,可仔細一想,鴇母他們也是在後來才知道她是假的。所以,林江那個時候絕對不可能知道。所以,他一定是有他自己的原因。
小鑼嚴重懷疑,那個原因,就跟他來到這兒有關。
只是,這段時間,她也確實沒有機會可以好好的問問他。而他,對那天的事,也是有意回避的。所以這些天來,她也只是陪著林江。
當然,她也擔心喬芷涵的狀況。開始的時候,她當然是听羅子衿告訴她芷涵的消息。但她也知道歸零果的效果,她知道,羅子衿怕她擔心自責,總是會說些好話來安她的心。所以,小鑼還是千方百計的打听喬芷涵的消息。
甚至,為了能夠看到喬芷涵,她還求著林江去看她。這樣,她也可以名正言順的跟著一起去。不過,去到賞心院的時候,慕容朔始終都在。而當慕容朔看到她是跟著林江一起來後,那臉色更是難看的讓小鑼害怕。
不自覺的,小鑼就躲到了林江的背後。林江當然也是護著小鑼。只是這樣,慕容朔便直接把他們給拒之門外。說是芷涵在休息不便打擾。無奈,他們也只能在太子那邊坐了一陣子,听太子說了芷涵已經清醒的事,這才離開回去。
之後,小鑼雖然還是擔心喬芷涵,但也沒有再來。她始終忘不了慕容朔冷冷的眼神。他還在怪她,他是厭惡她極了。既然去了招人厭,那還不如不露面,省得惹的人心煩。
小鑼賭氣不去,慕容朔反倒更加生氣。他氣她竟然不來看看喬芷涵,竟然就這樣跟林江一起到處逍遙,卻根本不關心喬芷涵的死活。虧芷涵平日里對她那麼好,甚至還跟她做朋友,她就是這樣對待朋友的嗎?不識好歹的女人!
七天又七天,最後一個七天過去,喬芷涵的命總算是保住了。如果沒事,她平日里只用喝著補藥補身體,內力是不用每天都輸送了。這對太子,對她自然是一種解月兌。但同時,也讓她的心變得更加空落落的。多少年每天養成練功的習慣,讓她每天一早一晚,到了那個時間就會更加的空虛難受。
她本來也想過不會放棄,內力被廢也可以重新練吶。她真的可以堅持的。可是,無論她怎麼試,內力連一點兒都無法凝聚。反而,還會流逝的更快。
喬芷涵當然把這個情況告訴給慕容朔,請他想辦法。可是,慕容朔清楚,歸零果的作用會一直持續。所以,只要喬芷涵體內有她自己的內力,都會被化掉,消失。太子的內力因為不屬于她,才能夠挽回她的一些精力,但卻不是內力。
而不管太子輸送多少內力給她,都無法留存在她的體內。而且,還會在他為她輸送內力的同時,經由喬芷涵的體內,再次回流進他自己的體內。所以,他才能七七四十九天,每天不間斷的,一次近六個時辰的輸送內力給她。
如果不是這樣,太子如何能吃的消的。單是調息和補藥,那也萬萬都不夠的。太子開始當然是不知道,但很快他就發現了端倪。後來,他當然也是問過慕容朔。這才得知了歸零果的事。為了救回喬芷涵,他當然會不遺余力。
再加上,慕容朔回頭的時候看過賬簿,沒有任何問題。他確定,這就是真正的總賬簿。他們的目的達到了,可是,還是有人為此付出了代價。不是小鑼而是喬芷涵,這是太子沒想到,也對她更加愧疚的。
當初,是羅子衿建議要喬芷涵去。雖然,羅子衿當時並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喬芷涵會這樣,也怨不得她。但太子還是有些不知該如何跟她說這些。他不能怪她,可不怪她,他就只會怪自己。所以,他把所有的錯都歸咎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跟羅子衿之間的話越來越短,不是他怪羅子衿,而是他怪他自己。他是在自我懲罰,所以才會不怎麼跟羅子衿多說話。羅子衿明白,所以,她也沒有說什麼。她當然也是自責的,所以,她也是在自我懲罰。
太子要救喬芷涵,她不應該在場打擾。而喬芷涵變成這樣,她和太子也不能再繼續幸福下去了。她一天沒好起來,他們一天都不能安心,更不能在她的面前繼續幸福。起碼,現在不可以。(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