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月,5月14號,晴。她和她的同學去逛街,說喜歡櫃台里的一個項鏈,沒買,她走後,我去了那個櫃台,項鏈價格有點嚇人,我去夜店當服務生,里面胭脂味和香水味太重,有很多女人在我面前晃,惡心,吐得胃疼。」
「2007年,6月15日,陰。高考錯過了,要留級,夜店的工資發下來了,勉強湊夠了那條項鏈的錢,再也不用去那個惡心的場合了,一個月吐瘦了8斤。」
「2007年,6月28日,晴天。我終于偷偷地將那條項鏈放入了她的包里,下午我看到她帶著項鏈去洗手間了,很開心。」
「2007年,8月31日,晴天。母親遇見了一個老朋友,老朋友答應她,幫忙照顧我,其實我不需要任何人照顧的,但是當我知道母親的老朋友叫宋孟華的時候,我同意了,因為宋孟華的女兒叫宋青春。」
—無—錯—小說
「2007年,9月23日,陰天。我住進宋家二十天了,她好像不怎麼喜歡我,她喜歡秦以南。」
「2007年,11月23日,晴天。距離聖誕節還有一個月,她已經開始給秦以南準備禮物了,我很想和她在一起多一會兒,所以就陪著她選禮物,可是她口口聲聲都離不開秦以南,吃醋,發火,走了,晚上內疚的睡不著。」
「2007年,12月14日,小雪。她很久都沒有理我了,也沒有正眼看我一下,很想跟她說句對不起,可是,她連一句對不起的機會都不給我,因為她每次看見我,就是冷哼一聲,轉身走人。」
「2007年,12月25日,聖誕節。她去找秦以南了,宋父宋母都不在家,半夜接到了她的電話,錢包丟了,一個人在機場哭的好難過,我去接了她,那是我住在宋家後,第一次感覺格外的幸福。」
「2008年,1月5日,心情越來越好,因為我和她關系也越來越好了。」
「2008年,5月7日,第一次有想殺人的沖動,不管是唐暖,還是夜店里的那些小混混,我手心里的美好,不允許任何人欺負!」
「2008年,5月23日,我的生日,約好了和她一起吃晚飯。」
「2008年,5月24日,昨晚她爽約了,我喝醉了,然後強睡了她……找了一天,找不到她人……」
「2008年,5月25日,我賣掉了自己收集的所有手辦,也賣掉了自己玩了許久的游戲號,用卡里的全部積蓄,買了一枚鑽戒,只要她肯見我,我就對著她求婚,不管她願意還是不願意,我都會努力做到讓她願意的。」
宋青春翻看著日記本的手指,開始輕輕地顫抖了起來。
原來,當初他強睡她後,買過戒指,還想著對她求婚啊……
「2008年,5月27日,此生最難忘的一天,人生中最絕望的一天,我知道了一個秘密,我的夢想徹底破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