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下鄉知青沈月華在病弱中閃婚,被收了五百塊錢彩禮的大舅媽,強拉著許配給了大她八歲的軍人丈夫張建斌。
新婚之夜後,她就有了身孕,為了參加1977年的高考,沈月華狠心從山坡上摔下,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
三個月後,軍人老公回來了,她冷著臉跟那人離婚,去了城里上了大學,開了公司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卻因為當年流產傷了身子,這輩子無法再孕。
沈月華死時身家上億,卻孤苦伶仃,連個送終的人都沒有,心中後悔不已。
卻不想,她居然重生回到了新婚之夜。
她看著身邊這個精壯結實、眼神犀利的男人,摸著自己平坦的腹部,決定留下這個孩子,謀得幸福良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