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懷安的葬禮是在一所教堂……
哥特式的建築,彌漫著一個一個穿著黑色的人,沒有敬虔,真正的哀悼也少的可憐,但你能看到許多人變得寡言少語。
蔣依璇身著黑色的連體褲,帶著帶有黑網的圓頂帽子,她有些懼怕這里,怕在哪里她不知道,但她希望能早些結束。
蔣家的人除了蔣懷玉都來了,蔣懷玉不來也是大家都能想到的。
整個葬禮的流程對于蔣依璇就像是一種凌遲,她的五髒也好像被醋泡過。終于遺體被抬走了,蔣依璇第一個走出了教堂,王海跟在身後。
「請問,你是蔣依璇麼?」沒想到的時候,剛出去就有穿著制服的警察在門口等著。
「我是!」蔣依璇感覺到了對方來者不善。
兩名男警察,還跟著警車,這會是因為什麼?蔣依璇告訴自己不要慌,警察而已!
「是這樣的,我們有相關的證據證明你涉嫌偷稅漏稅,並行賄,所以我們要把你帶回去協助調查。」其中一個男警察說,看樣子是頭。年齡大些,嘴唇有些發黑。
簡直可笑,蔣依璇露出不屑的表情。
「這位警官,蔣氏是一家大集團,在中國扎根也有幾十年了,我們可從來都是遵紀守法,從來都沒有偷稅漏稅過。至于行賄,那更是不可能的!」王海和顏悅色的說。
「犯沒犯法不是你說的算,沒有證據我們也不會貿然過來帶人到警局,所以為了方便我們辦公,還是先請蔣董事長跟我們走一趟吧!」之前那位警察說。
這個時候,教堂里的人陸續的出來,見到這一幕,眾人紛紛竊竊私語,揣測這到底是怎麼了。只有蔣家的人走上前,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依璇,怎麼回事?」蔣懷明站到蔣依璇的身旁問道。
蔣依璇深呼了一口氣,看著警察回家蔣懷明說︰「沒什麼,只是這些警察說我偷稅漏稅,還涉嫌行賄。」蔣依璇又對著警察說道︰「那麼請問,行賄是要有對象吧,我到底賄賂誰了?」
之前說話的警察從自己的里懷兜里掏出一沓圖片,遞給蔣依璇,說︰「知道你不見棺材不掉淚,部分證據我是帶在身上的。」
蔣依璇接過圖片,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居然是和袁康平在一起吃放的照片,而且連續幾張都是那天中午發生的照片。
「根據照片上的顯示,你和袁市長的兒子共進午餐。期間還讓司機送來一副價值上億元的名畫,這事情你不會忘記吧!」那個警察說。
「這畫不是我送給他的,是他送給我的,而且我也沒有收下,至于那個司機,那不是我的司機,那是他的司機。是你們搞錯了。」蔣依璇將照片塞到警察的手里,臉上帶著憤怒。
「可據我們所知,那個人經查實,是你們蔣氏的員工,並非是袁康平的司機。」警察說。
「可那幅畫還在我的辦公室里,這算什麼行賄。而且行賄是要獲取利益才可以定罪,我並沒有因此獲取什麼不正當的利益。」蔣依璇振振有詞的說道。
「不管怎麼樣,還是請蔣董事長跟我們走一趟吧!如果您拒絕合作,那事情就更不好辦了。」警察笑著說。
蔣依璇明白,在這里警察要帶你走,你沒有拒絕的權利。雖然沒有手銬,但不意味著沒有枷鎖。可自己也不是普普通通沒有任何手腕的老百姓,她相信王海會替他解決。
「姐姐……」蔣依桐被梁冰拉著,眼看著姐姐要被帶走,她好難過。
蔣依璇沖她笑了笑,意思讓她放心。
這個時候袁康平的車子急剎車停靠在一旁,他在車里看到蔣依璇和警察面對面的場景,他趕緊走下了車。
阮慧見自己兒子過來,好像是要壞事的節奏,就示意讓保鏢過去,制止住他。
「好,我跟你們去警察局。」蔣依璇說。
「董事長!」王海十分不願意看到這幕。
「王叔,我真是去協助調查,是有時間限制的,我想沒有確鑿的證據他們也不能怎樣,畢竟這是法治社會。」蔣依璇大聲說道。
蔣依璇沒有看向蔣家的任何一個人,雖然她覺得羞辱,但長久以來她學會了隱忍,尤其是在一群沒有好心的人面前。
蔣依璇隨著警察走向警車!
「依璇,我會為你請最好的律師。」蔣懷明說道
蔣依璇頭也不回的跟著警察走去。
「不!她沒有犯法,我可以作證,不要抓他!」這個時候袁康平沖了上來。但還沒有走到跟前,就被阮慧的保鏢攔住。
「你們這是干什麼?放開我!」袁康平怒吼道。
蔣依璇回頭看了看他,似乎自己對于他的疑惑已經有了答案,她露出輕蔑的一笑,轉身離開。
「你們放開我!」袁康平憤怒的想從保鏢那里掙月兌開,卻無奈斗爭不過。他眼看著蔣依璇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帶走,他朝自己的母親看去,滿臉的怨恨。
他被保鏢駕著胳膊,單膝跪在地上,說︰「對不起依璇,是我害了你!」
蔣依璇被帶到警察局,她被關在審訊室里很久,都沒有人來搭理她,問她任何的問題。她想打電話給外面,手機卻沒有信號。一切的不尋常讓她感受恐懼,她知道這是個陰謀。但自己也不是愚蠢的人,想來這許久也是從來沒有在這些人面前吃過如此大虧的!到底這次的主使是誰?還是他們都有份!!
終于,不知道過了多久,才進來個人,是那個嘴唇發黑的警察。
「你好,剛才忘了自我介紹,我叫陳志,是負責你這個案子的。」陳志坐到蔣依璇面前說。
「不是剛才,是三個小時前。你說你要帶我過來協助調查,是調查,那我配合了。可是你把我關在這里三個多小時,你到底想要干什麼?你們到底想要干什麼?」蔣依璇顯得十分的憤怒。
「不好意思,蔣小姐,現在已經不是協助調查了,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陳志頓了頓抬了抬眼說道︰「你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故意傷害,非法使用槍支……我想這些罪是刑事犯罪,所以我們有權關押你!」陳志帶著些得意說道,
(本章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