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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舞和夏大白惦念盧剛和王琴的離婚案時,一眾人等正在法庭等待判決。
暗路已經走不通的王琴選擇了走明路,當然不是毫無準備的,她請了印城有名的離婚律師來幫她打這樁官司,在她的控訴下,盧剛成了一個沒良心拋妻棄子的陳世美。
而那個讓盧剛做出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他們的鄰居夏月蕊,是的,王琴指名道姓的說出了夏月蕊的名字,還表示,夏月蕊找了人威脅她,若是她繼續上門鬧,就會讓她的哥哥和爸爸丟掉工作,所以,礙于娘家的壓力,她不敢再去盧家。
但是,她又不甘心就這樣被人掃地出門,就只能用這種辦法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整個過程說的聲淚俱下,若是不了解情況的,還真會信了,以為她受了多少委屈呢。
夏月蕊出于對盧老太太的關心,特意陪著一起過來了,也幸虧她過來了,要不然,王琴這不負責任的倒打一耙,還真是挺惡心人的,法院是不可能听從一面之詞,但只要當事人提出來了,了解情況總是必要的,到時候去公司一找她,因為升職太快一直被盯著的她,就更出名了,從此,大概真的是有嘴也說不清了!
其實,她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喬木那邊的人給力,王琴早就跑到公司去鬧她了。
說來這王琴也是個不到黃河心不死的,一條條道兒都堵死之後,她竟然覺得,既然那樣做是違法的,那就用光明正大的方式,就不信她還真是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至于她娘家人睜只眼閉只眼的答應了,也是覺得人家只是說不準王琴私下去鬧,否則怎樣怎樣,並沒說不準她打離婚官司,反正不管輸贏,多得點兒是點兒唄,要不然,一個將近四十歲的離婚女人,要啥沒啥,以後再賴在娘家,大家的日子可怎麼過?
也的確,喬木只是交待了不讓王琴私下鬧,並沒攔著不讓她打官司,所以,離婚官司就這麼順利的開庭了。
對于王琴的誣告,絕對是半點兒腳都立不住的。
夏月蕊把大家的關系捋了一遍,盧老太太又強調了一遍,負責取證的工作人員則去小區找鄰居們了解了一下,最終,王琴的說辭就全被推翻了。
一計不成再施一計,王琴要求盧毅跟著她生活,以後由盧剛出生活費。
盧毅當即跳出來反對了,他已經年滿十四歲,有自己選擇監護人的權利,所以,法官听從當事人的意見,判定盧毅跟在盧剛身邊生活。
王琴就在法庭上大呼不公平。
法官什麼樣的人沒見過?但這樣的奇葩還是讓他很不高興,虎著臉看著王琴,「你既沒有工作又沒有收入,根本不具備做孩子監護人的條件,孩子也自己要求不跟著你,哪里不公平了?」
「人都是向錢看的,就因為他爸賺錢多,他才不想跟著我,可這些年都是我在照顧他,他爸根本就沒有管過他,要是跟著他爸一起過,以後又是個無情無義的!」
法官都被氣笑了,他還是第一次見做母親的這樣說孩子,尤其,孩子才不過十四歲,正是自尊心強又敏感的年紀,她不為孩子著想就罷了,還半點兒都不留情面的去羞辱孩子,若不是查驗過盧毅的出生證明,他都要懷疑這是個後母了。
盧剛也是一臉怒氣的瞪著王琴,他的腿還沒有好,若不然,他真想過去狠狠的扇她一巴掌,如果她肯好好的過日子,他會和她離婚嗎?
以前他可真是瞎了眼了,竟然和這樣自私自利冷血無情的女人生活了那麼多年,想想,母親這些年到底受了多少委屈啊?越是這樣想,他就覺得越是愧對盧老太太。
誰是誰非擺在明處了,財產分割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兒。
盧剛的工資一直是交由王琴管理的,所以,倆人的存款全都在王琴那兒,她早就做了準備,從銀行把錢提出來,但是,銀行的清單可以打印出來,最後一次提錢是在盧剛受傷昏迷後,而王琴又未給盧剛出過一分醫療費,那麼,這筆錢應該怎麼分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至于房子,是落在盧老太太名下的,和王琴半毛錢的關系都沒有。
听到判決的時候,盧老太太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她最擔心的,就是王琴打她房子的主意,雖然知道法院不可能判給王琴,可她就是忍不住的擔心,孫子都已經十四歲了,離娶媳婦兒也沒多少年的事兒,她可不想到時候因為房子讓孫子連媳婦兒都找不到!
依著盧老太太和盧剛的意思,只要房子沒事兒,存款要回來要不回來的就那麼著了,至于盧毅的撫養費,就更沒指望了,然而,被喬木關注過的案子,工作人員是極其負責任的。
判決生效後,便盯著王琴要求她把轉移的財產交出來,並且聲明,若是她不听從判決,從此她的人生履歷上就要多上一筆過錯,那麼,想再進條件好一些的公司,是不可能的了。
王琴之所以丟了工作,就是因為她和盧剛鬧鬧的出了大差錯被開除了,現在住在娘家的她,極其清楚的知道,若是沒了經濟收入來源,娘家人也是容不下她的。
所以,這要挾,還真的是挺管用的。
拿著重新回到手上的二萬元,盧老太太一臉的感慨,暗自念叨「菩薩保佑」!她真沒想到,一切能辦的這麼利索,一在的功夫,兒子婚也離了,錢也拿回來了,真真是做夢都沒想到的事兒!
殊不知,那保佑他們的菩薩,此時正登上前往某國的飛機去執行一項秘密任務,盯著越來越遠的目標城市,喬木暗自嘆了口氣,也不知道他再回來的時候,小丫頭還會不會記得他,見到他,又還會不會認識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