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雲想衣的生意盡快步入正軌,尹千何想在夏衣上下功夫,但在家閉門造了兩天車卻是一無所獲。除了想到把春裝改薄外也沒什麼想法,她感覺自己壓根兒不是在設計,只是在搬抄。雖說天下設計一大抄,但想要吸引人,還是得抄出點新意才是。
丟下手中的筆,仰倒在椅子上,「啊……一點靈感都沒有啊!還是出去逛個街先,順便找點靈感回來。」
她畫不出東西來,只好丟下筆墨到作坊中找尹千儀一起出去逛街。大伙兒正在作坊中忙活著,經過兩三天的適應期,工人們已經可以正常做事了。
見尹千何走進來,大家都樂呵地跟她打招呼。在這個初始階段,工人和老板相處融洽,工人們的工作熱情也非常高。
尹千何也一一問候了幾句,極力表現出一個體恤下屬的老板的作風,她曾經也希望自己的上司能這樣。
「陳四嫂,做的還習慣嗎?有什麼不習慣得地方跟我說。」
「李大嬸兒,累的話就先歇會兒。」
……
跟工人們說完話,她才向尹千儀提出逛街的事。
自從作坊開工以來,尹千儀每日除了做飯,就是足不出戶地在作坊繡披帛,為了姐姐的服裝店,她也很拼。
「姐姐你自己去吧,有好幾件衣裳的披帛都沒有繡好,我來不及了。」尹千儀邊繡花邊答道。
「真的不去嗎?我看你這兩天白天黑夜都在繡花,小心把眼楮繡壞了,還是歇歇吧。」尹千何擔心地說道。
尹千儀搖搖頭,「還好,忙過這幾日就好了。到時候做一批衣裳出來,雲想衣就可以正常做生意了。」
「好吧,你也不要太急,做生意也不在這兩天的。」這完全是安慰人的話,其實她自己心里也很急。
「我知道了。」
尹千儀不肯同去,尹千何便獨自出了門。她照常逛了幾個布莊,覺得有點無聊,但又不知道該做什麼,就在街上到處游蕩。驀地聞到一陣馥郁酒香,忙四下里尋找,才發現前頭轉角處有一個酒幌子正在迎風飄蕩。
「好香!」
不待大腦發出指令,她的腳已經不由自主地朝酒肆走去。
酒肆門口擺著一口大酒缸,一個婦人正站在缸前給客人打酒。剛才的酒香想必就是這口缸里的酒散發出來的了。
尹千何走近一聞,就是這個味兒。她心頭一喜,心想:這酒這麼香,光聞聞就醉了,應該很好喝吧,不如買點兒來嘗一嘗。
葡萄酒、雞尾酒、白酒,尹千何都喝過不少,並不是因為她酒量好,純粹是因為對酒有一種奇怪的興趣。平常見不著酒也就罷了,一旦見著了,就非要嘗嘗味道不可。她所謂的喝酒就是淺嘗幾口而已,還沒有真正喝醉過,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能喝多少。
當然,對于爛酒,她肚里的酒蟲也是不買賬的。這酒既然能喚醒她的酒蟲,那就應該不會差。她曾听說古代的酒多是米酒,度數很低,那些動輒千杯不倒都是唬人的,所以她突發奇想地想看看自己在這里能不能算作酒仙。
「老板娘,這是什麼酒啊?」尹千何看那婦人跟店里的老板頗有夫妻相,便直接稱老板娘了。
那婦人道︰「這是瓊花露,揚州運來的。」
「瓊花露,名字倒是好听,好喝嗎?」。尹千何問完這個問題又覺得自己問得有點蠢,難道還有賣東西的人說自己的東西不好的嗎?
「好喝著呢,這可是用瓊花上的露水釀的。」
尹千何笑了,「老板娘你胡扯的吧,就憑瓊花上那一點點露水能釀多少酒?」
「所以產的少啊,我店里也就這一缸。前日才來的,你看,都賣掉半缸了。」
「那看來這酒還挺受歡迎的。怎麼賣的啊?」
「一百六十錢一斤,姑娘要買嗎?」。
「我是想買,但我沒喝過這種酒,不了解味道如何,拿不準買多少,能不能讓我先嘗嘗?」
「可以,就讓姑娘嘗一口。」
婦人大方地答應了,隨後便去里面取了一個小酒杯來,拿起竹制酒提打了小半杯酒遞給尹千何。
尹千何接過酒杯泯了一口,只覺滿口生香,清冽中泛著甘甜的酒味令她不自覺地咂了咂嘴,像小孩子喝水一般。
「嗯,好喝。甜甜的,喝了不燒喉嚨,有點像酒釀,但又比酒釀清爽。」
婦人得意地笑道︰「看,我沒騙你吧,這可是好酒,許多達官貴人都愛喝的。」
「那給我來一斤吧。」
「姑娘是在這兒喝還是帶走?」
「我沒帶酒壺,就在這兒喝吧。不過,一斤好像有點太多了,還是先來三兩吧。」
「好,姑娘請里邊兒坐吧。」
尹千何走進店里,找了張空桌子坐了下來。這酒肆不大,只擺了六七張桌子,但酒缸卻有十來口。在店里喝酒的人也不多,看來客人多是打了酒就走的。
她見鄰桌兩個客人桌上有幾碟下酒菜,想著光是喝酒也沒什麼意思,應該配兩個下酒菜才是。可點什麼菜呢?凝神思索了一下,想起以前看的小說和電視里古人喝酒的標配——牛肉。美酒加牛肉,果然好滋味,而且,很有俠客風範啊。「老板,來二斤燒酒,二斤牛肉」,電視里就這麼喊的。
思罷,又向老板點了一小盤牛肉、一小盤干果子和春餅,權當喝下午茶了。
沒一會兒,酒和菜就端了上來,尹千何便自斟自酌起來。三兩酒哪里經喝,何況是甜酒,三杯下肚就差不多沒了。她酒興正好,干脆再直接點了半斤。
一個人喝酒極易喝成悶酒。尹千何本來是興致勃勃地來嘗古酒的,卻因想起從前的事和家人,竟把甜酒喝成了苦酒。多喝一杯,心中就多一分愁苦。不知道老爸老媽和老弟過得好不好,自己還能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這邊再好,也不是她真正的家。
郁悶和著酒,一杯接一杯,不知不覺就喝了半個時辰。總共喝了近一斤酒,竟然沒有醉倒。至少還認得回家的方向,能自己走回去。
她起身付過酒錢,便離開了酒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