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忘了離婚 第四十四章

作者 ︰ 千尋

第十三章

鐘女乃女乃不喜歡鋪張,更不喜歡麻煩別人,所以喪禮籌辦得相當簡單,語萱參加過喪禮後便和閔鈞帶著葳葳回家。

Jerry和Bill留下來負責後續的事,Jerry已經正式成為鐘家的另一個兒子。

這個喪禮帶給語萱很大的震撼。

死亡很簡單也很復雜,好像一轉頭那個親切的、熟悉的人就從我們的世界里被剝離,而心底,他們佔據的那個空間瞬地被挖空,心缺了一個洞,而那個洞怎麼補也彌補不起。

鐘女乃女乃讓語萱聯想到趙常山,那個她應該叫父親的男人。

閔鈞說服了她,她不再反對去見「父親」,只是這段時間太忙,公事私事、搬家蓋新廠,凌珊珊的問題、鐘女乃女乃的病、閔鈞恢復記憶……所有的事全撞在一塊兒,讓她分身乏術。

眼看著品牌走秀準備就緒,秋裝已經備好可以隨時上架,而搬家的事告一段落,語萱終于松口氣。

因此參加完告別式後,她沒有進工作室,而是和閔鈞帶著葳葳去吃飯、逛街,又去兒童樂園玩過一圈才回家。

房子已經裝潢好,她和葳葳搬進七之一,Jerry和Bill住在七之二,閔鈞留在七之三。

一層樓三戶人家,但更多時候他們是聚在七之三的,說笑也好、開會也好、陪葳葳看卡通也行,聚會是他們這個樓層經常進行的事。

這個,在相當程度上為難了有潔癖的閔鈞,但看得出來他正努力改變中。

他的理由是,「有孩子的家庭太干淨,會影響孩子的身心靈發展。」

不曉得是從哪本書看來,還是某個網路謠言轉載,閔鈞不管,只要對孩子有益的,他絕對照做。

Bill提議語萱直接搬到七之三,但閔鈞反對了,他說再等等。

等什麼?當然是等「大咖人物」來求語萱,才可以破鏡重圓。

但這並不影響閔鈞和語萱進行某些體能性活動,事實上,他們進行的次數頗為頻繁,畢竟已經六年,再多的柴火也都曬得干透。

才剛七點,葳葳已經累得睡倒在閔鈞懷里,三人從地下停車場搭電梯,在一樓時電梯停下,進來一名新乘客。

語萱詫異,居然是趙初蕾——滿身酒氣的大公主。

走進電梯,她歪著頭用手指點點閔鈞,再點點語萱,笑了,「有情人終成眷屬?很好,恭喜恭喜恭喜你啊,恭喜恭喜恭喜你……」說著說著她唱起歌來。

「你來找我的嗎?」語萱皺眉,才幾天不見她怎麼把自己弄得這麼憔悴?

趙初蕾搖搖頭,再用食指朝她晃兩下,說︰「No、不!我住在樓上。」

「你住樓上?」她轉頭看閔鈞一眼,見他聳聳肩,顯然不知道這件事。

「知道你買下七之一後,我和哥決定住在離你很近、很近的地方,近水樓台先得月,交情就是這樣慢慢勾搭出來的呀。妹妹,親愛的語萱妹妹,你不要哥哥、姊姊,可是哥哥、姊姊很想要你啊。」

她像演講似的動作很多,又畫月亮、又打勾勾,最後還沖上前一把抱住語萱。

瞥一眼電梯,八樓燈是亮著的,她住在八樓?

語萱對閔鈞說︰,「她喝醉了,你先帶葳葳回去休息,我送她上樓。」

「嗯,有事打手機給我。」閔鈞交代。

電梯打開,閔鈞抱著葳葳走出去,電梯關上,繼續往上。

電梯行進間,趙初蕾仰起頭對語萱說︰「告訴你一個大實話,我沒有醉。」

「喝醉的人都說自己沒醉。」她無奈地推了推「姊姊」。

她站直,雙臂打橫,並沒有搖晃。「你看,我是說真的,我、在、裝、醉。」

電梯登一聲,開了,語萱扶著她走出去,她指指左右,問︰「哪一間?」

八樓只有左右兩間房,五十坪上下,卻有一塊將近百坪的花園。

趙初蕾指指外面,說︰「我們到花園坐坐,好不好?」

「好。」

趙初蕾握住語萱的手,打開電燈,推開紗門往外面走去。

語萱詫異,頂樓居然有一塊這麼漂亮的地方,這里種滿花花草草,還有一個絲瓜棚架,現在架上有許多金黃色花苞,還結著十幾條小小的絲瓜,而瓜棚下面有個兩人座的搖籃椅。

「坐吧!」

趙初蕾坐進去,語萱跟著坐下,腿一蹬,搖籃椅輕輕晃起來。

「這里很漂亮,我從來沒有上來過。」語萱說。

「這些、這些、這些……是我弄的,厲害嗎?」她指指東、指指西,臉上有些微的驕傲。

「很厲害。」

「我只會這些,其他的都不會,人人都說我是嬌生慣養的大公主,其實……哪是,我更喜歡親近泥土,雖然穿Burberry玩泥巴超過分。」

趙初蕾笑了,如同她自己說的那樣——她沒醉,她的眼神清澈得很。

「你果然裝醉。」語萱睞她一眼。

趙初蕾笑開。「我何止裝醉,我還裝傻、裝乖、裝開朗、裝傻大姊、裝無所謂。其實啊,當公主哪有童話書里寫的那麼好,這年頭仇富是全民運動,想當公主就要有接受霸凌的準備。」

她裝醉、她在笑,表現得自在又豁達,但語萱看得出來她有些哀傷,畢竟她也曾經是「擬態界」的高手,也曾經企圖拿下奧斯卡獎。

溫柔了口吻,她任由趙初蕾把頭靠在自己肩膀上。「你夸張了,你爸、你哥明明很寵你。」

「說錯,是我們的爸、我們的哥,他們確實寵我,可爸是建築界的龍頭,哪有空理會這種小小的霸凌事件,我們的哥更是全心向上的有為青年,他的一天要拆成二十四個小時精確使用。所以啊,語萱妹妹,我其實很羨慕你,你有一個為了女兒放棄愛情的媽,我卻有一個為了愛情放棄兒女的母親。」

听起來頗有道理,語萱突然發覺自己也有值得別人羨慕的地方。

「我超羨慕有媽疼的女孩,生理痛可以跟媽撒嬌,被男生欺負了可以在媽媽懷里痛哭,可以和媽一起逛街、喝下午茶,可以和媽穿母女裝,多好!」

「我媽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她是虎媽,生理痛,她會罵我,‘誰叫你吃冰沙。’;被男生欺負,她會問我,‘誰叫你跟男生打交道?’,逛街?沒時間,喝下午茶?浪費錢。我媽只會要求我乖乖听話,勤奮上進,將來當個成功的好小孩,光耀門楣。」語萱也有話說。

「我們現在……是在比慘嗎?」

「比慘,你才贏不了我。」語萱皺皺鼻子,卻還是漂亮得讓人看傻眼。

趙初蕾滿足地嘆口氣,又抱住她。「語萱,認識你之後我常想,如果你長得像莊阿姨,我就可以理解爸爸為什麼對莊阿姨那麼著迷。

「離婚後,很多人勸爸再婚他都拒絕了,以前以為爸對婚姻過敏,後來才曉得他是在等待心里最愛的那個女人,他想盡辦法找莊阿姨,可惜莊阿姨像從人間蒸發似的不見蹤影。

「如果我爸早一點找到你媽,我們就可以當一對最要好的姊妹花,我不會那麼寂寞,你不會那麼哀愁,我會很得意、很炫耀我有一個這麼美麗的妹妹。」

「你也長得很漂亮。」

「才怪,我太矮,臉上有嬰兒肥,我只有一頭長發還可以,只有一雙眼楮還可以,其他的乏善可陳。所以那些男人看見我,眼底的驚艷並不是因為我這個人,而是因為我的身分,我是趙常山的女兒。沒有人愛我,他們愛的是我的價值。很可憐吧,在女人當中不受歡迎,花錢買友誼還要被霸凌,在男人眼中我只是個會走動的金元寶。所以,結論是莊語萱比趙初蕾幸運。」

在這一點上語萱無法爭辯,她確實有大大小小無數個貴人,上司長輩、同學朋友、Jerry跟Bill以及一個很好的閔鈞,她相當幸運。

「從來沒有一個人,和你交往不是因為你的身分嗎?」

「有,有一個。」

「男的女的?」

「男的,他叫做陸閔泱,他嘴巴很賤,很喜歡夸張我的缺點,但是他的心地很好,會在我最丟臉的時候拉我一把,在我被嘲笑的時候挺身聲援我,所以我觸電了、愛上他了,我拚命拚命追著他跑,我不介意主動,因為這樣的男人太稀有難得,不過……」

「不過怎樣?」

「我忽略一件事。」

「什麼事?」

「喜歡,從頭到尾都是我一個人的事,他從沒參與其中。他沒有強行把我推走,我便誤以為他對我有一點點的在意。他沒有明白告訴我‘趙初蕾,我對你充滿憎厭’,我便以為他想要對我有更多的理解。

「男人和女人要走在一起必須喜歡、喜歡加喜歡,他對我卻是忍耐、忍耐再忍耐,然後有一天轟一聲爆炸了。」

看著趙初蕾豐富的表情,語萱卻心生不舍,她是有多寂寞啊?竟連一個可以說話的朋友都沒有,居然要靠著裝醉對她這個陌生的妹妹傾吐心聲?

她環住趙初蕾,額頭輕輕蹭著對方。

趙初蕾喜歡她的動作,靠著她也跟蹭了噌。「閔泱說喜歡一個人應該把對方的感覺放在前面。他告訴我,他喜歡Kate,但Kate喜歡阿凱,如果我在乎他的感覺就幫他去勾引阿凱。」

說到這里……那股奇怪的感覺又冒了上來,明明是很簡單的話,怎麼會想一遍、說一遍,就心痛一遍?

「這個混蛋。」語萱忍不住罵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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