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花夢 004、愛一個人好難  我聊我的

作者 ︰ youran292

愛一個人好難我聊我的拙文《曇花夢》之四

回憶那心踏兩只船的日子,俺坦誠俺確實資格不夠。一是沒有合格的容貌,二是也無殷實的家底。僅僅我上學欠下的外債,就夠我償還一年半載。但面對這一切可以說是家徒四壁的日子,我還能說些什麼?唯有心存感激父母給我一次生命我已足矣。

分析自己的處境,父母時常教導,孩子,婚姻就是那麼回事,找個女人過日子,給咱門里熬個根。所以,咱要掂量自己,不能挑三揀四。

當時我只是口頭答應。但轉念一想,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最起碼兩人在一起要有點感覺。也許由于心里的自卑,所以對待這兩份眼前的婚姻我遲遲未果。

倒是托人說媒的哥哥急著要問結果,改天一日,他又打電話問我,前幾天,我給你托人說親的又來問我,說,你怎麼不去呀?難道還要讓人家主動出擊。一言兩語說的我當時頗為尷尬。回到家里,我把一切告知父母,他說你哥說的很對,作為男的,咱應主動點。

在一個周五的傍晚,我托哥哥給我要了那位女孩的手機號。打了過去,兩人約好,我要過去走趟。沒想到,那女孩還很熱情,在她的宿舍里,我們兩人共享晚餐。

但後來,听人說,那女孩的脾氣有些暴躁,與女孩交往兩次,她也多少提及此事。相比我這蔫蔫的性格,我真的不敢幻想婚後兩人在一起的生活。

自然而然,心的天平漸漸轉向夢茹這邊,因為以前同學,多少了解。兩人相處了一些時日,母親托周老師去上門提親。

誰知,當周老師把東西拿去沒有多久,夢茹的母親接著把東西送回。她說,閨女很樂意,可就是以前欠人家幾個錢。我把東西拿來,你可別跟孩子說,就說東西我吃了。要不,孩子不樂意。

對此,周老師也頗感猶豫,但這一切還得從夢茹的以前說起。

夢茹從小沒了父親,等哥哥姐姐長大,各自安窩成家,家里僅剩老母和夢茹形影相掛。夢茹初中畢業干了幾年的代課老師,可沒有幾年政策變卦。好歹夢茹的母親找來一個依靠,城里有戶人家,願意供應這娃。這不,夢茹又讀了幾年醫書。畢業之後,托人找關系,總算又有了新的職業生涯。

此恩人不是別人,就是拙文中提及的老趙一家。老趙有個愚兒,所以深情設陷,套住此花。就這樣,夢茹稀里糊涂白白糟蹋,當她醒來*,淚水連連連夜返家。夢茹的母親也是頗感窩囊,心想生米做成熟飯,何不此事就這樣將就著辦,更何況城里鄉下一個地上一個天。

可夢茹哪肯心甘,在家撲撲騰騰,又怒又言。最終幾經勸說,此事還是百般無折。夢真趕來,母親發言,此閨女的事我不再管,只要拿錢把債還。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秋萍才打探童升。一來感覺童升為人老實,可家里還就是確實有點窮。

對于夢茹的母親把東西送回之事,周老師壓根沒提。她倒是問起秋萍,夢茹心里感覺怎樣?沒有了父親,哥嫂比母,這不夢真召集開了會。會議的主題還是圍繞夢茹和童升兩人究竟何如?

這樣停留了幾天,父母也看出了童升的心思。兩人催促,可童升並不心急。最終,老兩口到周老師家里說出了實情。

至此,秋萍才明白原來那天校長把自己叫到校長室原來是一場誤解。

晚上,夢茹跟童升約會,設計圈套套出了童升的心思。當他听到童升說喜歡的是自己的時候,夢茹說兩人的事能不能再晚點?

童升直言,自己無所謂,可父母心焦。

就這樣過了幾天,在一個夕陽快要落山的時刻,童童敲響了童升的家門。老師,俺小姨叫你!

當童升騎車趕到夢香的家,只見夢茹清瘦的臉龐爬滿了絲絲血流痕跡。一切無須多言,此情此情令童升頗感心酸。

夢香倒是來了一句︰童升,你們打算在哪定親呀?你看他小姨,為了你,以後你可要好好待她呀!

听後,童升無語,而是騎車載著夢茹融進了寒冷的風里。

題外話︰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師的點評︰

小說缺乏童升與夢茹的感情鋪墊,讀完整部小說沒看出來童升與夢茹有怎樣深的感情糾葛,小說中只是說夢茹長相好,再沒說夢茹與童升之間有什麼深的東西,值得夢茹去與母親生死抗爭要嫁童升。

我的回音︰事實勝于雄辯,我也說不清楚,可真實的一切發生的還就是那麼悄然。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師的點評︰

小說對另一主人公夢茹的塑造也有點差強人意。從小說中看出夢茹其實是一個愛虛榮的女孩子,多少繼承了母親神婆貪圖享受的基因,不然她怎麼會用他人的錢去上學,而且認做他人的干女兒,又沒人強迫,只能說夢茹是個沒主見沒志氣的孩子。天上沒有掉餡餅的好事,如果有這樣的餡餅,這個餡餅最終也會把你砸到陷阱里去,神婆再神也沒能讓夢茹逃月兌這個陷阱。把這樣的情形賦于小說女主角,不能體現人物美,作者可能想為後面的情節做鋪墊來達到美化夢茹的效果,但是這個情節安排讓夢茹的形象大打折扣。

我的回音︰佩服‘清明的心弦’老師的獨具慧眼。此章此節,我多少有些杜撰。生活確實賦予夢茹類似的情節,但想想觸及別人的傷痛,就是在與之交往的日子我也未曾敢言,只得把想知的疑惑深埋心田。今次為了寫此拙文,我才把道听途說的故事,加工改造一番。可水平淺顯,出現如此破綻。望讀者海涵。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師的點評︰

小說中有兩處常識性錯誤。老趙有個痴兒子,說是在城市不允許要二胎,這是錯誤的,無論在農村還是城市,第一胎孩子有問題的,政策都允許生二胎。小說中有一段這樣的對話,「秋萍又問道︰「是誰跟童升介紹的?」「這你還不知道,老霍。你拜交姊妹的對象。」周老師說。」小說中老霍可不是未婚,都老夫老妻了,對象一詞是男女結婚前的稱謂吧。我覺得小說中不應該出現常識性的錯誤。

我的回音︰讀到此處,我頗感‘清明的心弦’老師對拙文的一份別樣用心︰讀之特別精細,我心特別感激。當時拙文寫到此,我心里確實沒有顧及國家寬松而富有人性的計劃生育政策。現在想來,多虧‘清明的心弦’老師的提醒,警示自己以後碼字,確實要思前想後,考慮周全。真心感謝老師指點!

‘對象一詞是男女結婚前的稱謂吧’,對此,我頗感以偏概全。因為生活中我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今年我剛剛換了一個新的工作單位。同事們以前也都知道我已經接了婚,而且有了孩子,可有時他們問及我的妻子的職業,他們常說,你對象是干什麼的?就是跟我同處一室的同事,年紀已經四十多歲,他也是我對象怎樣,怎樣?所以,老師此說,我感覺有些偏頗。但靜下心來,細細一想,如若年齡大了,還對象對象這樣的叫著,未免有些老來裝女敕,那種感覺,就像人家七老八十,還聲聲呼喚人家乳名,頗感不自在。所以,我的愚見︰對象一詞是男女一定時間段的互相稱謂而已。此觀點是否準確,有待大家共同商榷。

若有不當冒犯之處,誠望老師朋友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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