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生活面面觀 第一卷 正文23 失主?

作者 ︰ 一文錢員外

第二十三章失主?是非

「這也無需送交官府了。小兄弟且住哪處?這附近均是店家,且與店家說說,這要是失主來了,自會到處打听。」熱心人提醒道,旁邊店里聞得動靜,亦有幾個人探出頭來看熱鬧。

文箐用手一指四季青客棧,道︰「我便是暫時住在這家客棧。既如此,還請各位做個見證,一起到店里當眾打開錢袋。」

有人道了聲︰「好」,另幾個卻是轉身要走開了。可這時卻從旁邊店里走出一人來,看了眼文箐手里揚著的錢袋,叫道︰「且慢小郎,那錢袋是我的。」

文箐彼時已走到客棧門前,聞言便停步,轉身看這漢子,身形矮小,伸出來的一只胖手有些髒——指甲處帶些黑泥,好似很久沒有好好洗手了。古人大多是精瘦之人,這人雖不是很胖,因這樣一個五短身材,故看起來就比常人顯得胖了些。文箐尋思著︰這倒是個粗漢子,可能錢袋保管得馬虎,且見他眼神急切,好似真丟了錢袋一般。只听他說話腔調,顯然是個本地人。

「哦,不知這位大哥能否說出這錢袋有何標記?內里所裝何物?價值幾何?」文箐剛想遞給他時,再看一眼他的手,心想這錢袋上的繡樣應該是個喜潔的婦人,好象與這手不相符啊?畢竟一個婦人不會放任自家男人這麼不潔而熟視無睹。便在這遲疑間,卻突然又想到︰萬一遇到的不是個老實人,上來便冒領,到時真正的失主反而著急,豈不是自己好心干壞事了?

那人初始卻支支吾吾地說將不出來,只是眼楮錯也不錯地看著文箐輕輕搖晃了錢袋,嘴里道︰「既是你拾得,我也不虧待你,自分你些鋪便是了」

文箐越是多看他兩眼,越發肯定一個直覺︰「想來是見我小,便以為好打發。麻煩了,這人就算不是騙子只怕也不是個好相與的。這錢袋撿得真不是時候。」

旁邊店里的那幾個探頭看熱鬧的,有幾個一待那人上前來,已悄悄地縮回頭去。

「失主」見文箐再次輕輕晃動錢袋,估模了一下,最後不耐煩地道︰「這錢袋是我適才出門時娘子給的,我哪里曉得有幾多錢?想來也不過十來文錢,道是讓我給她捎些銀魚。要說標記,這不是戲水鴛鴦嘛。我娘子繡得一手好活計。」

文箐听得這話,模稜兩可,也不敢確信他所言到底是不是真的。眼見那幾個親眼見到自己撿錢包的人要走了,忙叫道︰「各位且慢走,不如同我一道到客棧處,打開錢包來,驗驗到底是多少錢鈔,可有值錢的物事。勞煩各位作個見證。」

只是她這一喊,旁邊這矮胖漢子卻瞪了其他幾個人,于是有幾人也不顧文箐挽留,最後只余得兩個,大概同文箐一樣,也是此地的過路客人。

店小二在門口迎上來,一見那矮胖漢子,便皺了下眉,然後對著文箐姐弟倆擠了個笑容道︰「小客官這是買猴回來玩了?熱湯可是早早便送上樓去了……」

文箐語帶歉意地道︰「多謝大哥照顧。只怕我眼前是用不上了。且等我把這錢袋一事處理了再說。」一邊說,一邊找了張桌子摟了文簡坐下來,沖那矮胖子道︰「這錢袋我尚未打開,亦不曉得內里如何?既然這位大叔說是你丟的,不如你再細說一下到底是多少錢,又或者回去問一下你母親子。」

那胖子卻耍起無賴來,大聲道︰「那不成。我若是前腳走了,你後腳便搭船走了,你個外鄉人,我又去哪里尋你?我說十來文便是十來文。」

文箐剛才晃動袋子,自己亦有感覺。此時見這漢子听出自己口音不是本地人,便以此要挾,想來是個欺生的,不免有幾分不悅。將錢袋往桌上重重一放,語氣也加重了,道︰「好你既說十來文銅錢,若是打開來,不及十文,那必不是你的」

胖子更大聲嚷道︰「你個小郎,好不識規矩講話真沒道理。你拾了錢,我分你一半便是了。怎的反而全要賴了去?還誣我不是失主你這是作何道理?我同你講,這錢袋要是不還于我,你便是竊佔他人財物,可是要吃官司的那也是你小小年紀,莫要強橫」

他這一喊,客棧里的其他客人亦都聞聲望過來,紛紛交頭接耳。文簡被他的嗓門嚇一跳,也不敢玩了,雙手捏緊了玩具,又往姐姐懷里縮了一下。

文箐先時是抱著負責的態度,怕冒領,才讓他說及錢袋內所裝何物。可眼見這是個地痞,不免有些為難。她不想在旅途上惹出事來,畢竟眼下是多事之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想著打開來看看,若是無貴重物事,如果只是幾文錢,給他便是了,屆時若是真正的失主來了,大不了她再掏幾文與失主。只是她這廂想盡快息事寧人,沒想到正好好說著話,這人卻無理得很,突然便叫囂起來。

店里眾人不知情,自是以為她拾錢不還。這可涉及到清白,她亦不想多退讓,免得真讓人誤會去了,到時被店家趕出來,或者被一店之人當作小偷指指點點,那可就是徹徹底底的侮辱了。

一時,便想誰怕誰?不如與他斗到底。于是看了眼弟弟,拍拍他身子,小聲道了句︰「甭怕」

接著,她亦大聲回嘴道︰「你這漢子好生無理你自己說不得數目出來,便是無憑無據,我如何相信是你的?你又不是個三歲小孩,還能不識數?我好心拾得,你倒是反誣我偷你銀錢,你又作何道理?莫不是欺負我們兄弟年紀小,在異地他鄉無人相幫?你這般年紀,想來也是有家有口的,怎的也好意思欺負起我們來?」

那胖漢子卻開始大鬧將起來︰「看來,你是有心不還錢袋來了?想來我這錢袋只怕不是自個兒長腿跑的,倒更像是有心人趁我不注意便模將了去……你且速速還來,我也不告官去。否則,哼哼……走,你這便同我告官去我且告你一個竊盜罪或是掏模」

文箐見文簡被胖子洶洶氣勢嚇得緊貼自己,不免暗悔自己多事才會有這出鬧劇。且听對方說要告官,她一挺小身板道︰「哪個怕你?我自是有理,要告官,你便告去。我在此處等你,我且看你如何告去?」

胖漢子卻要上前來抓她,凶道︰「我才不上當呢。要告也得你一同去才是你若是跑了,我錢袋豈不是亦沒了?我還不至于這般傻。」

文箐亦「哼」了聲道︰「你這是激我孤身同你一人出門,我亦不會犯傻。若是你把我拐到無人處,便是殺人放火拐賣我們兄弟,更是無人曉得。你欺我年幼當個傻子,一再威脅于我,便是告官又如何?我正愁有理沒處講呢︰滿月復好心要歸還失主錢袋,卻白白被你污了清白名聲」

「你這小子,敬你酒偏不吃,非要吃罰酒不成你既說不是我的,又哪里有證據證明不是我的?你且喊一聲,它要是說不是我的,我便放手離去」胖漢子講話越來越凶,最後又變得極其無理蠻橫起來。

店里一干客人離得近的,早都紛紛站起來,躲在一旁看熱鬧,那離得遠的,亦放下手里吃食,都瞪著眼看熱鬧。有幾個好心的,便走過來想勸說一兩聲︰「兄台,我看這小童衣著倒不是那行竊的,若是行竊的,又哪里會喊將出來要歸還失主的?」

「兄台,且消消氣,有話好好說。小哥說得亦有幾分道理,錢袋里有何物事,說出來便是了。數目對上了,那錢袋自是你的……」

有位年長的好心人是看不入眼了,還要說幾句公道話,卻被這胖子瞪了兩眼,猝不及防之間又被他一把往後推開,踉蹌退後,他身邊的人忙失了他退到一旁。那老者氣得面紅耳赤,大氣直喘,道︰「如此不敬,可見人品實屬不良」

胖子斥道︰「有你何事?休得羅嗦你說他不是偷的,難道小賊臉上都寫了字不成?還是你同他本是一伙的?我既說那錢袋是我的,便是我的我同你們這些不相干之人,說甚麼數目?難不成到時你好劫我財不成?」

文箐很是感激這老者仗義執言,卻也不想他一條老命搭在這里,起身便行禮致謝。

老者身邊的或許是親人,只一個勁勸了他快回房歇息,他人之事還是少管。老者一邊被親人扶著走,嘴里仍是不停感嘆︰「世風日下,惡人當鋤……」又指責身邊人膽小怕事……

此時,也有幾人勸文箐,說甚麼「好漢不吃眼前虧,強龍壓不過地頭蛇,不如給了他去,反正是撿的。」更有人勸她道︰「你們兄弟弱小,何必同他相拼?出門在外,日後這等閑事還是少管。這錢袋便給了他,便是真失主來了,我們給你做個見證便是……」

這話不勸還好,一勸,文箐就覺得受了欺辱,憑什麼自己做好事卻要受一個沒有道理的無賴的氣?這可不是自己能忍受的年輕氣盛,受了奚落與侮辱,且把這些天來對于這個社會的不滿在這一刻迸發出來,不免一時也沖動起來,便越發堅持要斗到底才是。「多謝大叔如此好意。不是小子不領情,只是小子我卻沒法讓人污我清白錢財好說,清白之譽卻毀不得」

眾客人見這二人都不相讓,看來這事倒是無轉圜了。大多是偏向小童,可是出門在外,眼見適才出首之人差點兒被地頭蛇打,此時亦是不敢聲張,也只小聲指責。也有人見狀,怕惹禍上身,便往後頭院里走去,自尋清靜;更多的人則是一邊圍觀,一邊議論。

可憐的店小二見自家好好的一個店,卻突來這麼一場熱鬧,見二人都說要告官,更是生怕官府一來,便影響自家生意,忙去後頭找掌櫃的過來。

掌櫃的聞訊,听得小二道是曾家潑皮來了,三步並作兩步,急急從後院趕來,苦著臉上來對那漢子拱手賠罪道︰「原來是曾家二爺。還請看在老漢我幾分薄面份上,千萬別告官。這若是告官,只怕小店這幾天也沒法開業。」

叫曾二爺的胖漢子瞪了掌櫃的一眼,又道︰「你既認得曾爺我,便曉得該如何辦?且一邊去」

掌櫃的此時更是低眉下眼地求道︰「不若,這便私了如何?只是曾二爺切莫大聲,店中還有其他客人,擾了他們,只怕會要求退錢走人,本店便沒法開下去了……小二,快給曾爺上燙一壺好茶,再上一份果子,好生招待……」

「誰喜歡在你店里?我還有事要忙,你且讓那無知小兒速將錢袋還于我否則,咱們公堂上見」這個曾胖子見掌櫃的一臉討好且頗有些畏懼自己,一時覺得更是威風起來,嘴上說急著要走,卻反而就拽了旁邊桌子處的一張椅子,一坐了下來,翹了腿,抓了一把被嚇走的客人留下來的油炸果子,塞了兩顆進嘴里,又看了眼茶盞。

「掌櫃的,你倒是個識趣的。這若是上公堂,我也不告你一個知情不報、隱匿窩藏之罪……」曾胖子真是給了竿子便使勁往上爬的那種,予他三分顏色更是想開個大染坊。見店小二正端來新的茶水與果子,便嫌棄似的把手里果子往桌上一扔,徑直往小二懷里的果盤上抓了一把在手,又指了杯盞,讓小二給自己倒上。

掌櫃的很無奈,自己在此處開店,得罪不起這種地痞無賴,否則日後三天兩頭帶來來鬧一鬧,自己這客棧還如何開下去?轉身,苦笑著對一臉不高興的文箐道︰「小客官,你這出門在外也不容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這般……不若給了他,也少些是非……」

文箐明白店家苦楚,自己同曾胖子在這里鬧,自是影響他生意。他從利益角度出發,說得這般話自是無差。只是又有幾分惱他不仁義,處事不公。可是自己在他店中住著,總不能得罪他,以免給自己蒙汗藥吃,得不償失,反而更要連累了裘訟師夫婦了。

明代對盜竊罪治得很重。

而至于撿到錢財的,凡拾到銀錢,失主需給拾錢者一半;若是無失主認領,則全歸撿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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