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鄉試很快就過去,在這期間孟甘莘親自到了杭州府,讓管家到沈家客棧喚孟雲過去拜見。
得了沈墨哲安排,沈家客棧的掌櫃很客氣的收下孟家管家的拜貼,也客氣的將孟家掌櫃擋在外面,一連三天,用不同的借口將他擋在沈墨哲的房外。
三天後,就在孟甘莘還一肚子怒氣,等著女兒女婿上門拜見時給他們好看時,沈墨哲已經帶著孟雲走了。
「你不用等著發榜呀?」孟雲騎在馬上,和沈墨哲悠閑的並馬前行。
沈墨哲斜了孟雲一眼,看看孟雲手中左右甩動的楊柳枝,沒說話。
孟雲現在很樂于猜沈墨哲的表情和眼神,這叫默契,畢竟以後沈墨哲是做大事的人,總不能在外人面前什麼都說的太直白吧,自己得學會從他的眼神、表情和各種小動作中看出門道來。
「自大一點臭,你好自大」孟雲笑嘻嘻的說,接著又道,「也對,我在小說和電視劇里看說你們小時候很可憐,五六歲的孩子就得天不亮起床讀書,沈硯哲還說,你們那的學校連爐子都不點,北京的冬天呀,冷的要人命。」說著還不忘「嘖嘖嘖」的搖頭,臉上什麼表情都有,一副歡快的樣子。
見狀,沈墨哲重重的咳嗽了一聲,提醒道,「這是在路上。」
孟雲完全不理他那一茬,還是很歡快的問,「沈墨哲,要是你去考狀元是不是也這麼驕傲,連喜報都不屑于等,考完了直接就出去游山玩水。」
「殿試,當場就能有結果。」話是這麼說,可那神態,那語氣分明是說,如果不是這樣他也不屑于等,「而且除了跨馬游街外,還要連日赴宴,接著就要等吏部的文書,然後是上任這些事兒,哪有時間出去游山玩水。」
「哦」孟雲听沈墨哲說完點點頭,接著又小聲問,「你還真的要去當狀元,給朱元璋當臣子呀。」
不需要回頭,沈墨哲也知道自己身後並沒有其他外人,于是壓低聲音道,「他也算是有道明君。」
「那還殺那麼多的人。」孟雲別的不知道,卻知道朱元璋殺功臣的事情,給忌口的徐達吃鵝肉,對于這種不講道義,卸磨殺驢的行為,孟雲十分不恥。
不過,同樣是帝王的沈墨哲卻能理解他的苦處,長長的嘆了一口氣,「他也著相了吧。以為這樣是對孫子最好的安排,豈不知,如果子孫本身不夠強,不夠好,再多的安排也是枉然。」心中想的是孟家的那些人,和在他的夢中,在孟雲的口中,他的那些子孫後代們。
孟雲對沈墨哲說的那些事情沒什麼興趣,在他看來,不管他是什麼原因,濫殺無辜就是他的錯不管那顆愛護孫兒的心有多麼的熱切,都不值得原諒,「主要是他兒子太多了,要是就一個,不就什麼事兒都沒有了嗎?」。
孟雲的焦點還在朱元璋和他的兒子孫子身上,而沈墨哲的焦點已經轉移到了孟雲的身上。
作為獨生子女,孟雲從骨子里就沒想生太多的孩子,和她想法大相徑庭的是,沈墨哲卻想要很多的孩子,越多越好,以彌補上輩子孩子太少的遺憾。
看了她一眼,沈墨哲淡淡的道,「萬一有意外呢?萬一有不成才的呢?」
意外?一听沈墨哲的話,孟雲立刻想到自己上輩的父母。
作為軍人他們響應政.府的號召,只生了自己一個孩子,沒想到,還沒等他們老去,自己就已經先他們而去,而他們的年齡又沒機會以再生一個孩子,只能是過著孤苦無依晚年。
職位再高又如何,錢再多又如何,一想到獨生女客死他鄉,每到年節,只能倆倆相看的父母,孟雲的眼淚毫無征兆的,突然就掉了下來,「那就是命呀,命」
見到孟雲的眼淚,沈墨哲愣住,然後才想起自己那位六百年後的老丈人似乎只有她一個女兒。
氣氛有些沉悶,一直跟在兩人身後的發財,打馬揚鞭跟了上來,「小姐,姑爺,馬上就是飯點兒了,小的先行一步。」
孟雲沒有尊卑觀點,孟廣沫為人豪放不講究這些,所以中發白三個人一向自在,沒有太多規矩約束他們,如果不是知道他們真實身份的人,根本不會從他們的言行中看出這三人是孟廣沫買回來給孟雲用的僕人。
所以自從發財跟著沈墨哲後,沈墨哲就在一步步的征服他們三個人,讓他們學會尊卑,學會認清自己的地位,學會說話。
只是有孟雲這麼一個護犢子的主人在,效果一直都不明顯,只有發財在語言上有些變化,可更多的時候還是沒有下人的自覺性。
「去吧,去吧,路上小心點兒。」孟雲偷偷的抹了把眼淚,沖著發財擺擺手,聲音悶悶的。
听到沈墨哲不滿的冷哼一聲,孟雲的很沒面子,大白天的,在官道上就掉金豆子,回頭還不知道要被沈墨哲怎麼笑話呢,于是也學著他的樣子,「哼」了一聲,「怎麼了?發財就是我的家人你有意見?」沈墨哲也不理她,打了一鞭,先孟雲一步,走在前面。
生氣了?孟雲將手中的楊柳枝扔到路邊,催馬上前,「你說怎麼才能把我娘領出來呢?」
「難你爹這些日子一直都在杭州府,等著你去拜見呢。」說起孟家人,沈墨哲覺得孟雲當初的一個評價很準確,極品,這一家子確實極品,現在還有臉找上門兒,而且還要她去拜見他,明知道她就是大名鼎鼎的魔醫,還敢擺這個架子,難道他們忘了賣身契的事情嗎?
「哼什麼時候被賣掉的孩子也能隨隨便便的就回家了。」孟雲氣乎乎的說,接著也不管是不是騎在馬上,伸胳膊拉住沈墨哲的袖子,「我不管,我今天就要當無賴,賴定你了,反正你已經考完鄉試,離下次考試還有時間,你負責幫我娘弄出府來。」
「不付出點什麼好處,孟家人不會輕易讓你母親出府的。」
「我把好處給你。」現在孟雲的騎術相當了得,兩馬並蹬,離得非常近,孟雲的身子向沈墨哲的方向傾斜,用只能兩人听到的音量說,語氣很曖昧。
沈墨哲眼神微眯,瞟了孟雲一眼,「到時候不要喊疼,不要喊累。」
想到沈墨哲的生猛之處,孟雲臉微微發熱,可是再一想到自己親娘在孟家的那個小院子,立刻把心一橫,「只要你能把我娘接出來,我就舍命陪君子啦。」
「這麼說,之前不陪,是因為沒好處?」沈墨哲興致高漲,歪頭看著孟雲。
「沒有,沒有,只是你那麼辛苦,那麼累,又是為了我,我也什麼忙都幫不上,理應,理應…」
前面就是今天要住的仁安縣縣城,又見孟雲說的磕磕絆絆的,沈墨哲大手一揮,「行了,暫且給你記下了,等到徽州城里時,再跟你算賬。」
據說從杭州到徽州騎馬要四天時間,孟雲很高興沈墨哲將時間推到四天後,開心的應道,「好」
沈家不愧是富到讓朱元璋都嫉妒的地步,連杭州府下的一個小小的縣城都有鋪子,兩人進了仁安縣,發財便引著沈墨哲和孟雲等人去到了沈家的酒家。
上了二樓,孟雲按老樣子點了一個獅子頭。
似乎是印證了她最愛吃獅子頭這件事情,出門在外這幾個月,只要有機會讓她點菜,她一定不忘點上一盤獅子頭。不過,獅子頭制作起來費時,很多小一點兒的飯館和客棧都未必肯做,還有的時候,就算店家肯做,可他們未必有時間等,所以發財早一步進城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前跟店家點菜,這樣一來,時間就剛剛好,不會浪費等菜的時間。
上輩子因為剛剛入行做實習醫生時,沒經驗經常二十多個小時吃不上飯,有經驗後孟雲就養成了有飯吃時立刻狼吞虎咽的習慣。
到了這輩子,在歸燕谷時,沒人對她有什麼禮儀上的要求,所以這個習慣也沒改。進了沈家,為了自己和沈墨哲的面子,在參加家宴時,要保證風度細嚼慢咽,做出一副大家閨秀的樣子,可其他時候,沒外人的時候,就還是老毛病,吃起來大口小口的,任誰看了都會覺得她吃的飯菜格外香。
「這家的好吃嗎?」。
咽下一口飯,孟雲勉強的說道,「一般般吧。」令人驚奇的是,嘴巴里全都是飯菜,孟雲的吐字都很清楚,飯粒也沒有噴出來。
沈墨哲才吃到一半,孟雲已經吃飽了,趴在窗邊,看著仁安縣的風景。
要說這仁安縣還真沒什麼好看的,還沒到中午的時間,大街上竟然是一個人都沒有,也不知道這縣城是人少呢,還是人人都在工作,沒時間閑逛。
「咦,那顆樹下有個孩子。」就一個小孩子,孟雲也能驚訝的叫出聲來,拉著沈墨哲的袖子,非得讓他看,「看樣子不大,好像是在抹眼淚吧?哭得好可憐。」
「小姐,小的去看看。」紅中的孩子再有幾個月就出生了,這些日子,發財天天孟雲給他一個包袱,讓他學著抱孩子,又教他跟孩子說話,進行胎教,結果成功的激發起了他的父愛之心,哪怕是當他沈墨哲的面,也會對著紅中的肚子嘀嘀咕咕,十足的二十四孝準老爹。
自己是孤兒的發財對上孩子本來就心軟的不行,現在更是達到了極點,就連走在大街上,看到別人家的孩子,也會瞅半晌。
這次跟著沈墨哲和孟雲出來後,滿腔的父愛無處渲泄,這回看到樹下哭泣的男孩子立刻扔下一句話,就沖下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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