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後去了彼岸 第十一章

作者 ︰ 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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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品優,朋友B(28)

失蹤?

我從你打電話來的時候,就想說了,盛采宜怎麼可能會失蹤?你還真是熱心助人啊,她不過就是想刷點存在感罷了。

喝點香檳嗎?這可是我男朋友為了我特地買的粉紅香檳喔,我可不隨便開給別人喝的。

我說老伯,不是每個戴口罩的人都是感冒好嗎?現在是春季,是最容易過敏的時候,我的鼻子過敏很嚴重,不戴著這種特殊型的口罩,打噴嚏會打到停不下來的,困擾死我了。為了這種體質,害我每年春天如果去哪些好玩的地方玩、吃了什麼好吃的東西都不能打卡,煩死了!

不要再把她失蹤、失蹤的掛在嘴邊了好嗎?听了真讓人不舒服,既然你想知道她的事,就別再提那種讓我听了就煩的字眼了,我可不是每天都像今天這樣心情這麼好,願意花時間跟你聊的。

完完全全是因為我想知道她又想玩什麼把戲了,搞不好你跟她是同伙的呢。

我剛剛說她是為了刷存在感是因為,記得有一次,她整整消失了一個禮拜,對,跟這次的情況差不多,一樣是手機不接,到最後還關機喔,我雖然覺得有點怪,但後來我也沒理她了,直到一個禮拜後她才來跟我聯絡。

「喔、我上禮拜出國了其實。」

「出國?去哪?怎麼沒跟我說?」

「就韓國啊,突然看到便宜的團費,很臨時,所以……」

然後我問她那土產呢,她說身上的錢全部拿去付團費了,所以沒錢買土產,不想花錢買東西給我才是最大原因吧!不,不想花錢就干脆不要說就好了,還老實招認去了哪,你說她在想什麼?她就是想刷一刷在我心里的存在感啊。

你不知道吧?我可是她唯一的朋友喔,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先去找了誰了,那些人都是同事而已吧?你看你的臉已經回答羅。

她這個人啊,根本沒有朋友,不,她就只有我而已,只有我這樣善良的人才會去可憐、可憐她。

看不出來我們認識十多年了吧,認識她是在國中的時候,那時一開學就看到班上有個穿的制服又舊又皺的女生,非常顯眼,大家都本能的不想接近這種小孩。你想想,明明是新學期,哪個人不是穿著新買的制服,只有她是穿人家二手的,還不合身呢,看就知道是故意找了大兩號的,要讓她直接穿到畢業。

這麼窮酸的小孩是沒有人想理的喔,窮酸就算了,她如果可以像另一個胖子,雖然衣服也沒多新,但總是面帶笑容,傻呼呼的願意幫大家做任何事,也從來不會不滿,像那樣的人多少還是不會被討厭的。

可她呢,卻陰沉的跟個鬼一樣,一天到晚低著頭,連視線都不敢隨便跟人對視,一臉憤世嫉俗的模樣,連老師都看不起她呢。念課文的時候,還會直接跳過她,這讓我們大家覺得,不接近她是更理所當然的事。

我其實國中那三年連理都沒有理她喔,是直到上了高中,我們好死不死又分在同一班。

那個時候我就有發現她好像慢慢變得有點不一樣,不管是穿的制服還是球鞋跟一些小東西,都跟以前的窮酸樣不一樣了,我一度懷疑她家是不是中樂透了呢。

不過,有一點倒是沒變,她還是很陰沉,可想而知又是一天到晚被欺負羅。而且高中生可跟國中生不一樣,可不是在班上被排擠就算了的。

從被亂傳一堆流言蜚語,到被拖到廁所教訓……那種事情見怪不怪啦,老伯你不要一臉吃驚的好像沒念過書一樣,以前的學校跟現在哪能比,我不想听你講古,你還要不要听我說?

很好。

我啊,就是太善良了,有次看見班上一個我討厭很久的女生也在欺負她——先說說那女生吧,整天在班上比我還要出鋒頭,听說國中畢業的暑假就去割了雙眼皮喔,所以長的正也是假的啊,就不懂男生都那麼向著她是怎樣。

反正那次那個女生就是找了盛采宜的麻煩,我當下就去幫忙了,我還記得我那時說的台詞喔。

「老師說人美的人心不一定美還真是沒講錯,我忍耐很久了,為什麼要整天欺負一個什麼也沒做錯的同學呢?這樣能讓你比較厲害嗎?還是你想證明什麼?沒有人天生下來就該被這樣對待的!」

怎麼樣?是多麼的義憤填膺啊,本來呢我從以前塑造的角色形像就是敢說敢做又敢當,所以當我這樣沖去解圍時,沒人覺得我是做作的,反而還很感動我的見義有為呢。

那次之後,盛采宜那個從沒被人理過的家伙,不用我叫她,她就會像只忠狗一樣的黏上來。

我覺得很好用,對我來說,身邊的任何人都該有一個自己的價值才配待在我身邊,我把盛采宜的價值劃在萬用的工具人上頭,可別看她那樣,能使喚的事情可多著呢。

先說英文吧,她從國中時英文能力好像就有點天賦,到了高中,我叫她好好念去考個多益,分數還八百多分喔。我說,你這麼沒用,不去考個東西出來,出了社會一樣是沒用的人。她還真該感謝我有我鞭策她,不然她的英文哪可能會有這種好成績。

考完後可方便了,現在啊不管我想要去國外的網站買什麼東西都可以叫她用,直接從國外的一些網站上買皮夾啦什麼的,即使要付跨海運費都還是很省呢。

當然那時我還沒馬上使用她這個能力啦,只不過叫她幫我寫了一下英文履歷表而已。

別人代寫當然沒問題啦,重要的是先進去公司再說吧,我本來就天生討喜,很容易讓長輩喜歡,所以進去後,哪里不會我都是撒嬌帶過,還不是好好的做到現在了?

啊、我更正一下,上個月我已經離職了。

哼,說起來這也都是公司的不對吧,我原本的職務明明就是行政,那也不是什麼多重要的工作,我出國的話,只不過休個半個月,剩下半個月給我原本薪水的一半也很合理啊,以前經理可都是同意的喔,可這次他卻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居然死命的說不行,硬要以天計算,以天計算我得少多少錢啊,連全勤跟津貼都沒了耶,真是太夸張了!

他說什麼以前我是一年出國一次還可以寬容,但我現在三個月出國一次就太夸張什麼的,欸!那可是他自己之前就答應我的耶,憑什麼他自己說話不算話,我還要退讓啊。

後來,他甚至說什麼,既然我最近為了要結婚的事忙東忙西的要請假、出國也要請假,那我干脆休息一陣子好了。

因為他這句話太可惡了,所以我就直接辭職了哼。

喔、對啊,我要結婚了,上個月我男朋友已經跟我求婚羅,看啊,這鑽戒夠大顆吧,我可是非常滿意呢。

喔,又要回去說盛采宜啊,嘖好吧。

高中畢業的這份工作,講好听點是她讓給我的,講難听還是憑我自己的本事。

那時我們一起用人力銀行到處看啊,我又沒經驗根本不會找,只好隨便亂投,來找我的都是一些酒吧還是保險的,我知道我條件很好,但一直都是酒吧來找我也是很困擾的好嗎?

結果她就看中了這間公司,行政的職缺因為需要會點英文,所以薪水滿好的,我就叫她幫我也寫一份英文履歷,我也要投。

這是良性競爭好嗎?只是她先看到了我卻不能投,哪有這種道理?大家各憑本事好嗎?我是很感謝她幫我寫履歷啦,所以我不是說了講好听是她讓給我的了嗎?

最後,對方打電話來問我面試時間時,我故意提早了她一天。我這也是為我自己好啊,她英文那麼好,接在她後面的話,我不是很沒勝算嗎?人都是自私的,而且我又不把她當成多好的朋友,這點小背叛也還好吧。

反正我就是成功得到工作了,她也不能拿我怎樣。

其實有一段時間,我不是很喜歡她一直繼續跟我保持聯絡,說起來能用到她的地方也沒多少了。要說英文的話,在那間公司待了半年,我也差不多都會講了,看我的臉也知道我不是個程度多差的人吧?當初要她寫履歷,也只是我懶而已。

所以啦,她還有什麼存在價值呢?

每次還不都是她跟著我還有我的朋友一起去吃喝玩樂,那些地方沒有我她根本去不了,還有很多高級餐廳啊那些的,也都是我帶她去的好嗎?以她那種無知的程度,怎麼可能找的到這些店,有些店不是老饕還是沒門路是去不了的唷。

我因為跟經理很好,他常常帶我四處露臉才有這種機會。

她啊,讓我覺得愈來愈不對等了,這種不對等感,打從一開始就存在。永遠永遠,都是我利于她比較多,而她對我除了做一些打雜以外根本無處可用。

高中她整整跟在我旁邊兩年,雖然揮之則來、呼之則去很方便,但我又不能做得太明顯,免的大家對我印象不好。

畢業後,她又會固定的打電話來煩我,不過,因為帶她一起去吃喝玩樂的話,還可以讓她幫我付錢,基于這點理由我才讓她去的。

付錢而已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那些錢我也出得起啊,但我得讓她有點付出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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