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我已婚︰首長兒媳 第二十八章這東西要公證嗎

作者 ︰ 愛新覺羅氏

「沒有。我可以去取錢了嗎?」何可佳小心翼翼地問,警覺中後退。她真的沒準備好,他為何不斷地向自己靠近?

「哦,你去吧。」章穗弦點頭,朝站在發呆的何可佳擺擺手。

何可佳一溜煙地跑了,奔出酒店,腳已發軟,沖到櫃員機旁,才想起提款這麼大數額,得分幾次,可轉賬不用。

她將包拉開,翻找自己的銀行卡。

她第一次經手這麼大數額,一次次核對。每一個動作皆顯得遲緩。

「好了。終于弄完了。」對著兩張銀行卡,她自言自語。

等在酒店里的章穗弦收到了短信提醒——九萬五千塊?磐安真花錢。意外支出比較多,這算不算艷/遇?

思索中,房門被叩響。

「來了來了。」他一記翻身下床,為何可佳開了門。

「給。謝謝。我們現在簽合同嗎?」何可佳很不適應彼此的關系突然轉變,從親戚到…一個勁地希望快些讓自己能夠適應,但說得越多,她越不能習慣。

九個半月,只要九個半月就好。

「我…沒有現成的合同。要麼我們現在草擬吧。」章穗弦攤攤手,拿起酒店提供的信箋和簽字筆,遞給正經百八坐在桌邊的何可佳。

「你說吧。」何可佳的筆尖已觸踫信箋,隨時準備動筆。

章穗弦反手撐著桌面,看著何可佳,即興構思——

第一條,一萬塊一個月。

第二條,你來補充吧。

何可佳看看章穗弦︰「我沒什麼好補充的,要麼就這條吧。」

「這麼一條還需要寫嗎?」章穗弦從何可佳手中拿過紙筆,半小時後,一份長達三頁的供求合同被草擬——

第一條, 甲方每月提供乙方一萬元生活費,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交易屬于極度私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第三條, 甲方可以隨時傳喚乙方,乙方不得探究甲方的個人隱私。

……

「簽字吧。甲方那里,我已經簽了名字,你簽乙方這就可以了。」章穗弦翻到最後一頁,指指簽名處,提醒道︰「寫上日期,按上手印,這樣合同才成立。」

「好。」他好像個生意人,這份合同怎麼看著眼熟?何可佳瞧了又瞧之後,想起了在北京自己不久前才簽署的那份勞動雇佣合同,只是這份寫得巧妙些,合同中沒有點名「性」這個問題,只將甲方寫成雇主身份,而乙方從合同上看像保姆。

她簽了名,又用章穗弦提供的印油,按了手印,雙手將合同遞上。

*****海依作品《首長兒媳︰高官,我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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