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晨寶,爸爸總叫我「寶呀,寶啊」,而老媽則是叫我「梁晨」。
有時候我會很無語,看著這兩個活寶,一唱一和。
「老爸,拜托~~~我都26歲了,你還寶來寶去,隔壁鄰居听了二十幾年,雞皮疙瘩都掉了一尺那麼厚了。」
老媽正在得意中,老爸則是一臉無辜。
「老媽,你也別得意,你的梁晨呀,梁晨噢,梅叔叔家都改叫梅景,梅景。害的我被景書哥哥念了好久。」
「多配的名字 !」老媽還在為這創意而得意忘形。
「梁晨梅景!虧你們也想的出來。」我又翻了兩個無語的白眼。
今天一大早老媽就拉著我去逛街買餐桌。在家具店看了兩個小時,老媽才挑中一套原木色的方桌,然後又是一輪選妃子般的挑椅子。我穿著寬遢遢的早已被我當睡衣的運動褲,沒想出遠門的。實在是無聊的慌,就直接坐上去市區的巴士。
我在商業街上來回逛了一圈,沒有任何吸引我的新品,正在發愁下一步要做什麼。恰好路過獻血車,終于把我的血給獻了。去年剛從陽朔回來的第二天,我就拉著小家去市中心的血獻血,結果被告知A型血庫存太多,暫時不需要。第一次知道並不是你想獻血就可以獻的,你想獻,也得人家需要才是。
就好像愛情一樣,並不是你想要愛,就可以愛,也得別人接受才可以。
梁晨寶啊,梁晨寶啊,你怎麼又跟愛情扯到一塊去。
我在獻血車上,認識了一個人。他叫李好,一個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