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就過去了一年。
肖小要結婚了,謝麗已經結婚了,而黃玉娟卻跟孫學文分手了。
孫學文的父母給了他兩年的時間,可是不到一年,他就打道回府了。
黃玉娟說話算話,她把孫學文當初交給她的六萬元一分不少地還給了孫學文,外加了六千算是利息。
年息百分之十,不低了。
肯吃苦又聰明的黃玉娟現在混的不錯,一家信貸公司的部門經理。
孫學文傷心欲絕地離開了他的娟,他不明白跟自己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為什麼會這麼難。
他們同居了一年,大吵了一百多次架,小吵無法統計。
他們針對任何事都會吵架,比如外出吃飯該進哪家飯館,再比如晚上睡覺誰最後關燈。
「兒子啊兒子,」母親語重心長地說,「問題就出在門不當戶不對啊。」
其實當初兒子逼他們認同玉娟是他的女朋友時,孫媽媽就想拿出這個理論說事的,但是當初她沒有拿,因為她深知一個道理,有些事越反越會成。
別的問題上不好說,但是在愛情的問題上,如果父母堅決反對的最終結果往往都以父母失敗而告終。
「讓他們好,遲早有一天他們自己會明白的。」孫媽媽對老伴說。
果不其然,僅僅一年,他們就勞燕分飛了。
孫學文相信,他確實愛過玉娟,玉娟也確實受過他,但是相愛的人並不一定能生活下去。為了不再痛苦,他決定離開玉娟,離開這個折磨人的大都市,他坐上了南下的列車。
黃玉娟現在懷疑她曾經愛過孫學文,她更相信那段感情其實是一種無知。
孫學文有什麼?
要錢沒錢,要勢沒勢,最多算是個白面書生。
黃玉娟跟他好了四年,浪費了四年的大好時光。
後來回想起來,如果不是那個雨後的黃昏,如果沒有那個人的那身打扮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也許她到現在都不會知道她所渴望的男人是什麼樣的。
客觀的說,他絕對算不上是黃孫之間的第三者,因為有他沒他黃孫都會吵架,都會分手。
但是與他的那次偶遇卻是讓黃玉娟決定分手的根本原因。
那個黃昏真是美極了,毛毛的細雨帶著初夏的花香把那條普通的山路直接變成了天堂。
他上身穿一件黑色的緊身的運動背心,穿一條同色的運動短褲,從她面前跑過,一身的肌肉,一身的活力。
他身邊還有一條漂亮的金黃色的大狗。
「對不起,我剛在山上跑步,山上沒有信號。有什麼事嗎,小?」他邊跑邊打著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