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梳理一下不難發現,「貪官作家群」的誕生幾乎都是統一模式︰
1.官員舍得花大錢召開作品研討會。
2.必有中國作協領導或所屬大型文學刊物主編為其作序寫跋力捧︰如《詩刊》副主編李小雨給李鳳臣作序,稱贊李鳳臣是齊魯大地上的「好大一棵樹」;《人民文學》主編李敬澤在給馮偉林跋語中,更贊其是「知行合一」的現代儒生,將馮偉林封為「新儒生散文」創始人。
3.必有常任作協大獎評委的一批評論家出場捧哏。
4.作協所屬報刊雜志、出版社群體跟進,全國互動,使該貪官作品短時間內遍地開花、榮登各大文學期刊頭版,這種作協系統內的造星運動,幾個月即可打造出一個文壇明星、詩界神話。
5.必在各大文學獎中頻繁奪冠。李鳳臣是國家一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詩刊》、《人民文學》理事;馮偉林連獲冰心文學獎、十月新銳人物、兩次魯獎更是斬獲滿票。
6.必有極端肉麻的文學稱號,如「神話」、「鼻祖」、「詩神」等等,可稱為「悼詞式」吹捧。
同樣的人,同樣的模式,同樣的刊物,同樣的文學獎,在不同地點和時間,就這樣創造了不同的貪官作家,形成了貪官作家群落。
問題在于,不是貪官找上門,而是作協「撲上去」,狠命拉進來,成為貪官作家群的造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