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 賭約生效

作者 ︰ 打不死鴨

又是一個好天氣,萬里晴空,陽光普照。

鄞縣縣城十字街,縣學門口,人來人往,熱鬧非凡。

突然,一陣鑼聲敲響了人們的耳膜,人們循聲而望,只見縣學門口的台階上擺放了一張高大台案。台案背後,站著三個男人,正中的是鄞縣知縣牛萬昌,左邊是李老鱉,右邊是宋歌,這三人在鄞縣,都是屬于較牛B的一類人,當然立即引起了人們的注目。

人們見有戲可看,都自動圍攏了過來,沒一會功夫,把個一條街擠得滿滿當當,估計也有三四百個人得的樣子,人挨人擠,把對面馬路的小攤子都被擠翻了。

牛知縣見人數已經挺多,拿起他親自擬就的李宋賭約,清了清嗓門,說道︰「鄞縣父老百姓,現有北街李老板和南街宋老板兩人相約打賭,邀請本縣當作保人。本縣覺得,李宋兩人皆是鄞縣頭面人物,應由鄞縣百姓來做證人,才最可靠,故而在此宣讀李宋兩人的賭約,請在場的各位夫老百姓,當個證人!」

在場的人們頓時相互攀談,議論紛紛。

牛知縣繼續大聲說道︰「安靜一下!現在,本縣宣讀賭約︰

賭約

茲有鄞縣縣民李劍和宋歌,以李劍下半年破產為由相約打賭,敗者月兌光衣褲,順著城牆爬三圈,並任憑對方處置。

簽押人︰李劍宋歌

保人︰牛萬昌

元符二年四月初八」

牛知縣念完賭約,分別給李老鱉和宋歌每人一份賭約,自己手上還留了一份,然後招呼一個衙役過來拿走。

衙役上前接過賭約,用一根紅絲繩綁了起來,順著事先布置好的梯子,爬了上去,一直爬到縣學門前的飛檐前,把這個賭約綁在了檐下。

場下的百姓們人聲鼎沸,大聲討論著這件事情,各種各樣的說法都有,但大多數人都認為宋歌腦子不是進水就是被門夾了,平白無故的,李家這麼大的家業,怎麼可能破產呢?

看到賭約掛在了檐下,牛知縣對著李老鱉和宋歌拱了拱手,說道︰「兩位老板的托付,本縣已經做好了!嗯,兩位,到時候不管誰勝誰負,都有本縣的酒喝吧?」說著,他為自己的小幽默,自我陶醉似的呵呵笑了幾下。

李老鱉笑逐顏開,急忙拱手還禮,「父母官大人說見外話了,你隨時來北街,小民隨時恭候,並請父母官大人喝酒。」

宋歌沒有再理睬知縣牛萬昌,而是把賭約一折,往口袋里一塞,對著底下的看客們拱了拱手︰「這是宋歌和李老板的賭約,請大家伙給做人證,到時候李老板要是輸了,別讓他反悔。」

李老鱉也急忙對底下的人們拱手,高聲說道︰「我李劍也請鄉親們作個證,請大家記住今日的賭約,到時候不要讓輸者抵賴!」

地下百姓之中有好事者,听了他們這樣的話,大聲高嚷著︰「好!」

其他人緊接著也高聲喊起︰「好!」

對于他們來說,這更多的是一場好戲!

至此,這賭約就算完全定下了,不僅有書面材料,還有保人以及鄞縣百姓作為見證,即使到時候輸了抵賴,估計也無法在鄞縣再混跡下去,百姓的口水就能把抵賴者給淹死!

接下來,李老鱉邀請牛知縣喝酒去了,或許還有別的樂趣,比如到萬花樓走一趟什麼的。

宋歌則宋明的陪伴之下,消失在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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