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 萬劍穿鳥 (1)

作者 ︰ 打不死鴨

這個案件明了清晰,牛萬昌作為知縣,利用職務之便,唆使李老鱉制作劣質棉衣棉被充當優等救災物資,發放給災民,以從中謀求暴利。

牛萬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革職之外,按律充軍;李老鱉賄賂官員,以次充好,罪孽稍輕,沒收非法所得,處罰二萬貫錢。

李家是最近幾年才混起來的家族,他們不像南街的宋家,幾乎所有的店鋪都是自己的,李家佔據的北街,店鋪都是別人的,他們依仗勢力,對外宣稱自己的女兒是宮中的貴妃,欺騙蠱惑善良的北街店主,以威嚇等手段,低價租下了北街的大部分店鋪,經營各種生意。

對于此事,許多店主早有意見,只是鑒于李家的勢力以及與官府的關系,不敢有太多怨言。

此時,李老鱉被抓進牢里,各店鋪主人紛紛與李家撕毀續租合約,要求拿回店鋪。

李大少為了籌錢贖回父親,不得已,在得到店主們少額賠償的情況下,也只得與各家商鋪主人解除了租用關系,把店鋪還給了人家。

宋歌逮著機會,指使宋明,或租或買,幾天之內,拿下了北街的大部分店鋪的使用權。

這樣,宋家毋庸置疑地成了整個鄞縣最大的商家。

半年下來,雖然損失了不少錢財,但是宋歌的目的已經達到,不僅擠垮李家,造成宋家一家獨大的局面,而且得到了鄞縣百姓的支持和擁戴,還得到了官府的支持!

以這樣的狀況經營下去,還怕損失的錢財不會回來?

拿下北街,宋歌是有打算的,他要在鄞縣北街,依據二十一世紀的商業中心CBD的模式,打造一條大宋朝最時髦的縣級商業街。

當然,這是個長久計劃,可以慢慢來,眼下,還有一件事情要解決,那就是和李老鱉打賭的事情。

現在,李家破產了,他將以一個勝利者的姿勢,去懲罰李老鱉。

李大少東挪西湊,總算搞到了二萬貫錢,把父親李老鱉給贖出了大牢。

李老鱉從大牢出來的這日,正是九月初九,重陽節。

或許,李老鱉還在籌劃著是否去登高,享受一下天高雲淡的秋景,又或者先摟小老婆睡一覺,解解這些日子的晦氣。

可是,當他從大牢出來,第一眼看見陽光,感覺略微刺眼,用手遮上眉頭,擋一下這刺眼陽光的時候,他就見兩個鐵塔一般的人物快速走到他的身邊,並捉住了手臂。

捉住李老鱉的當然就是武松和虎妞,他們根本不容李老鱉分辯與掙扎,架著李老鱉,腳底下生風一般就來到了前街縣學的前面。

李大少正等在不遠處接老爹,眼睜睜地看著老爹被人架走,急忙連呼帶叫地追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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