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典獄有些為難,看這兩人身材魁梧、凶神惡煞似的,而且又一直在新任知府身邊,如果叫士卒把他們抓起來,得罪知府怎麼辦?一下子就陷入了難題之中,無法處理。宋歌笑著說︰「既然我也在現場,那本人當然也是疑犯,怎麼能有特例呢?把我也帶回衙門吧,我會配合你審案的。」宋歌都自認為是疑犯,那武松和虎妞也沒話可說了,只得同意了下來。對于新任知府的通情達理,典獄非常高興,指揮士卒把歡聚樓內所有人都帶回了衙門,同時鞍前馬後地簇擁著宋歌,一同回到了衙門。汪典獄為宋歌安排了一間休息室,自己則表示要連夜審問疑犯。宋歌不肯休息,表示自己既然是疑犯,那也要接受審問,汪典獄沒辦法,只得‘審問’宋歌。這還從來沒有發生過在轄區之內,審問知府的道理!最後,宋歌坐著,他蹲著,‘審問’了宋歌幾個問題,就結束了,並邀請宋歌一同審問接下來的疑犯。汪典獄非常認真而詳細地審問了各個疑犯,甚至包括死者的新婚丈夫李莽,李莽又把事件經過講了一遍,沒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再說一個剛剛月兌離奴籍,毫無經濟基礎,身無分文的野小子,居然能夠娶上一個相貌非常不錯的女子,寶貝還來不及呢,腦子壞掉了才會去殺掉新婚的妻子呢!顯然,李莽的腦子很清醒,並沒有壞掉。排除了李莽,接著往下審問。渴死一直沒有問出可靠的線索,將近百人審問下來,天光都已經亮了,正月十六日的太陽都快要照進衙門審問室了。宋歌早就毫無興趣了,只是想從這位汪典獄身上取點經,再說已經表示要旁听,提前走掉太失知府的威嚴,因而勉強一直坐著听汪典獄審問這些疑犯。到最後沒多少人了,只有五六個李莽為奴時的朋友,而且他們現在都還在奴籍,是李老爺特意開恩才放了他們的假,準許任意走動,參與李莽與阿娟的婚禮。在審問到其中一個叫做李蠻的李府家奴時,李蠻透露了一個重要的線索,他說︰「阿娟姑娘與李府少爺眉來眼去已經很久,而且似乎還有肌膚之親呢!」有了這樣一條線索,案子自此峰回路轉。汪典獄長吁了一口氣,宋歌也覺得等這麼久也值得了,至少解開了一顆扣子,有了這層線索,本凶殺案無疑是情殺了︰李少爺與這位叫做阿娟的姑娘有一腿,結果阿娟被李莽看上,在宋歌的提親之下,阿娟同意嫁給李莽,而李家少爺對阿娟姑娘一往情深,不願意失去她,但是阿娟不肯回頭,于是李少爺氣憤不已,終于在阿娟新婚當夜,趁機潛入洞房,殺了阿娟……當然,這只是宋歌的猜測而已,他以往看的公案小說,很多有這種類似的情節,很容易猜想——可是,事實往往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