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關系,跟愛情無關,跟親情無關,跟交易有關。
為救男友,賣身于他,原以為守護的是一份永恆的真愛,三年後,卻成了永不可原諒的傷害,那一場陰謀,到底是誰將我推入了沼澤氳氤的泥潭?
我不是天使,他卻是惡魔,一紙契約,將我畫地為牢,五年期限,愛與恨的較量,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是他只歡不愛的「玩物」一場交易兩不相欠。
江銘晟,就算你有天大的能耐,契約期滿,我也轉身不會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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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鑽石王老五的契約情人︰只歡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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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站在你曾站過的位置上,只要你退一步,就能再次和我相遇。
——季來茴blog
窗外有一縷暖暖的陽光,像金黃色的薄紗輕柔地覆在桌面上,亮澄澄的,然而僅僅只是到桌邊為止,因為我坐的位置剛好是陽光照不進的角落。
相反的,我對面坐的女郎卻整個沐浴在陽光下,像一朵盛開的罌粟花。
「我是該稱呼你季小姐,還是該稱呼你季律師,又或者稱呼你江太太呢?」對面的女人先行發言。
我盯著面前做工考究的墨色茶具,不用抬頭也仿佛看到了她唇角的那一抹譏笑。
「關于稱呼,你可以直接去問江銘晟。」
我依然沒有抬頭,並不是我沒有底氣,而是因為,我不想看到因為嫉妒而變得扭曲的臉龐。
真是可笑,短短的一個月,已經有三個女人找過了我,對面的女人,第四個。
「呵呵,以為搬出江銘晟我就會害怕了嗎?你……算什麼東西?!」
她已經公然向我挑釁,不過很可惜,我還沒有打算反擊,這樣的挑釁,習以為常。
有一句話叫「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腳?」就是對我的處境,作了一個很好的詮釋。
被一個優秀的男人長期包養,只是被他身邊的女人們言語攻擊,而沒有撕扯著頭發高喊拼命,實屬萬幸。
「怎麼,沒臉說話了?還是我的話讓你無言以對?」她反問,語氣得意忘形。
我還是沉默,她更加得意忘形。
「哦,我差點忘記了,你根本就是不要臉!一個不要臉的女人,哪來的臉說話呢?哈哈」
她笑的極其夸張,以為這樣就能刺激到我,然而,這只是證明了她有多可憐而已。
「一個女人得不到男人的愛,而去排擠他身邊的其它女人,你的情操…也高尚不到哪里去。」
我站起身,終于肯賞她一眼,看著她因我這一句話而氣的發出綠光的臉,得意的笑了。
上帝可以證明,我雖然得意的笑了,但還不至于忘形。
趁她在氣頭上,我又邪惡的補上了一句︰「哦,我也差點忘了,在你之前已經有好幾個女人找過我,她們都很年輕,所以你一定要保重,隨時保持戰斗」
對她友好的揚了揚手,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雖然我不是一個壞女人,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今天是個好天氣,可惜這樣的好天氣,卻沒有一個好心情。
沿著熟悉卻又陌生的街角一直走,很快便淹沒在接踵而至的人潮,直到夜色降臨才茫然發現走了很久。
也許我該回去了,但我卻不想回到那個地方,心里突然間覺得很壓抑,很想找個地方,可以不懼悲傷的躲藏。
我來到了「天涯」酒吧,已經很久很久沒來過酒吧了,因為他不喜歡我來這種地方,所以我就不能來,只要是他不喜歡的,我都不能去抵觸他的底線。
面前的紅酒已經被我喝掉了一大半,我知道我沒有權利這樣放縱,然而,痛心到某種程度的時候,就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的了。
吧台上的手機響了,其實酒吧的搖滾樂遠比手機的鈴聲要響的多,我之所以能清楚的確定手機響了,是因為手機發出的亮光提醒了我。
來電顯示上「江銘晟」三個字讓我覺得很刺眼,我從來不敢不接他的電話,但今晚,我想大膽的任性一次,于是我關了機。
如果說江銘晟的前世是如來佛,那我的前世就一定是孫悟空,縱然再怎麼掙扎,也終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就像現在,我關了機又有什麼用?我明明知道,這個城市到處都是他的眼線,他想找到我,易入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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