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遠洋護衛
因為擁有全球第二大水下艦隊,所以中國海軍非常重視反潛力量。
從某種意義上講,反潛也一直是中國海軍的短板。所幸的是,在過去的幾場大規模局部戰爭中,中國海軍沒有遇到強大的對手,在反潛作戰上存在的嚴重缺陷,沒有在實戰中暴露出來。
只是,隨著中國海軍走向遠洋,反潛成為了不比防空差的關鍵問題。
在艦隊反潛力量中,護衛艦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威海」級的出現,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
可以說,在「威海」級之前,中國海軍沒有一種像樣的反潛護衛艦,甚至沒有一種能伴隨航母戰斗群進行遠洋作戰的護衛艦。不管是曾經風風火火的o54a型、還是後來的o54B型與o54c型,都只算得上是沿海型護衛艦。比如,o54a型的最大航只有二十七節,根本跟不上航母。雖然o54B型與o54c型的航有所提高,特別是o54c型,在采用了新式燃氣輪機之後,最高航達到了三十三節,過了「長江」級航母,但是僅有四千五百海里的最大續航力,仍然離遠洋作戰有很大的差距。
受此影響,在研制「威海」級的時候,海軍把遠洋作戰能力放到了位。
基本要求就是,最大續航力至少得達到六千海里(這是從廣州到安達曼-尼科巴群島的往返航行距離),最好能以三十節的度航行四千海里(這是從廣州出,到達安達曼-尼科巴群島之後,再巡邏二十四時的最低要求)。
顯然,新式護衛艦要麼采用核動力,要麼增加排水量。
相對而言,核動力是滿足性能的最佳選擇。
從後勤保障方面看,在航母、巡洋艦與驅逐艦6續實現了核動力化之後,大型遠洋護衛艦采用核動力,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後勤保障成本。當時,威海造船廠在第一份標書中就提出采用核動力。從綜合保養成本來看,在核反應堆的堆芯壽命達到三十五年的情況下,也不會比常規動力昂貴多少。說得簡單一點,核動力戰艦終生不用更換堆芯,能在三十五年的服役期內節約不少的燃油成本。
問題是,核動力戰艦的建造成本比常規動力戰艦高得多。
僅動力系統一項,就將增加數十億元。對于建造價格不到兩百億元的護衛艦來說,這絕對是一筆不的開支。
此外,還得考慮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
中國既是海軍強國,也是海軍裝備的出口大國。到二零三零年,中國已經過歐盟,成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艦艇出口國。可是受「華盛頓條約」限制,中國不可能向其他國家出售核動力戰艦。當然,在需要采購戰艦的國家中,也沒有幾個買得起動輒上千億元的大型戰艦。
也就是說,中國能夠拿到國際市場上販賣的,只有護衛艦。
雖然已經有好幾家造船廠專門針對國際市場,推出了一些較為廉價的戰艦,但是效果並不理想。原因也很簡單︰中國海軍沒有采購這些戰艦。
可以說,在激烈的競爭中,中國海軍是否是第一用戶,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結果就是,為了打開出口市場,通過對外銷售來分攤研制與設計成本,中國海軍在第二輪招標中就要求必須采用常規動力。
這樣一來,增大排水量成為必然選擇。
最終,威海造船廠獲得了海軍的訂單,而且艦就以「威海」命名。
到二零三二年初,「威海」級第一批的前四艘已經服役,而且全部編入了「昆侖山」級航母戰斗群。到年底的時候,後四艘也將服役,並且編入「秦嶺」號與「太行山」號航母戰斗群。到二零三五年之前,第二批八艘也將服役。到時候支「昆侖山」級航母戰斗群將各得到四艘遠洋護衛艦。
兩個批次的十六艘護衛艦存在一些差別,但是基本數據相差不大。
因為與「昆明」級驅逐艦共用艦體,所以「威海」號的標準排水量為六千八百噸,滿載排水量為九千二百噸,完全符合戰艦大型化的潮流。與「昆明」級相比,「威海」級的最大特點就是側重于艦隊反潛,在武器、電子設備等方面,完全以反潛為主。這麼做,最直接的好處就大幅度降低了建造成本。別的不說,「威海」級不具備區域防空能力,而且導彈垂直射筒減少到四十具,同時選用了價格低廉的相控陣雷達,僅此就使綜合建造價格降低了接近百分之四十。此外,「威海」級沒有配備大口徑電磁炮,只是可以采用電磁炮模塊,還將造價減少了近百億元。在以控制建造成本為最高目標的情況下,「威海」號的建造價格僅為二百二十億元。如果算上外銷分紅,「威海」級的平均建造單價只有一百六十億元左右,僅為「昆明」級的五分之一。
必須承認,海軍做了妥協,也獲得了一種足夠廉價的戰艦。
導致「威海」級如此便宜的主要原因,還是在巨大的外銷數量上。
到二零三二年初,北方船舶重工集團已經接到了二十八艘的海外訂單,建造周期已經排到了二零四五年之後。因為中國海軍的采購量只有十六艘,所以這二十八艘外銷戰艦分攤了大部分研制與設計費用。
如此好的外銷成績,與威海造船廠的營銷戰略不無關系。
在推銷「威海」級的時候,威海造船廠采用了非常靈活的商業操作手段,即可以根據客戶提出的要求,采用不同的任務模塊。說得直接一點,如果客戶非常有錢,需要一種高性能的多用途戰艦,「威海」級能在末段反導能力與遠程打擊能力之外的其他性能上,完全達到「昆明」級的標準,成為一種名副其實的多用途驅逐艦。如果客戶沒有那麼多錢,對戰艦的性能要求不是很高,「威海」級還能在標準型、也就是中國海軍的反潛型基礎上,適當簡化作戰系統,降低建造價格。
事實上,這已經是各個西方國家戰艦營銷的基本模式了。
在出售的二十八艘「威海」級中,有二十二艘是「低配」版本,其中又分成了反潛型與多用途型。因為是「低配」版本,這兩種型號的「威海」級主要簡化了電子設備,畢竟電子設備是戰艦上最昂貴的組成部分。剩下六艘中艘是「標配」版,其中又有兩艘是多用途型。只有沙特阿拉伯采購的兩艘是完全以「昆明」級為標準的「高配」版,而且這兩艘也是沙特海軍東西兩支艦隊的旗艦。
當然,對中國海軍來說,「威海」級仍然算不上是「完美」的戰艦。
關鍵就在動力系統上。
雖然「威海」級的最大續航力達到了七千五百海里,而且能以三十節的度航行四千海里,在測試的時候達到了三十四節的最高航,但是仍然比不上核動力戰艦,而且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遠洋作戰能力。
唯一的改進辦法,就是采用核動力。
為此,在下達了第二批八艘的訂單之後,海軍委托威海造船廠,研制適合護衛艦的核動力模塊,並且在二零三一年批準了一筆高達十五億元的研制費用,在今後幾年還會繼續投入研制資金。
只是,海軍看重的不是裂變反應堆,而是聚變反應堆。
根據已經取得的研究成果,聚變反應堆的總質量比裂變反應堆得多,而且可以非常便捷的控制反應堆的輸出功率,從而用同一種堆芯,設計出多種輸出功率不同的動力系統,最大程度的減輕後勤保障負擔。
說得直接一點,海軍不用再為各種級別的戰艦研制不同的反應堆。
要知道,在這個時候,中國海軍總共有三大系列的十二種裂變反應堆,僅僅是維護這些反應堆就要采購上萬種零部件。和平時期還沒有多大問題,到了戰爭時期,必然會對後勤保障造成嚴重負擔。
如果能夠用一種動力系統取代所有動力設備,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在戰艦的建造安排上,遠洋護衛艦排在多用途驅逐艦前面,而下一代巡洋艦與航母的建造工作還沒有安排下來,所以海軍決定先在造價較為低廉的遠洋護衛艦上「試點」,在取得了足夠的經驗之後,再推廣應用。
更重要的是,如果「試點」成功,護衛艦與驅逐艦就能統一成一種戰艦。
從長遠展來看,這絕對有巨大的好處。要知道,在海軍中,護衛艦與驅逐艦是數量最多的兩種戰艦,如果能夠統一到一個框架體系之內,除了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後勤保障負擔之外,還能通過大批量建造降低采購成本。按照海軍的規劃,最終肯定會用「驅逐艦」取代所有「護衛艦」。
當然,這只是命名上的問題。
也就是說,「威海」級後繼護衛艦,承擔了替代「威海」級與「昆明」級的雙重任務。
只是,如此重要的戰艦,到二零三二年的時候,仍然停留在紙面上,離正式動工建造還有好幾年。
在此之前,中國海軍的主力反潛戰艦就是「威海」級。
當然,誰也不能忽視永遠潛藏在海面下的攻擊核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