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整軍備戰
牧浩洋在一月底,通過總參謀部與國防部,向國務院提交了第二階段軍備調整方案。
數日之後,李明陽在高層會議上,拿出了一份不容質疑的情報︰日本正在加緊建造包括四艘航母、八艘巡洋艦、十六艘驅逐艦、八艘潛艇在內的大型戰艦,而且三菱重工等軍火企業正在興建數條戰斗機生產線。
在這次會議上,黎平寇只用了半個時就說服了易援朝。
準確的說,是破滅了易援朝的幻想。
日本已經把軍備建設速度提高到了戰時狀態,正在全力擴軍備戰,中國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原有的政策。
隨後,高層會議通過由黎平寇提交的「財政預算調整方案」。
經過調整之後,二零三三到二零三四財年度,軍費預算將增長到十萬八千億元,增加的兩萬兩千億元中,一萬九千億元將用于軍備采購,其中一萬二千億元分配給海軍(包括陸戰隊),五千億元分配給空軍。
這已經是財政預算的上限了。
為了增加兩萬兩千億軍費預算,黎平寇不但動用了一萬二千億元的特別預算,還給各部門明確下達了減支計劃,連國務院辦公廳、也就是直接為總理服務的行政部門都縮減了一億三千萬行政開支。
黎平寇以身作則,幾十名部長都無話可說。
按照新提交的行政預算十二個中央部委的行政開支就縮減了一千多億。
問題是,這仍然不足以支持所有軍備項目。
拿海軍來說,即便不要求第三批「昆侖山」級航母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建成,也得增加五十多艘大型戰艦的建造訂單,其中包括八艘「台灣」級巡洋艦、八艘「昆明」級驅逐艦、十六艘「威海」級護衛艦、八艘「渭河」級攻擊核潛艇,以及十多艘大型登陸艦,而且這些戰艦必須在六月底之前開工,才能保證在二零三五年之前下水,在二零三五年完成 裝,並且加入海軍戰斗序列。僅此一項,在二零三三年六月底之前,就得落實八千億的額外裝備建造費用。在增加的一萬二千億海軍裝備預算中,最多只有六千億元能在六月底之前劃撥,而且還包括了其他武器裝備。
按照牧浩洋的估計,僅建造大型戰艦一項,經費缺口就在四千億到五千億之間。
如果第三批四艘「昆侖山」級航母也安排在六月底之前動工,那麼大型戰艦的建造經費缺口將高達八千億元以上。
針對這一情況,黎平寇提出了第二種解決方法︰發行國防債。
嚴格說來,應該是戰爭債,只是戰爭還沒有爆發,所以冠以「國防債」。
按照黎平寇提交的報告,在六月底之前,將發行一萬四千億國防債,其中一萬二千億面向民營金融企業,兩千億面向個人。結果卻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到六月底,國防債的發行量已經超過二萬八千億,而且依然供不應求。當時,僅二十八家民營商業銀行就購入了二萬四千億,且均提出了增購申請。
為此,黎平寇、準確的說是黃瀚林(七月一日,黎平寇出任國家元首,黃瀚林出任國務院總理)不得不調整國防債的發行方式,在七月份開始發行以二十年期為主的第三批,總發行額度為一萬四千億元。
這麼做,主要是避免在短期內注入過多的流動性,從而導致市場紊亂。
要知道,民營商業銀行在認購國防債的時候,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而是按照一定比例把認購款項打入國務院的賬戶,然後把國防債作為資產進行抵押,從中央銀行獲得更多的融資額。也就是說,按照平均百分之二十的認購比例計算,每發行一元國防債,等于為市場注入了四元貨幣。延長債務期限,能夠降低債務融資額。比如二十年期國防債的融資比例僅為百分之六十,也就等于減少了流動性。
不管怎麼說,到這個時候,中國的備戰工作終于走上了正軌。
除了內政,戰爭準備還包括外交。
在擔任總理的最後幾個月里,黎平寇密集訪問了包括朝鮮、巴基斯坦、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與中國簽署了同盟條約在內的所有友好國家,還對在西太平洋地區有重要影響力的一些大國,比如澳大利亞進行了正式訪問。正式出任國家元首之後,黎平寇首先對美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為了在外交戰場上掌握主動權,從七月中旬開始,專門負責外交工作的常務副總理杜蕾也踏上了外訪旅途,首先對俄羅斯、歐洲八國、加拿大、巴西、印度、南非、沙特、伊朗等有影響力的國家進行訪問。
在此期間,日本采取了針鋒相對的措施,首相、外相、防衛大臣、眾議院議長等主要國家領導人分頭出訪。
到此,中日對抗終于發展到了外交層面上。
與以往一樣,牧浩洋並不關注外交戰場上的斗爭。在他看來,這只是戰爭爆發前的熱身活動,或者說為戰爭制造氛圍。
真正的重點,是整軍備戰。
騰耀輝兌現了承諾,在出任總參謀長之後,給予牧浩洋全部決斷權,很少直接過問軍備工作。牧浩洋也給了騰耀輝最大的尊重,幾乎所有重大決策都要請示騰耀輝,並且每周遞交工作報告。
誰都知道,軍備重點是海軍與空軍。
只有在海洋戰場與空中戰場上打贏了日本,陸軍與陸戰隊才有用武之地。
海軍規劃自不用說,就算牧浩洋不去過問,騰耀輝也會想方設法替他解決麻煩,確保海軍的造艦工作順利進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三年的前半年中,牧浩洋把重點放在了空軍上。
在空軍的軍備項目中,J-30絕對是重中之重。
最初,牧浩洋提出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生產四百架,替代主力航空師的J-20,並且生產兩百架J-32,替換四個艦載航空兵連隊里的所有J-15B與四個J-25中隊,使空軍與海航的戰斗力提升一個級別。
成飛的答復非常直接︰辦不到。
J-30J-32項目在二零三零年才進入工程階段,而且在二零三三年之前,一直按照原計劃進行工程試飛。即便立即加快試飛進度,也要等到二零三四年底,才能解決所有在試飛中遇到的問題。
當時,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超重。
到二零三三年初,J-30還有七百五十公斤的減重任務,而J-32的減重任務更是高達一千二百公斤。
給一種完成了基礎設計的戰斗機減重,絕對不是件容易事。
為此,成飛早就開出了獎賞規定,即每減重一公斤,設計團隊就能得到十萬元獎金,做出重大貢獻的工程師還能得到兩萬元的額外獎金。毫無疑問,這是非常有力的鼓勵政策,如果完成全部減重工作,J-30團隊的五百多名工程師能分享十億元獎金,而J-32團隊的三百多名工程師能分享十五億元獎金。
問題是,即便如此,減重工作仍然困難重重,進度至少延遲了一年。
針對牧浩洋提出的要求,成飛提出了一個建議,即空軍與海軍降低戰術指標。
在當時看來,這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比如把J-30J-32的機動過載降低到十五G,就能取掉飛行員抗荷系統,一次性減少三百公斤。如果不考慮後期改進,即把機體的結構強度做同樣降低,至少能夠減少四百到五百公斤。
這樣一來,J-30能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全部工程試飛。
雖然J-32的進度稍微慢一些,但是也有把握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百分之九十五的工程試飛工作。
跟母祁鐵、楊禹方兩人商量後,牧浩洋采納了成飛的建議。
只是,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J-30不但要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工程試飛,還必須完成量產的準備工作,最遲在二零三五年一月底交付第一批四十八架量產型(包括用于試飛的十八架規模量產型),並且在二零三四年九月底之前,向空軍交付二十四套模擬飛行培訓設備。海軍的J-32也必須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量產準備工作,最遲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末交付三個中隊的六十架J-32(包括用于試飛的十二架規模量產型),並且在二零三四年底交付十二套模擬培訓設備。
七月底,牧浩洋代表軍方,跟成飛簽署了合同。
為了激勵成飛盡快完成合同,還在附加條款中規定了獎賞方式,即成飛每提前一天完成合同,就將得到一百五十萬元的額外獎勵。如果成飛能讓四份子合同都提前一個月完成,能得到一億六千萬的額外獎勵。
必須承認,牧浩洋有點氣。
不過,與獎賞條款同時存在的,還有懲罰條款,即成飛每延遲一天完成合同,將向軍方賠償三百萬元違約金。
顯然,懲罰條款更有鞭策性。
J-30是空軍的主要裝備項目,卻不是全部。
對于已經完成了角色轉變,由防御型變為進攻型的中國空軍來說,J-30只是最基本的制空力量。
在進攻型空軍中,轟炸機才是絕對主力——
如果不是某章的最後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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