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支柱
除了「昆侖山」號航母,中國海軍最大的造艦項目就是「台灣」級巡洋艦。
雖然在中南半島戰爭期間,「北京」級巡洋艦與「成都」級大型驅逐艦的對地打擊能力才得到全面體現,但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戰爭期間,這兩種戰艦就在攻打布萊爾港的戰斗中有過驚人表現。
根據陸戰隊的戰報,在攻打布萊爾港期間,艦隊提供了百分之八十五的支援,其中由巡洋艦與驅逐艦提供的炮火支援只佔百分之二十,但是卻承擔了所有近距離支援任務,摧毀了百分之六十的敏感目標,並且在最關鍵的幾場戰斗中,為陸戰隊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火力掩護。
在中南半島戰爭期間,巡洋艦與驅逐艦發揮的炮火支援作用更加突出。
只是在此之前,中國海軍已經認識到了艦隊炮火的重要性。
當然,有此認識的不止是中國海軍,還有美國海軍。比如在中國海軍大力建造巡洋艦的時候,美國海軍重新啟動了CG-2000項目,並且冠以的名稱,而該型巡洋艦的設計指標就超過了「北京」級。此外,「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也在第十二艘之後,進入了第二批次階段。在此之外,美國海軍還啟動了項目,在「朱姆沃爾特」級的基礎上研制一種以對地打擊為主的大型驅逐艦。
相對而言,中國海軍的動作更為迅速。
雖然「北京」級在實戰中表現出了強大的對地打擊能力,但是受基礎設計影響,其戰斗力與海軍的作戰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別的不說,在僅配備一門大口徑艦炮的情況下,火力支援強度遠遠達不到要求。在中南半島戰爭期間,這個問題暴露得非常明顯,大幅度降低了艦隊的作戰效率。
結果就是,在「台灣」級的招標階段,海軍把對地打擊能力擺在了首位。
按照海軍提出的要求,新式巡洋艦必須配備最大射程達到二百五十公里的艦炮,而且能在一分鐘內投擲十噸彈藥,或者向一百五十公里處的目標投擲十五噸彈藥,或者對一百公里內的目標投擲二十噸彈藥。
僅此一項,就提高了新式巡洋艦的設計門檻。
顯然,能夠達到要求的只能是電磁炮。雖然從理論上講,電熱化學炮,特別是采用液體發射藥的電熱化學炮也能滿足海軍提出的戰術標準,但是電熱化學炮沒有改進潛力,而且電磁炮的技術已經成熟。
關鍵就是,到底配備幾門電磁炮,以及電磁炮的口徑。
因為電磁炮的口徑標準與傳統火炮完全不同,不再以內管直徑為準,而是以投擲能力為準,所以在制訂設計標準的時候,有很大的靈活性。說得直接一點,電磁炮可以根據作戰任務選擇多種直徑的炮彈。
只是從習慣上講,中國海軍仍然以傳統火炮的方式制定了電磁炮的口徑規範。
比如在海軍中,口徑為一百五十五毫米的電磁炮,意味著可以發射所有重量在四十五公斤到七十五公斤、直徑在一百毫米到一百五十五毫米之間的炮彈。只是在使用直徑小于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炮彈時,需要安裝彈托。
問題是,一百五十五毫米電磁炮,顯然達不到海軍的戰術標準。
以在一分鐘內,向二百五十公里處的目標投擲十噸彈藥計算,如果電磁炮的射速為每分鐘二十枚,即便使用七十五公斤炮彈,也需要六門電磁炮。顯然,即便采用多聯裝,也需要佔用很大的甲板面積。
受此影響,從一開始,所有競標造船廠都把電磁炮的口徑設為二百零三毫米。
這個標準,意味著電磁炮最多能夠投擲重量為一百五十公斤的炮彈。如果能夠將電磁炮的射速提高到每分鐘三十枚,則能用兩門電磁炮達到海軍提出的作戰標準。事實上,電磁炮的射速遠不止每分鐘三十枚。在測試階段,兩種型號的二百零三毫米電磁炮的最大射速都超過了每分鐘六十枚。也就是說,理論上,只需要一門這樣的電磁炮,就能滿足海軍的基本戰術要求。
當然,在設計中,沒有哪家造船廠只為排水量兩萬噸的核動力巡洋艦配備一門主炮。
青島造船廠能夠月兌穎而出,除了在設計階段就采用兩門電磁炮之外,還與巨大的改進余地有關。
按照最終通過審議的設計方案,「台灣」級將以模塊方式進行建造,即戰艦的動力、武器、電子等系統,都將做成單獨的模塊,方便進行進行升級改造。這種設計方式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比如在可控聚變技術成熟之後,可以非常方便的更換動力模塊,為戰艦提供更加強大的動力支持。又比如,在執行作戰任務之前,可以根據任務需求,靈活調整戰艦的武器配備方式。
說得直接一點,如果用來執行對地打擊任務,「台灣」號除了配備兩門電磁炮,還能搭載上百枚對地攻擊巡航導彈與戰術彈道導彈,甚至能夠搭載執行攻擊任務的傾斜旋轉翼飛機與武裝直升機。如果執行艦隊防空任務,則可以減少一門電磁炮,增加一個有一百二十八具垂直發射筒的導彈模塊。如果執行的是反導攔截任務,可以在垂直發射系統中攜帶更多的反導導彈。
靈活的武器配備,賦予了「台灣」級非常強大的作戰能力。
更重要的是,所有任務模塊都可以在港口進行更換。在基礎設施齊備的情況下,更換周期僅為二十四小時。
當然,模塊化設計,也並非沒有弊病。
最大的問題,就是需要在和平時期,采購更多的武器與功能模塊。
比如按照海軍規劃,將為每艘「台灣」級采購兩套對應的武器與電子模塊,方便在戰時迅速根據作戰需要進行調整。在戰艦的建造成本中,武器與電子模塊佔了百分之六十,相當于把采購費用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正是如此,海軍沒有嚴格按照最初的標準為「台灣」級采購功能模塊。在第一批八艘「台灣」級中,只有十二套武器模塊與十二套電子模塊,平均每艘只有一點五套。
只是,與這些弊病比起來,好處顯而易見。
第一批八艘「台灣」級中,四艘以艦隊防空標準建造、四艘以對地打擊標準建造,增添的四套武器模塊中,兩套為防空型、兩套為對地打擊型。一切順利的話,這八艘巡洋艦將全部編入以「昆侖山」級為核心的航母戰斗群。如果讓三支航母戰斗群組成特混艦隊,則能在執行制海作戰任務時讓六艘巡洋艦采用防空配制,或者在執行打擊任務時讓六艘巡洋艦采用對地打擊配制。
到二零三二年初,已經有四艘「台灣」級服役。
一切順利的話,到年底的時候,另外四艘也將服役。
為了提高建造速度,除了中標的青島造船廠之外,廣州造船廠,以及在二零二八年獲得巡洋艦建造資質的連雲港造船廠與福州造船廠都參加了建造工作,其中青島造船廠與廣州造船廠負責頭四艘的建造工作,連雲港造船廠與福州造船廠則負責後四艘的建造工作,確保整個建造工作順利進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一年初,第二批「台灣」級的頭四艘已經開工,後四艘也將在二零三二年底開工。
得益于模塊化建造方式,前四艘巡洋艦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初下水。如果適當加快配套模塊的制造速度,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底服役。如果戰爭威脅加大,特別是中央確定了由總參謀部提交的戰爭計劃,那麼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第二批的後四艘巡洋艦也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
也就是說,到時候,中國海軍至少擁有十六艘大型巡洋艦。
對于僅有七艘航母,而且其中一艘不具有作戰能力的海軍來說,十六艘大型巡洋艦絕對是綽綽有余。在確保為每支航母戰斗群提供兩艘巡洋艦的情況下,還能用剩下的四艘巡洋艦組成特混艦隊。
至于這些巡洋艦能在戰爭中發揮多大的作用,牧浩洋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原因很簡單,「台灣」級就是在他的推動下誕生的,而且其戰術指標是在牧浩洋負責海軍裝備建設時制訂的。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戰爭後的那場模擬演習中,牧浩洋應用的就是這種大型巡洋艦。此後,海軍還根據模擬演習的結果,對「台灣」級的具體性能指標做了調整。比如,在作為對地打擊主力的大口徑電磁炮上,海軍就提高了射程指標,要求至少能達到三百五十公里。事實上,由西南電磁設備研制所設計的二百零三毫米電磁炮在使用次口徑炮彈時的最大理論射程達到了五百五十公里,如果開發出增程炮彈,還能進一步提高最大射程。
如果說「昆侖山」級航母是艦隊的核心,那麼「台灣」級就是艦隊的支柱。
只是,在一支具有全面作戰能力的艦隊中,絕對不止有航母與巡洋艦,還需要執行其他任務的戰艦。
這其中,至少少不了被稱為「海上多面手」的驅逐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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