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奮起直追
對海軍的基本情況有了全面了解之後,牧浩洋還借閱了日本海軍的情報資料。
與中國海軍相比,日本海軍的建設目的性更加明確。
在整體實力不如對手的情況下,日本海軍把重點全部放在了艦隊上,基本上沒有考慮兵力投送能力。
這也可以理解,作為島國,日本首先就得考慮制海權。
只有在掌握了制海權之後,日本才能確保本土安全,也才有能力利用制海權,向海外投送兵力。
在制海權都保不住的情況下,打造實力強大的陸戰隊沒有任何意義。
事實上,日本海軍陸戰隊的規模非常小,僅有三萬人左右,而且作戰部隊只有四個編制不到五千人的陸戰旅。
在作戰使用上,這四個陸戰旅的主要任務是守衛外島。
與中國不同的是,日本幾乎把所有賭注都押在了海軍身上。也就是說,日本可以用更多的軍費來打造一支強大的艦隊。
必須承認,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優勢。
在日本海軍中,核心力量仍然是航母,而且是正在建造的「飛龍」級核動力航母。
按照二部獲取的情報,「飛龍」級將分兩批建造,第一批的「飛龍」號與「蒼龍」號已經在二零三零年,先後在神戶與大阪造船廠下水,預計在二零三三年初完成 裝,在二零三三年底服役。第二批的「翔鶴」號與「瑞鶴」號(與在第一次印度洋戰爭期間戰沉的兩艘小型航母同名)在二零三一年底也已下水, 裝進度比第一批快得多,預計也將在二零三三年完成,預計在二零三四年服役。
只是,二部在另外一份情報中提到,日本很有可能增加「飛龍」級的建造數量。
如果神戶造船廠與大阪造船廠沒有別的大型戰艦的建造任務,那麼在二零三二年底,日本海軍很有可能增加兩艘訂單、甚至一次增加四艘訂單。因為「飛龍」級也采用了模塊化設計理念,所以基本船體與任務模塊的建造工作可以同時進行。根據二部的分析,以日本的造船能力,加上已經建造了四艘,第三批「飛龍」級的船台周期能縮短到兩年之內,甚至有能力減少到一年半。如此一來,第三批「飛龍」級很有可能在二零三四年中期到二零三四年底之間下水。一切順利的話,這些航母很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完成 裝。只要解決了艦員培訓問題,就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服役。
當然,這是和平時期的最佳情況。
如果戰爭威脅迫近,日本肯定會瘋狂擴充海軍艦隊,也就有可能在戰爭爆發前,再獲得兩艘、甚至四艘超級航母。
果真如此的話,對中國海軍來說,這絕對是個非常巨大的威脅。
要知道,到二零三五年,中國海軍最多只有六艘可以作戰的航母,而且其中兩艘是中型航母。
所幸的是,「飛龍」級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強大。
在項目審核階段,日本希望得到美國的技術援助,甚至提出從美國購買「福特」級航母的設計圖紙,並且花巨資引進一些關鍵技術,比如艦用核反應堆,結果因為美國設置了過高的技術門檻,而沒能如願以償。
隨後,日本轉向英國,設法從英國獲得了建造大型航母所必須的技術支持。
與此同時,日本在艦用核反應堆項目上投入了近四百億美元,開發出了功率為一百兆瓦的自然循環反應堆,達到了裝備十萬噸級航母的基本要求,並且以此為基礎,開始設計「飛龍」級航母。
到了這一步,美國回心轉意,表示願意向日本提供建造核動力航母的必要技術。
只是,美國只答應提供「尼米茲」級的基本技術。原因很簡單,「福特」級是美國海軍的主力航母,而「尼米茲」級屬于淘汰產品,最後一艘「尼米茲」級、即「布什」號預計在二零四五年推移,比設計使用壽命提前了十年。在日本開始設計「飛龍」級的時候,美國海軍只有六艘「尼米茲」級在役,而且「羅斯福」號還是訓練航母,拆除了所有用于作戰的電子設備。
問題是,日本拿不出比「尼米茲」級更好的設計方案。
要知道,在此之前,「赤城」號采用的是「小鷹」級的技術水準,只是在部分系統上采用了新式設備。
即便日本能夠單獨設計出大型航母,也不會比「尼米茲」級更加先進。
關鍵是,在英國提供的技術支持中,沒有包括核動力部分。也就是說,日本海軍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設計核動力戰艦。
經過討價還價,在二零二七年初,日本拿到了「尼米茲」級的設計藍圖。
隨後,在美國工程師的幫助下,承擔主要建造任務的神戶造船廠對「尼米茲」級的設計圖紙做了改進。
這就是「飛龍」級的基本面貌。
必須承認,經過改進之後,「飛龍」級的作戰能力肯定超過了「尼米茲」級。比如在動力系統上,「飛龍」級的核反應堆來自,而不是「尼米茲」級使用的,不但輸出功率提高到了一百二十五兆瓦,堆芯壽命還延長到了三十五年,基本上達到了艦體的最大設計壽命。
在飛行甲板布局上,「飛龍」級也更加接近「福特」級。比如只有三部飛機升降機,其中兩部設在右舷艦島前方,第三部設在左舷。在彈射器的設置上,因為采用了最新的電磁彈射器,彈射效率提高了三分之一,所以減少到了三部,在斜角甲板前端只有一部彈射器,確保在回收戰斗機的時候,仍然能夠達到正常情況下三分之二的出動率,大幅度提高了艦載航空兵的作戰效率。
說得形象一點,「飛龍」級是有著「福特」級外表的「尼米茲」級改進型。
在綜合作戰能力上,「飛龍」級遠不如「福特」級。
比如,在機庫與彈藥庫的設置上,如果按照「福特」級的方式進行改進,就要對艦體內部結構做出全面調整,工作量不壓于重新設計一種航母,而且美國也不可能幫助日本設計出如此先進的航母。結果就是,受機庫與彈藥庫設置影響,「飛龍」級的航空出動效率僅比「尼米茲」級有少許提高,而「福特」級與「尼米茲」級的最大差別就在航空出動效率上,兩者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正常情況下,「飛龍」級的載機量在九十架左右,如果提高多用途戰斗機的數量,並且在飛行甲板上系留戰斗機,能在必要的時候把載機數量提高到一百二十架,只是出動效率必然大幅度降低。
從航空作戰效率上講,「飛龍」級與「長江」級相差不大。
比如在采用「潮汐作業法」的情況下,「飛龍」級的設計指標是一次出動四十八架戰斗機,而「長江」級能夠達到四十架,且經過了實戰考驗。在持續出動能力上,「飛龍」級的日出動量為二百二十架次,而「長江」級為兩百架次,在高強度作戰行動中甚至達到過二百四十架次。
與「昆侖山」級相比,「飛龍」級就差得太遠了。
正常情況下,「昆侖山」級能一次出動四十八架戰斗機,采用「潮汐作業法」後,能出出動六十架。在不影響持續作戰的前提下,「昆侖山」級的日出動量為二百四十架次,最高能超過三百架次。
從航空作戰能力上看,「飛龍」級大概相當于「昆侖山」級的百分之六十五。
也就是說,六艘「飛龍」級才頂得上四艘「昆侖山」級。
如果算上兩艘「長江」級,中國海軍在只有六艘航母的情況下,制海作戰能力不比擁有八艘航母的日本海軍差。
當然,日本海軍能不能趕在戰爭爆發前建成八艘航母,還是個很大的問題。
如此一來,「赤城」號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如果日本海軍無法搶先建成第三批「飛龍」級,在二零三五年的戰爭中,「赤城」號將成為左右戰場平衡的關鍵力量。說得直接一點,如果日本海軍把「赤城」號派往印度洋,在西太平洋上就別想獲得兵力優勢。
為此,在建造「飛龍」級的時候,日本海軍花了不少力氣對「赤城」號進行改進。
重點就是提高「赤城」號的航空作戰能力。
因為「尼米茲」級的基礎設計來自「小鷹」級,「赤城」號又以「小鷹」級為藍本,所以在改進「赤城」號的時候,日本海軍大量利用了建造「飛龍」級開發的技術,比如換上了全新的飛行甲板。
結果就是,「赤城」號成了常規動力版的「飛龍」級。
除了續航力與持續作戰能力有所欠缺之外,在其他方面,「赤城」號不比「飛龍」級差多少。如果在西太平洋上作戰,而且以制海為主,續航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不是大問題,關鍵看艦隊指揮官怎麼應用。
由此可見,即便保守估計,日本海軍到二零三五年也將擁有五艘大型航母。
因為中國海軍有兩艘中型航母,所以從賬面上看,日本海軍至少追平了中國海軍,有足夠的能力在海戰中重創、甚至擊敗中國海軍。
只不過,艦隊作戰中,航母並非唯一的作戰力量。
一支完整的艦隊,還應該包括多種護航戰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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