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夜間,肯定是克魯沙在印度總理府渡過的最為艱難的一個晚上。
會議持續到三十一日凌晨四點才結束,克魯沙才說服幾位將領,決定在三十一日上午正式宣布單方面停火,然後邀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等大國出面調停。
隨後,克魯沙親自起草了停火聲明。
作為政治家,克魯沙必須注意措詞,不能是中國出動空中力量迫使印度停火,而是印度在達到了既定目的之後,為了維護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避免戰爭規模擴大,才決定單方面停火。
怎麼把話說好,顯得至關重要。
忙到六點過,克魯沙才完成了這份意義重大的停火聲明,然後交給秘書去潤色,他則利用這個機會吃了早飯。
六點半,克魯沙跟中島俊夫通了熱線電話,把停火消息提前告訴了日本首相。
在克魯沙看來,尊重中島俊夫沒有壞處。
戰後,印度依然得依靠日本的援助,特別是經濟與技術上的援助,才能迅速從戰敗的陰影中走出來。因為與中國決裂,所以從長遠來看,日本的重要性不但沒有降低,反而大幅度提高。
在今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日本都是印度的天然盟友。
克魯沙相信,中島俊夫也有同樣的認識。
在迅速崛起的中國面前,如果印度與日本各自為陣,結果都將非常悲慘。只有聯合共同作戰,才能遏制中國。
正是如此,克魯沙相信,中島俊夫肯定會把消息轉告給麥克米倫。
他的想法很簡單,先讓中島俊夫跟麥克米倫通氣,再給麥克米倫打電話,美國出面調停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七點過,秘書送來了經過潤色的停戰聲明。
迅速瀏覽一遍,修改了幾個措詞之後,克魯沙開始考慮給麥克米倫打電話。
因為印度不是美國的盟國,所以如何發出邀請,顯得非常關鍵。如果請求美國,只會降低印度的身份,更會使印度的外交活動受到影響。如果不向美國發出請求,又不見得能夠讓美國出面。
克魯沙有點猶豫,因為他還沒有想好該如何向麥克米倫解釋。
也就在這個時候,直接連接到國防部的電話響了起來。
克魯沙有點吃驚,因為從這條線路打來的電話都不是什麼好事。在拿起話筒時,他看了眼牆上的掛鐘。
還差二十四秒就到七點十五分了。
果然不是好消息,而且是天大的壞消息。
五分鐘前,印度的二十多處戰略核設施遭到轟炸,包括兩處存放核彈頭的彈藥庫、設在海得巴拉的核原料工廠與核武器研制中心、班加羅爾的導彈生產廠與導彈研制中心、維杰亞瓦達的兩座重水反應堆、以及八個「烈火4」彈道導彈部隊駐地。固定核設施幾乎被徹底摧毀,八支導彈部隊也遭到重創,僅有數輛導彈發射車僥幸逃月兌,具體損失情況還在統計,結果肯定不會好到哪里去。
放下電話,克魯沙一坐到沙發上,半天沒有回過神來。
中國確實別有所圖,而且盯上了印度的核力量。
在這輪轟炸行動中,充當主力的不是海軍航空兵,而是空軍,特別是空軍的遠程戰略打擊力量。
主要打擊力量,正是空軍的四十八架重型戰斗機。
在編號上,是出口型號,是空軍專門開發的雙座戰斗機,而則是標準的戰斗轟炸機。
早在東海戰爭之前,空軍就決定以J-20為基礎,研制一種戰斗轟炸機。
讓空軍做出這個決定的,正是美軍搞的FB-22。此外,被空軍寄予厚望的項目的進度一直拖延,而H-6系列又過于老舊,難以在現代化戰爭中發揮作用,空軍急需一種載彈量在十噸左右的中型轟炸機。
受此影響,是J-20系列中變化最大的一種型號。
嚴格說來,基本上是一種全新研制的戰斗轟炸機,與J-20相比,零件通用率還不到百分之三十。機體放大了百分之二十,采用推力更大的WS-20發動機。取消了前置水平鴨翼與垂直尾翼,機翼面積增大百分之四十二。機身彈艙能攜帶兩枚二千五百公斤級的重磅炸彈,或者是八枚一千公斤級炸彈,內部總載彈量超過八噸,還能在翼下掛點攜帶十二噸彈藥。不進行空中加油的最大作戰半徑為二千五百公里,僅攜帶五噸彈藥時,作戰半徑接近三千公里。
從各項性能上看,遠遠超過了H-6,是名副其實的重型戰斗轟炸機。
按照空軍的計劃,將在服役之前,逐步取代H-6,成為空軍最主要的遠程打擊力量。
到戰爭爆發前,總共有五十架服役,其中兩架屬于訓練部隊。
事實上,在設計的時候,空軍主要考慮把用于對日作戰,即用來轟炸日本本土的重要戰略目標。
受此影響,更加強調了隱身能力。
從氣動外形的變化上也看得出來,除了增大內部載彈量與載油量,的所有外形改動都是為了增強隱身能力。負面影響也非常突出,即基本上不具備空戰能力,別說與性能先進的第四代戰斗機相比,連很多經過改進的第三代戰斗機也比不上。如果在戰斗中遭遇敵人的戰斗機,「最有效」的對抗手段就是以更高的飛行速度逃命。
因為采用了推力更大的WS-20發動機,所以在不開加力時,的巡航飛行速度超過了一點六馬赫,輕載時的最大飛行速度能夠達到二點五馬赫,超過了絕大部分第四代戰斗機的最大飛行速度。
作為戰斗機,肯定不合格,但是作為轟炸機,卻足夠優秀。
在這次轟炸中,承擔了最重要的打擊任務,包括轟炸海得巴拉附近的核原料生產廠與核武器研制中心。
為了避免暴露作戰意圖,所有都從華中地區的空軍基地起飛,在川西上空進行第一次空中加油,然後奔襲三千公里以上,返航時在藏東地區進行第二次空中加油,再返回華中地區的空軍基地。
整個作戰行動將持續六個小時以上。
因為的數量非常有限,而且打擊目標都十分關鍵,必須確保摧毀,也就得安排額外的打擊力量,比如在轟炸海得巴拉的核原料生產廠時,總共動用了十二架,分三個波次進入,間隔時間為五分鐘,確保投下的二十四枚重磅炸彈能夠擊穿厚達十二米的地表土層,摧毀所有地下設施,所以四十八架根本不夠用,一些次要目標,比如彈道導彈部隊只能由海軍負責。
海軍出動的,正是艦載航空兵的J-25。
雖然在載彈量、航程、突防速度等方面,J-25都比不上,比如在不攜帶對空彈藥的時候,J-25最多在內部彈艙內攜帶一枚兩千公斤級炸彈,或者兩枚一千公斤級炸彈,此外在隱身能力上,J-25也不如,沒有全方位隱身能力,後半球的面積比前半球高出兩個級別,但是在印度防空系統面前,J-25仍然游刃有余,而且有足夠的自衛能力,低空突防性能也更加突出,更適合打擊時間敏感性的戰術目標,特別是彈道導彈部隊,以及彈道導彈發射車。
為此,艦隊出動了七十二架J-25執行轟炸任務。
為了提高攻擊機群的突防成功率,艦隊還出動了二十架J-25、在兩架ZY-1的配合下奪取制空權,十架J-25專門執行防空壓制任務,對付攻擊機群突擊航線上的防空部隊,打開突擊通道。
相對來說,J-25機群的作戰難度更大。
攻擊開始的時候,艦隊還沒有到達恆河河口,因此部分J-25在轟炸了印度東北地區的導彈部隊之後,沒有返回艦隊,而是飛往西藏的空軍基地,補充燃油後再返回艦隊,或者直接執行第二輪轟炸任務。
為了減輕艦隊的作戰負擔,空軍還出動了二十四架J-20,專門為J-25護航。
當然,這還不是全部。
當時,最難以完成的轟炸任務是打擊班加羅爾附近的導彈工廠與導彈研制中心,因為這兩個目標均在的作戰半徑之外,還得到了極為嚴密的保護,後者還設置在地下,必須使用特種鑽地炸彈,而J-25無法攜帶這種炸彈。
為此,空軍動用了兩架H-20。
嚴格的說,是兩架的原形機,H-20的編號要到正式服役之後才會使用。
這兩架的原形機在年初的時候開始試飛,趕在六月底完成了武器系統測試,然後進行投彈試驗。即便一切順利,也要等到二零二九年底才能完成全部試飛工作,能在二零三零年交付就非常不錯了。
戰爭爆發後,空軍決定進行實戰測試,讓兩架轟炸機涂上了的隱身涂料。
至于其他的準備工作,都在七月二十五日之前完成,大部分機載設備來自,比如導航系統、轟炸儀器等等。
與相比,的最大優勢就是載彈量與航程。
即便是原形機,兩架轟炸機也能在載彈十六噸時,打擊四千五百公里外的目標。如果進行空中加油,還能把載彈量提高到二十四噸,把作戰半徑延長到七千公里以上,基本上達到了戰略轟炸機的標準。
兩架轟炸機不算多,但是足以摧毀兩個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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