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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整軍備戰
牧浩洋在一月底,通過總參謀部與國防部,向國務院提交了第二階段軍備調整方案。
數日之後,李明陽在高層會議上,拿出了一份不容質疑的情報︰日本正在加緊建造包括四艘航母、八艘巡洋艦、十六艘驅逐艦、八艘潛艇在內的大型戰艦,而且三菱重工等軍火企業正在興建數條戰斗機生產線。
在這次會議上,黎平寇只用了半個小時就說服了易援朝。
準確的說,是破滅了易援朝的幻想。
日本已經把軍備建設速度提高到了戰時狀態,正在全力擴軍備戰,中國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原有的政策。
隨後,高層會議通過由黎平寇提交的「財政預算調整方案」。
經過調整之後,二零三三到二零三四財年度,軍費預算將增長到十萬八千億元,增加的兩萬兩千億元中,一萬九千億元將用于軍備采購,其中一萬二千億元分配給海軍(包括陸戰隊),五千億元分配給空軍。
這已經是財政預算的上限了。
為了增加兩萬兩千億軍費預算,黎平寇不但動用了一萬二千億元的特別預算,還給各部門明確下達了減支計劃,連國務院辦公廳、也就是直接為總理服務的行政部門都縮減了一億三千萬行政開支。
黎平寇以身作則,幾十名部長都無話可說。
按照新提交的行政預算,四十二個中央部委的行政開支就縮減了一千多億。
問題是,這仍然不足以支持所有軍備項目。
拿海軍來說,即便不要求第三批「昆侖山」級航母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建成,也得增加五十多艘大型戰艦的建造訂單,其中包括八艘「台灣」級巡洋艦、八艘「昆明」級驅逐艦、十六艘「威海」級護衛艦、八艘「渭河」級攻擊核潛艇,以及十多艘大型登陸艦,而且這些戰艦必須在六月底之前開工,才能保證在二零三五年之前下水,在二零三五年完成 裝,並且加入海軍戰斗序列。僅此一項,在二零三三年六月底之前,就得落實八千億的額外裝備建造費用。在增加的一萬二千億海軍裝備預算中,最多只有六千億元能在六月底之前劃撥,而且還包括了其他武器裝備。
按照牧浩洋的估計,僅建造大型戰艦一項,經費缺口就在四千億到五千億之間。
如果第三批四艘「昆侖山」級航母也安排在六月底之前動工,那麼大型戰艦的建造經費缺口將高達八千億元以上。
針對這一情況,黎平寇提出了第二種解決方法︰發行國防債。
嚴格說來,應該是戰爭債,只是戰爭還沒有爆發,所以冠以「國防債」。
按照黎平寇提交的報告,在六月底之前,將發行一萬四千億國防債,其中一萬二千億面向民營金融企業,兩千億面向個人。結果卻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到六月底,國防債的發行量已經超過二萬八千億,而且依然供不應求。當時,僅二十八家民營商業銀行就購入了二萬四千億,且均提出了增購申請。
為此,黎平寇、準確的說是黃瀚林(七月一日,黎平寇出任國家元首,黃瀚林出任國務院總理)不得不調整國防債的發行方式,在七月份開始發行以二十年期為主的第三批,總發行額度為一萬四千億元。
這麼做,主要是避免在短期內注入過多的流動性,從而導致市場紊亂。
要知道,民營商業銀行在認購國防債的時候,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而是按照一定比例把認購款項打入國務院的賬戶,然後把國防債作為資產進行抵押,從中央銀行獲得更多的融資額。也就是說,按照平均百分之二十的認購比例計算,每發行一元國防債,等于為市場注入了四元貨幣。延長債務期限,能夠降低債務融資額。比如二十年期國防債的融資比例僅為百分之六十,也就等于減少了流動性。
不管怎麼說,到這個時候,中國的備戰工作終于走上了正軌。
除了內政,戰爭準備還包括外交。
在擔任總理的最後幾個月里,黎平寇密集訪問了包括朝鮮、巴基斯坦、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與中國簽署了同盟條約在內的所有友好國家,還對在西太平洋地區有重要影響力的一些大國,比如澳大利亞進行了正式訪問。正式出任國家元首之後,黎平寇首先對美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為了在外交戰場上掌握主動權,從七月中旬開始,專門負責外交工作的常務副總理杜小蕾也踏上了外訪旅途,首先對俄羅斯、歐洲八國、加拿大、巴西、印度、南非、沙特、伊朗等有影響力的國家進行訪問。
在此期間,日本采取了針鋒相對的措施,首相、外相、防衛大臣、眾議院議長等主要國家領導人分頭出訪。
到此,中日對抗終于發展到了外交層面上。
與以往一樣,牧浩洋並不關注外交戰場上的斗爭。在他看來,這只是戰爭爆發前的熱身活動,或者說為戰爭制造氛圍。
真正的重點,是整軍備戰。
騰耀輝兌現了承諾,在出任總參謀長之後,給予牧浩洋全部決斷權,很少直接過問軍備工作。牧浩洋也給了騰耀輝最大的尊重,幾乎所有重大決策都要請示騰耀輝,並且每周遞交工作報告。
誰都知道,軍備重點是海軍與空軍。
只有在海洋戰場與空中戰場上打贏了日本,陸軍與陸戰隊才有用武之地。
海軍規劃自不用說,就算牧浩洋不去過問,騰耀輝也會想方設法替他解決麻煩,確保海軍的造艦工作順利進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三年的前半年中,牧浩洋把重點放在了空軍上。
在空軍的軍備項目中,J-30絕對是重中之重。
最初,牧浩洋提出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生產四百架,替代主力航空師的J-20,並且生產兩百架J-32,替換四個艦載航空兵連隊里的所有與四個J-25中隊,使空軍與海航的戰斗力提升一個級別。
成飛的答復非常直接︰辦不到-
32項目在二零三零年才進入工程階段,而且在二零三三年之前,一直按照原計劃進行工程試飛。即便立即加快試飛進度,也要等到二零三四年底,才能解決所有在試飛中遇到的問題。
當時,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超重。
到二零三三年初,J-30還有七百五十公斤的減重任務,而J-32的減重任務更是高達一千二百公斤。
給一種完成了基礎設計的戰斗機減重,絕對不是件容易事。
為此,成飛早就開出了獎賞規定,即每減重一公斤,設計團隊就能得到十萬元獎金,做出重大貢獻的工程師還能得到兩萬元的額外獎金。毫無疑問,這是非常有力的鼓勵政策,如果完成全部減重工作,J-30團隊的五百多名工程師能分享十億元獎金,而J-32團隊的三百多名工程師能分享十五億元獎金。
問題是,即便如此,減重工作仍然困難重重,進度至少延遲了一年。
針對牧浩洋提出的要求,成飛提出了一個建議,即空軍與海軍降低戰術指標。
在當時看來,這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比如把-32的機動過載降低到十五G,就能取掉飛行員抗荷系統,一次性減少三百公斤。如果不考慮後期改進,即把機體的結構強度做同樣降低,至少能夠減少四百到五百公斤。
這樣一來,J-30能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全部工程試飛。
雖然J-32的進度稍微慢一些,但是也有把握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百分之九十五的工程試飛工作。
跟母祁鐵、楊禹方兩人商量後,牧浩洋采納了成飛的建議。
只是,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J-30不但要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工程試飛,還必須完成量產的準備工作,最遲在二零三五年一月底交付第一批四十八架量產型(包括用于試飛的十八架小規模量產型),並且在二零三四年九月底之前,向空軍交付二十四套模擬飛行培訓設備。海軍的J-32也必須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量產準備工作,最遲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末交付三個中隊的六十架J-32(包括用于試飛的十二架小規模量產型),並且在二零三四年底交付十二套模擬培訓設備。
七月底,牧浩洋代表軍方,跟成飛簽署了合同。
為了激勵成飛盡快完成合同,還在附加條款中規定了獎賞方式,即成飛每提前一天完成合同,就將得到一百五十萬元的額外獎勵。如果成飛能讓四份子合同都提前一個月完成,能得到一億六千萬的額外獎勵。
必須承認,牧浩洋有點小氣。
不過,與獎賞條款同時存在的,還有懲罰條款,即成飛每延遲一天完成合同,將向軍方賠償三百萬元違約金。
顯然,懲罰條款更有鞭策性。
J-30是空軍的主要裝備項目,卻不是全部。
對于已經完成了角色轉變,由防御型變為進攻型的中國空軍來說,J-30只是最基本的制空力量。
在進攻型空軍中,轟炸機才是絕對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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