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不知怎麼的,沒有再去巨友夜總會。
這些照片他本來是想留著自己欣賞的,但最近手頭缺錢,想著蘇茵不在夜總會上班了,大概是從良了,所以想用照片換幾個錢花。
這些照片是他自個用打印機打出來的,並沒有別人知道。
他確保的確沒有別的照片流失在外之後,付給了阿星十萬元錢。
阿星諂媚地說︰「蕭公子,您出手可真大方,對蘇茵可真好。您以前是她的客人吧?哈哈,蘇茵遇見你,可真是她的福氣。」
他是她的客人?
這話象尖刀一樣刺進他的胸膛。
他鐵青著臉,軟硬兼施告誡阿星,不許將此事聲張出去,否則,他就等著坐牢吧。
阿星當然是滿口應允。
吳明誠看得心疼,從阿星的屋子里出來後,抱怨他不該給阿星錢。
他懶得跟他多說,只告誡了他一句,如果想他女兒以後能做人,最好把這件事忘記。
他豈會不知,給阿星錢給得很冤,但是為了保住蘇茵的名聲,他願意給這筆錢。
否則,若是事情張揚出去,對她不利。
怨歸怨,恨歸恨,他卻沒辦法不為她的將來著想。
因為毀了娶她的誓約,他低聲下氣去向蕭墨翰借了一百萬給她,做為補償。
畢竟她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了他,他就給她她想要的吧。
從此以後,誰也不欠誰。
他知道,她跟他在一起,那是她的第一次。
看起來,在巨友,她並沒有把自己徹底賣了。
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買家,還是想留著釣更大的金主,比如說他,他不願去細究了。
至于阿星打印出來的這些照片,他並沒有毀去,而是留在了手中。
並不是他想留著過過眼癮什麼的,那個時候的他,只覺得她很憎惡,他壓根就不想看她。
他只是想留著,如果蘇茵再在他面前裝清純,他就把這些照片甩到她臉上去。
看她還有什麼話說。
但是他並沒有甩照片到蘇茵臉上,雖然他有這樣的機會。
這件事情過後的第二天,他心情煩悶,到一新廣場玩哈雷,想發泄一下。